- 發布:2020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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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內政部10日表示,自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回歸買賣雙方,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不再歸責於地政士。值得注意的是,新制上路後,建商賣屋就需扛起賣方責任,與購屋民眾共同登錄,倘若出現價格申報不實,不會給予改正期,將直接處3至15萬元罰鍰,甚至將涉及刑責。 內政部指出,目前房地產實價登錄是受託買賣雙方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的地政士申報,不過,7月1日起,該項申報責任回歸到買、賣雙方,也就是建商必須承擔起申報登錄的相關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