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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與阿花結婚時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那就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民法第1005條)。小江與阿花於婚後共同買了一間房子,登記在阿花名下,離婚前夕阿花心想既然該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所以不想分配予小江,遂出售該屋予阿明,並簽立契約;小江發現後即於過戶前假扣押該房子,並訴請離婚且依民法1030條之1第1項前段之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
近年來,社會風氣的逐漸開放,對於同居的接受度大開,加上低利優惠房貸與買屋保值的觀念使然,許多小情侶選擇在婚前一起買房子,作為愛的小屋與愛情保證。但房仲業者也提醒,掛名不等於安全,合購時必須要先談好,以免未來分手時徒生糾紛。 ■ 掛名並不穩 小心另一半 過去曾有情侶倆一起購屋,男方為了表示愛情堅貞不移,加上女方工作也比較穩定,貸款條件較好,就協議將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再共同繳付貸款,不料男方變心,除了要求分手,還拒絕繳付貸款,而...
準新人趕在結婚前購屋,房仲業者建議,在房屋選擇上,建議新婚族先以「兩房一廳、郊區但交通便利、中古屋」三條件為選擇依據,並把握理財「三三三原則」,輕鬆築巢。 剛結婚的小倆口,大多資金尚不充裕,除非有長輩奧援,不妨先買小坪數的兩房一廳,可避免初期房貸壓力太大,影響生活品質,即使家中新添成員,兩房也夠一家三口住上好幾年,等到小孩長大,要換屋時則要考慮房子是否好轉手的問題。 ■ 雙薪家庭付房貸 不應超出月收入三分之一 中信房屋企畫協理江龍名...
佩佩(化名)和丈夫結婚兩年之後,因為個性不合協議離婚,兩人因為沒有孩子,所以整個離婚過程十分順利,離婚時前夫還把房子讓給佩佩,讓佩佩頗為感動,以為前夫也是個重情重義的人,想不到這房子卻成為他最大的惡夢。佩佩沒想到的是,房子還有八百萬的房貸,當初繳貸款時一起負擔感覺還好,等到得自己扛時才發現全都變了樣。 ■ 房屋並非好禮物,一夕分手成負擔 佩佩的故事也發生在不少分手情侶身上,有些情侶交往時協議房貸共同負擔,房子登記在其中一人的名下,...
為了給老婆安全感,又不想讓自己的付出沒保障,很多老公選擇把房子登記在兩個人名下,貸款則由老公一人獨力承擔,房仲業者提醒恩愛夫妻,一旦聯名、兩人還款的責任義務皆相同,其中一人不還款,聯名另一人勢必要負起責任。 ■ 聯名房貸 恐喪失部分優貸權 住商不動產特約代書曾東洲表示,政府從去年年中修改法令,只要是聯名買房子,主借款人一定是兩位,產權也是兩人分一半,不過扣款戶頭只能用一個,如果聯名一方沒還款,另一位聯名人就有還款責任。 曾東洲...
「愛我…就買房子給我!」,根據房仲業者調查發現,已婚族有高達4成夫妻,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且由先生付款,房仲業者提醒,買房當做愛的見證,事前工作可要準備齊全,哪天愛情敵不過現實生活衝擊,兩人分道揚鑣時,會落的自己一無所有、甚至走上打官司之途。 ■ 新婚購屋達7成5 4成4老公付房貸 信義房屋最新一份調查顯示,已婚族中由男性負擔房貸比例高達4成4,在未婚族中傾向雙方共同負擔比例則有6成5;此外,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比例也偏高,已婚族比例為4成1,...
什麼讓婚姻最有保障?房仲業者電訪發現,無論已婚或未婚,有高達6成民眾認為,擁有房子能讓婚姻更有保障。調查也顯示,新婚夫妻結婚後,有4成1將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房貸負擔4成4是由男方扛。 ■ 婚姻保障No.1 結婚前後大不同 根據信義房屋調查,已婚、未婚者對於婚姻的保障,認知略有不同,73.6%未婚族認為,存款是婚姻的最大保障,其次是健康佔70.3%,有66.7%單身族選擇房產,小孩是婚姻的保障,僅佔27.5%。相較之下,已婚族則以健康為首選佔84%,第二是存款比...
資金寬鬆率持續上揚,市場上熱錢不斷,加上近年來地上權住宅相當火紅,不少人選擇投資收租,投報率比銀行利息高,不過要提醒民眾,只有地上權或只有使用權的住宅,因為沒有土地持分,產權完整度不足,貸款也會因此受限。 ■ 無土地持分 貸款恐受限 台北市土地日益減少的情況下,越來越多建案採用購買地上權或是使用全的方式銷售,由於沒有土地持分,房價也比較便宜,對於口袋不夠深的購屋族而言,是另一種省錢購屋的考量。 不過銀行業者表示,由於這種房子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