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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如果將名下的房屋出租與他人,房屋稅是否會有所變動或是增加?對此高雄市稅捐徵稽處說明,房屋稅乃是依房屋實際使用的情形按月計課。 原先供自住住家用的房屋,若出租他人供住家使用,應按照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課徵;若出租供營業使用,則須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稅負均會較原先自住住家用稅率(1.2%)增加。 稅捐稽徵處補充,若房屋所有權人經都市發展局或是社會局認定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在認定有效的期間內...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日有媒體報導台北市松山車站旁的地上權建案「潤泰代官山」,依報導所載指出,該案目前每坪定價為38.5萬元,幾乎是周圍新案價的3折,全案於7月1日正式公開,目前銷售已達4成。 地政局表示,「潤泰代官山」地上權建案依照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所核發的使用執照所載,地上4樓至7樓的使用用途為「一般事務所」,使照注意事項第15點第5款規定:「該案承買戶應依照原先核定用途使用,不得作為住宅或其他違反都市計畫使用,且買賣時應列入產權移轉交代...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日前有某社區發展協會洽詢,協會名下自有的辦公室,是否可申請減免房屋稅?對此稅捐徵稽處說明,依財政部於1994年12月的台財稅第831626232號函的規定,社區發展協會若屬公益社團,其自有供作辦公使用的房屋,可免徵房屋稅。 也就是說,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有案的社區發展協會,在協會名下供該協會辦公有關的會議廳、圖書室、檔案室、儲藏室等房屋及空間,符合免徵房屋稅的政策優惠。 不過該處提醒,上述可免徵房屋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捷運紅線南岡山站區內的北機廠開發區,最後的4.2公頃土地已成功招商,日前高雄市政府、高捷公司及達麗米樂開發公司在市政府多媒體中心正式簽訂三方合約,啟動達麗米樂商場開發案。 市府表示,達麗建設公司與達麗米樂開發公司於高雄的投資,將促進岡山地區的繁榮。市府說明,該基地附近的其他重大開發案,包含今年底將完成的大鵬九村市地重劃案,北邊還有路竹科學園區,東南側高雄新市鎮後期發展區也劃設了400公頃的科學園區,將帶來蓬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年來網拍興起,許多民眾也藉此於網路上銷售物品,對此財政部於日前發布解釋令,只要符合「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未僱用員工」、「未供辦公或存放設備及物品」等三要件,且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住家房屋作為稅籍登記場所,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以自用住家稅率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除了上述要件,房屋仍須符合無出租,並且供本人或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地院於今年6月19日及7月5日,分別就台南市2件房屋稅爭議案件作出判決,認定市府調整舊房屋標準單價依法有據,沒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規定,是租稅正義的實現。 地院判決指出,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對房屋標準價格進行專業的重行評定,程序上沒有瑕疵。判決書中也載明,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法令調整房屋標準價格的決議,無違反租稅法定主義及法律保留原則。且一併調整同區域的房屋標...
以《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為核心壹:問題的提出相較於107年6月27日施行的包租代管條例,《住宅法》更具有強烈落實社會住宅政策目的社會法性質。依據《住宅法》規定,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依規定接受主管機關租金補貼或其他機關辦理之各項租金補貼者,於106年1月間將住宅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其免納綜所稅額度,每屋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元,實施年限為5年。換句話說,這項稅捐優惠措施,目的在鼓勵更多房東釋出空屋,以達成蔡政府8年設立20萬戶社會住宅的...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所有房屋屬於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買賣時是否需要辦理申報繳納契稅?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不因房屋是否有辦理保存登記而有所差異。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辦如屬買賣、贈與、占有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6%,若是屬於交換、分割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2%,而屬於典權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4%。 ...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許多民眾對於陽台、露台是否需課徵房屋稅霧煞煞,對此屏東縣財稅局表示,平台及露台正上方有遮蓋物者即視為陽台,依建築技術規則,陽台超出規定部分,應計入建築面積並課徵房屋稅。 該局說明,依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章第1條第20款對於露台及陽台的規定,正上方無任何遮蓋物為露台,正上方有遮蓋物為陽台,而無遮蔽的露台可免計入建築面積,亦不計入房屋稅課稅面積 。 另外,財政部於1984年5月21日台財稅第53697號函釋規...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若將自家住宅登記作為網拍處所,是否會影響房屋稅的課徵。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對此表示,從事網站拍賣貨物營業者,以其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的處所,但實際交易皆於拍賣網站平台上完成,房屋本身實際上未做營業使用,仍然可以依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其住家用房屋作為網路銷售貨物的營業登記處所,只要實際交易皆於網路上完成,且房屋本身並沒有作為辦公用或是堆放貨物,其房屋稅仍可適用原本的住家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