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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蔡余婕 「有土斯有財」觀念深根人心,不過有房的人難道才是人生勝利組?一名網友日前表示,他遇到少數有不錯收入的年輕人,除了房子以外甚麼都買得起,但就是不買房,原因竟是「怕買了房,就不知道要幹嘛了」,引起網友討論。 原PO在《Mobile01》以「不買房,人生的目的是什麼?」發文表示,最近和親戚朋友談到某親戚的小孩,薪資水平是同年紀裡少數高收入的年輕人,親戚勸買房但不是很願意,選擇過「吃最貴的buffet,去歐洲搭十幾二十幾萬頭等艙、開幾百萬...
文/House123執行長 邱愛莉 前幾天看到一篇文章:「明明房貸和房租價錢差不多,為何一堆人月花2萬租房不買房?」不管房市如何,「租房好,還是買房好」總是很多人討論,也是媒體很喜歡問的問題。對我來說,它已經不是純粹的「財務決策」問題,而是「價值觀」的差別了! 相關新聞:為何寧月花2萬租屋不買房?網曝殘酷門檻:沒那麼簡單 買房、租房的優缺點,我相信只要有思考過的人,一定都回答得出來。舉「買房」來說: 買房的優點 ▪房子是自己的(有人會說:「貸...
情侶要步入婚姻,除了情感基礎,現實面的考量也不可少。一名女網友則感嘆,意外發現男友的原生家庭,並沒有自己的房子,而是靠租屋度日,讓她不禁感到擔心,若兩人真的結婚,未來壓力恐怕很大。 該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和男友已交往一段時間,她一度萌生結婚念頭,不過男友家沒有房子,全家人住在租屋處,也讓她不禁擔心,若真的結婚,往後經濟壓力恐怕非常大,害怕兩人會為錢爭吵。 而原PO也強調,自己家裡有店面、有房子,不想遇到不想努力、沒房的人,即使非常喜...
鬼月到,凶宅傳說再度被提起,而在台灣的民情風俗下,多數民眾都對凶宅避之不及,一間房子一旦被貼上凶宅的標籤,也意味著身價大跳水,但凶宅到底應該如何定義?購屋民眾又該如何避免買到凶宅呢?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創辦人周昆立指出,雖內政部對凶宅曾函釋加以定義,但是從過往法院判定結果來看,卻常跟內政部定義有所出入,而且,實務上出於保護個資的原因,警察等公家單位也不會提供凶宅資料查詢,等於讓購屋者如同誤入森林的小白兔,購屋前只能自求多福,只能做...
一名8年級生感嘆,出社會後一度在外租屋,只能努力工作提升薪水,希望有朝一日能買房,脫離提心吊膽、害怕被房東趕走的命運,如今他好不容易省吃儉用才存到頭期款,準備開始房貸人生,但看著身邊的朋友根本不用努力,未來就能繼承房產,心裡非常不平衡。 原PO在Dcard透露,自己從薪資33K,努力拚到68K,靠著省吃儉用、精打細算,才終於在林口買了人生第一間房,不過身邊的朋友家中大多數都有房產,因此只要找份32K的工作養活自己,根本不需要煩惱買房的事,還抱持著「...
不少人都想當包租公,但實際上當房東並不容易。有網友表示,將桃園大坪數房子便宜租出,每想到對方不僅私下找人合租,導致鄰居上門抗議,又拖欠房租消失,讓他十分崩潰。 一名網友在論壇PTT上發文分享自己當房東的慘痛經驗,。他表示,自己在桃園鄉下有一間樓中樓出租,雖然屋況較舊,但空間很大,有4間房間、2間廁所、1個客廳以及1間廚房,租金也開得便宜,一個月只出開8千元。日前有人帶了兩個小孩來看屋,之後也租下,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 ▼原PO到租屋處查看,...
以往許多人都會「北漂」來台北工作,但隨著台北物價高漲,開始有人反思是否該到南部工作會更好?一名網友提問,「台北薪7萬5」和「高雄薪6萬」該選哪個?引發網友熱議。 有網友在論壇PTT發文,表示身邊一名朋友得到兩個工作機會,一個工作在高雄高雄鳳山,月薪6萬元,工作時間為早上8點到下午5點,月休8天;另一個工作則在台北南港,月薪7萬5千元,工作時間是早上7點到下午4點,同樣月休8天,想徵詢其他人的建議,這兩個工作機會該選哪個比較好? ▼原PO稱朋友在台北...
一名女網友透露,家裡一直都是租房子,從高中到現在,已經搬了十幾次家,好不容易爸媽在去年,終於買了一間900多萬的房子,一家人才有安定感,但她也感嘆,爸媽可能到過世房貸都還繳不完。該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爸媽已經將近60歲,以貸款30年來看,要到80幾歲才能將房貸還清,「爸媽常說『不知道能不能活到那時候』,說不定死了都還沒繳完一半」,而她也心疼爸媽,決定搬回家同住,並幫忙負擔一半房貸,避免爸媽生活過於拮据。▼原PO和爸媽各付一半頭期款,才終於買房。...
該如何處理長輩留下的房子是一門學問。一名網友稱母親離世後留下位於南崁3房2廳的房子,姊姊也另組家庭,自己一人住起來空虛想賣掉。但多數網友勸她「出租就好」。一名網友在論壇PTT上發文,自己現年30歲,目前單身,來自單親家庭,母親於年初過世,自己的姊姊也結婚另組家庭。自己獨自住在母親留下的房子裡,一個人住三房兩廳的房子,感覺有點空虛。該房位於南崁,認為以目前的行情來看,若出售應該能賣到不錯的價格,因此開始考慮是否該賣掉。但姊姊卻提醒,這間房子留...
攸關各界高度關切的租屋市場,自今(1)日,將有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修正條文,今年2月8日公布,今天正式施行。因應新制上路,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除了廣為宣導,同時推出4大創新的配套措施,促進租賃消費資訊透明,全面守護廣大租屋族之賃居權益。 地政局表示,租賃條例這次修法的重點,包括: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定型化契約規範、違規罰則及爭議處理等規定,讓租屋保障更周延;同時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申報租賃實價登錄,提供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