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6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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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房屋稅爭議仍未平歇,日前就有民眾向稅務局抱怨,其104年1月1日買的自住房屋,104年房屋稅為6000元;但105年卻變成將近12000元的稅金,痛批政府搶錢。台中市稅務局回應,由於該民眾的房屋稅為按月比例課徵,故105年持有期間明顯較104年長,導致稅負增加。 台中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該民眾新買的房屋經查為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因房屋稅採按月比例課徵,因此核課期間為去年(103年)7月至當年6月。但因該民眾104年1月才購入該房屋,故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