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5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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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長鄭文燦3日在市府重大議題會報中指出,6年前的中壢污水處理廠BOT案是個大弊案,舊縣府在得標公司資金未到位情況下就同意施工,還同意擁有地上權,使得解約後不能塗銷,顯示舊縣府團隊處理招標及施工管理上都出現問題。要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重新招標,並移送檢調徹底調查。 鄭文燦表示,6 年前的中壢污水處理廠BOT案是個大弊案,新設立的小公司得到480億元的BOT案,應繳交26億建廠履約保證金,也僅繳交1億元的情況下,縣府就同意進場施工,而且同意得標公司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