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5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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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療養院」於 98 年 9 月 7 日公告登錄為文化景觀及歷史建築,新北市政府已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召開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暨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完成審議。因樂生療養院管理機關為衛福部,應由衛福部管理維護、後續院區整體規劃及建物修復方案。 「樂生療養院」文化資產身分的認定乃尊重委員會專業判斷,已於 98 年完成審議,然而現因捷運施工,部份文史工作者及公民團體提出希望院區能由歷史建築提升為市定古蹟。 市政府表示,依照委員建議,要重新討論是否有古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