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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說明,個人交易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應依照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交易的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國稅局表示,為簡化稽徵程序並提高節能效益,個人辦理房地合一新制所得稅申報時,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於規定申報期限內透過網路辦理申報,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屆滿後10日內...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媒體報導指出「前瞻基礎建設,首期執行率30.15%」,引發社會強烈討論,對此國家發展委員會特別回應澄清,指出其中預算執行率部分認知有誤。 為掌握計畫執行效率,政府於各計畫執行前,將計畫核定的經費按月分配預定執行數,而執行過程中,「計算經費實際執行數」與「按月分配累計數」的比值,即為執行率的定義。 媒體所載的執行率30.15%部分,是將實際執行數除以總經費所得出的計算結果,並不符合政府計畫執行的定義。若以正確執...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鼓勵房東及其他住宅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經濟及社會弱勢者,高雄市政府依住宅法規定,制定「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規定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土地,在一定面積範圍內,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稅率課徵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住宅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自有住宅的中低所得家庭或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只要承租戶向政府申請租金補貼,屋主就會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而公益出租人須在被認定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無償提供房屋給予他人做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即使未收取租金,仍應當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課徵綜合所得稅。 稽徵所指出,依所得稅法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非經主管機關查明確認是無償,且不是提供做為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其餘各案皆應當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稽徵所補充,該法中的「他人」指的是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 稽徵所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交通部鐵道局昨日完成高鐵桃園、新竹、臺中、臺南車站特定區的土地開標作業,開標結果22標24筆土地中,標出6標8筆土地,脫標率僅27%。 鐵道局表示,本次標售作業共收到17封標單,分別為桃園車站特定區「桃3」2封、新竹車站特定區「竹8」2封、臺中車站特定區「中2」2封以及臺南車站特定區「南4」7封、「南5」2封、「南6」2封。 標價方面,標號「桃3」的標價為每平方公尺約17萬9千元、「竹8」標價為每平方公尺約30萬元、「中2」標價為每平方...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媒體報載「6都中雙北房價負擔能力均為過低等級,13到15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房」,對此,內政部表示,房價所得比近兩年已逐步修正,房價也緩慢向下調整。整體而言,房價負擔已有略為減輕,雖說如此,對雙北市民來說,負擔確實還是過重。 內政部指出,政府已提供相當數量的社會住宅,藉以舒緩青年和弱勢族群的居住壓力,另一方面,也積極改善、建全租賃市場,未來規模擴大後,將能夠重新調整住宅服務與供給的結構,使買不起房或不想買房...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南區國稅局近日查獲,有扣繳單位於2017年度承租房屋供營業使用,每月給付租金予個人房東時,未依規定扣繳10%稅款及填報扣繳憑單,經國稅局補徵稅款,並按所得稅法第114條規定處罰。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單位承租房屋若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給付租金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房東時,應按規定扣繳10% 作為扣取稅款,並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若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則免予扣繳,但仍需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扣...
如果隨便去問路人:「政府對民眾住宅的補貼項目有哪些?」大部分的人都會以為「不就只有租金補貼嗎?」其實,政府對於民眾居住的社會福利還不少,除了大家都知道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房屋貸款」之外,民眾住宅補貼的項目就有3大方案,更重要的是,這些住宅補貼從7月23日就開放申請,辦理的時間只到8月31日為止,想要申請的人得把握時間。尤其今年還新增加評點計分制度,讓符合資格的人更能享受到政府這些居住社會福利的美意。▲除了優惠房屋貸款之外,民眾還有...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位於文山區的興隆公共住宅D2區已於日前完工,北市府都發局宣布,即日起至8月17日止,開放受理民眾申請入住。興隆公宅D2區鄰近木柵公園、文山運動中心,周邊有明道國小、景文高中、再興中學、景美女中等多所學校,生活機能完善。 北市都發局指出,興隆公宅D2區共計有510戶,一房型272戶,二房型198戶,三房型40戶。其中有153戶保留予安康平宅現住戶,26戶原住民族保留戶、153戶設籍於在地者、117戶台北市市民、26戶台北市就學、就業者、35戶青...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查獲多起房地合一課稅所得為0或交易為損失案件,因民眾誤認無應納稅額即無須辦理申報,而遭罰3000元情形。對此南區國稅局提醒,自房地合一政策上路後,皆應依照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主動申報納稅。 房地合一政策於2016年1月1日上路,自該日起,個人交易之房屋、土地,如於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