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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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繼承不動產及房貸,後續出售若符合四大條件,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時,交易所得可減掉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房地現值部分,藉此減輕所得稅負擔。 四大條件包含,繼承取得房地一併繼承房地貸款餘額,其次是向金融機構貸款而非私人借貸,第三是貸款餘額由繼承人實際負擔償還,第四是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的房地現值總和。 高雄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的父親過世,父親在2018年1月1日買房,過世時仍有700萬元房貸未清償,甲君在2023年5月1日繼承房地產,當時房地現值合計4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