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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懶人包!空屋最高4.8%,出租房屋最低1.2% 【M傳媒房產中心】 財政部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俗稱囤房稅2.0),目的是讓房屋「活起來」,避免閒置浪費,也讓稅負更合理。簡單說,你的房子放著不租,稅率最高可能到 4.8%,但出租出去,最低只要 1.5%,稅差超過三倍。 對屋主來說,這次改制最重要的是兩件事:全國歸戶和差別課稅。 全國歸戶、全數累進,持多戶更吃虧 以前房屋稅是「縣市歸戶」,你在A市有3間房、B市有2間,互不影響...
戶籍一遷出就被抓?自用住宅優惠隔月失效 稅務系統自動連線清查成常態 【M傳媒房產中心】 不少民眾以為戶籍遷移只是行政手續,對房屋稅、地價稅影響不大,實際上卻暗藏高風險。近期在多個房市社群中,有網友分享,只要戶籍遷出,自用住宅優惠往往「隔月就失效」,很快就被改課非自用稅率,甚至還可能被要求補繳過去享有的差額。關鍵不在人工抽查,而是政府系統早已全面電腦化連線比對。 有網友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社團表示,因工作調動將戶籍遷走,原以為只...
「哇!反對0票!」!社宅20%留婚育家庭 租金以「每坪」計算 申請全國統一平台 【M傳媒房產中心】 「哇!反對0票!」立法院院會上,罕見的無異議通過,讓院長韓國瑜都忍不住驚呼。這項創下朝野共識的,正是攸關百萬人居住權益的《住宅法》修正案。這次修法不只讓青年成家、養兒育女更有感,更直指台灣租屋市場長久以來「價格黑箱」的核心問題,被視為完善居住安全網的關鍵一步。 修法四大重點:從婚育支持到租屋透明化 本次修法有四大核心變革,旨在從供給、分...
2026房市現形記:K型狂潮席捲,你的資產在哪一端?【M傳媒房產中心】 2026年房市「保護期」正式結束。一場殘酷的資產淘汰賽已經開打,你手中的房子,或者你正想買的房子,很可能正在被市場重新「標價」不是用數字,而是用流動性。 真相一:K型分化不是趨勢,是「財富重分配」的進行式 市場告訴我們一個冰冷的現實:預售屋與老公寓的單價差,從2021年的6萬暴增到超過20萬。這不是單純的「價差」,這是市場在投票,用真金白銀投票,決定哪些資產值得持有,哪些已...
掌握房屋稅2.0新制!竹市稅務局帶您一次看懂自住用優惠稅率申請與注意事項 房屋稅2.0新制於去(114)年5月首次開徵,其中針對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但實務上仍時常有民眾誤以為,只要遷入戶籍即可適用自住用優惠稅率(1%至1.2%)。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所謂「自住用」房屋,須同時符合設立戶籍、實際居住及持有戶數等相關規定,並依規定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方可適用自住用優惠稅率。 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
以為只要撐過頭期款,房貸乖乖繳30年就沒事了嗎? 【M傳媒房產中心】 「以為只要撐過頭期款,房貸乖乖繳30年就沒事了嗎?」中華民國不動產金融知識發展協會理事長呂崑富指出,過去一年台灣接連面對強震頻繁、美國關稅政策反覆調整、兩岸軍事情勢升溫,加上全球AI浪潮引發裁員與產業重組,這些看似不相關的事件,其實同時指向一個核心問題:背房貸的人,真的承受得起長期不確定性嗎? 近期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社團中,不少網友開始討論買房風險。有網友直言,地...
政府近年透過「房地合一2.0」與「囤房稅 2.0」加強打炒房,但對自住換屋族仍保留了優渥的節稅空間。以下這份懶人包將拆解買賣房最關鍵的6種稅費,整理買方、賣方分別需要負擔的稅費項目,並附上最新節稅攻略。以下為 2026 年最新房屋買賣稅費彙整:項目負擔對象課徵基準嚴謹節稅/注意點房地合一稅賣方(成交價 - 取得成本 - 費用) × 稅率須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滿6年。土地增值稅賣方土地漲價總數額除了優惠稅率,應善用重購退稅。契稅買方房屋評定現值 × 6%僅建物;...
桃園地稅局提醒:騎樓地價稅可申請減免,條件與比例一次看懂 【M傳媒/桃園報導】 近期有民眾反映,自家騎樓明明供大家通行,為何仍需繳地價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其實騎樓用地若確實無償供公共通行,可申請減免地價稅;但若民眾裝設鐵門、圍欄、堆放物品、擺攤或封閉供住家使用,因阻礙公共通行,則不符合減免規定,無法減稅。 稅務局指出,騎樓地價稅減免標準並非全免,而是依「騎樓上方建築層數」決定減徵比例: 騎樓上方無建物(平房):免徵...
別被「先買再賣」說法帶著走:現在換屋,應該是先賣後買在回租 【文/賣厝阿明 知識+】 對於許多換屋族來說,「先買再賣」一直是房仲常建議的操作方式:先成交新屋,舊屋再慢慢掛牌。表面上看似方便,但在目前信用管制收緊、房市盤整的環境下,這個策略其實潛藏極大風險。 房仲的邏輯與換屋族的風險 房仲推「先買再賣」的劇本其實很清楚: 先成交新屋,房仲立即拿到第一筆佣金; 你的舊屋交給同一個房仲,第二筆佣金自然進帳; 你若急於同時成交,銀行貸款可能跟...
房地交易申報注意!取得成本要算實付價,漏報恐挨罰 【M傳媒房產中心】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個人房屋或土地交易所得稅的 交易所得額,以 實際支付價款 認定為原則。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規定,買賣取得房地的成本,應以購買時的實際成交價額為準,申報時不可只依合約總價。 中區國稅局日前查獲一案,甲君於113年度買賣房地,持有期間不到兩年,申報時以合約總價 1,300萬元 列報取得成本。但經審核發現,因房屋設計變更,建商同意追減款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