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2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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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有民眾張小姐詢問,因父親於2022年5月15日過世,名下遺有房屋1棟,原先未繳納的房屋稅新台幣12,000元,已於同年5月31日由家人繳納,申報父親遺產稅時,該筆稅款能否作為遺產稅的扣除額減除? 國稅局說明 減除規定與計算方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新聞提及,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的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另依財政部1986年1月11日台財稅第752033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