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7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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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1991年函釋,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以區段徵收方式,但是,區徵方式地主可分回的土地約40%,對比市地重劃可拿回60%的土地,不少區徵案地主強調不公平,抗議要改成市地重劃。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新北市99年起完成9件市地重劃,但只有1件區段徵收完工,目前有5件區段徵收案卡關,主要是因為市地重劃地主可分回60%土地,區段徵收卻只能拿40%。新北近年的區段徵收案件有五案,包括泰山楓江都市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