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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市政府於日前召開2019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針對現行房屋稅課稅標準進行討論,會議後由台南市副市長王時思對外說明委員會評定結果,包括中古屋回歸2016年調整前標準、過去漲幅歸零、新屋標準單價打折、折舊率提高至1.17%、路段率核實調整等新措施。可預見明年房屋稅將大幅降低,估算本次調整受惠的房屋戶數有139,379戶。市府將會儘速依據該次委員會之決議,依法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適用調降後的房屋稅。 王時思表示,感謝各界專家學者及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應以贈與論,並依不動產之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計算財產價值,課徵贈與稅。 該局於日前查獲剛成年之甲君於2014年間購買台中市精華地段土地地2筆,契約總價為2,600萬元,經該局追查甲君支付購買土地價款之資金來源,發現是由甲君父親乙君匯款至出賣人丙君之銀行帳戶;經該局通知乙君說明後,乙君坦承確實是由其為兒子甲君出資購置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地院於今年6月19日及7月5日,分別就台南市2件房屋稅爭議案件作出判決,認定市府調整舊房屋標準單價依法有據,沒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規定,是租稅正義的實現。 地院判決指出,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對房屋標準價格進行專業的重行評定,程序上沒有瑕疵。判決書中也載明,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法令調整房屋標準價格的決議,無違反租稅法定主義及法律保留原則。且一併調整同區域的房屋標...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稅務局表示,根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必須重行評定,因此桃園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於今年5月底決議、並經市府公告重評後的房屋標準價格,將於今年7月1日施行。 考量整體市場景氣狀況,為減輕納稅人的房屋稅負擔,除凍漲標準單價,本次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還提高了折舊率,自2015年7月1日以後完工的建物皆適用調高後的折舊標準,以鋼筋混凝土造房屋為例,折舊率將由原先的1%調高至1.17%。 其次,市府也取消標...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楊君104年甫大學畢業,該年度即取得一筆土地,國稅局經查,發現是他的爸爸出錢買進,與賣家約定登記在楊君名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該局說明, 楊父未依規定於訂約後30日內申報贈與,經輔導後楊父於收到輔導函10日內按土地公告現值1,800萬元辦理贈與稅申報,經核定應納贈與稅158萬元。 國稅局局進一步說明,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使他人獲得財產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宜蘭縣傳出要針對豪華農舍課徵豪宅稅,對此宜蘭縣政府程清,沒有要課所謂的豪宅稅,現今對於豪華農舍的部分建物或設施(如游泳池、庭院造景等),都有加價課稅了,只是明年會討論是否加重課稅而已。 宜蘭縣稅務局局長劉富美接受聯合報採訪時表示,有關庭園造景、游泳池等加價課稅的部分,是財政部在98年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參考中,就已經給各縣市參考加價的準則,並非縣府自行增設。 劉富美強調,宜蘭縣沒有要課豪宅稅,請民...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市自105年7月起調整房屋標準價格,導致部分民眾房屋稅額增加,為減輕民眾負擔,特訂定「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受理民眾申請106年房屋稅分期繳納作業原則」,就單張繳款書應納房屋稅額106年較105年增加逾新台幣3萬元者,可就增加之稅額申請分期繳納,條件單純,手續簡單便民,有效疏解財務壓力。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表示,增加房屋稅額超過3萬元的部分,最多得分6期開立,每期1個月,申請分期繳納以一次為限,不得以同一事由再申請。提醒符合...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體恤納稅義務人,減少民眾租稅負擔,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台南市原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自106年起提高免徵房屋稅的住家房屋現值。 財政稅務局指出,90年7月1日起建築完成的房屋,106至108年期住家免徵房屋稅的公告現值門檻依序為15萬4千元、16萬5千元及18萬1千元;90年6月30日以前建築完成的房屋,因未調整房屋標準單價,維持10萬元免稅標準。 財政稅務局說明,台南市房屋標準價格經105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06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高雄市政府於106年3月15日公告調整106年期房屋稅開徵適用的住家用房屋現值免徵標準,自10萬元提高為10.5萬元,預估有8千多戶可提前1、2年享受免徵房屋稅優惠。 稅捐稽徵處說明,私有房屋原依相關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3月初財政部為解決房屋稅課稅門檻多年未調整情形,修正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之參考原則,授權地方政府可視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民有福了,私有住家用房屋稅免稅標準將調高3000元!桃園市府表示,市內私有房屋原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用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但因應房屋標準價格及地價稅調整,以及考量物價上漲、實質薪資下降等因素,為替市民省荷包,自106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住家用免稅現值將提高至10萬3千元。 另外,市府表示,經公告劃定為第二級、第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及南區垃圾焚化廠週邊回饋區,依規可按7成核計房屋稅的住家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