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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贈與卻不得入住?「居住權」卡關 律師示警:貿然驅離恐觸刑責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一名年輕男子因結婚與購置新屋,急需資金週轉,卻發現自己名下價值不斐的祖宅,在法律上竟形同「看得到、用不到」的資產。雖然他握有房屋所有權狀,卻連進入屋內放置個人物品、祭拜祖先,都必須先獲得「阿伯」的許可。這起看似單純的家族房產糾紛,背後是一份綁死「居住權」的契約,牽動著台灣贈與房產時最常被忽略的法律風險。 契約綁定:所有權與使用權被徹底切...
消費者控訴!台南某房仲議約書驚見「拋棄審閱權」條款,業界直指契約無效爭議延燒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台南的房市買賣暗藏不平靜的驚濤。近日,一位憤怒的購屋民眾在網路上痛批,委託一間「非南北房屋」的在地房仲公司看屋時,遭遇極不合理的交易程序。該房仲在議價書中竟自行加註「買方拋棄契約審閱期」的條款,並在後續未成交的情況下,意圖沒收買方支付的「議價金」。 此爭議引發消費者對於房仲業服務品質與法律素養的廣泛質疑。 投訴的民...
在台灣房市中,購買預售屋是許多首購族或年輕人的首選,因為付款彈性高且價格相對親民。然而,建商跑路或倒閉導致爛尾樓的風險,卻讓人聞之色變。根據內政部相關規定,預售屋合約必須包含履約保證機制,但若建商惡意捲款或資金斷鏈,買方仍可能面臨財屋兩空的窘境。這篇文章將針對「建商跑路怎麼辦」這個常見痛點,從買方自保步驟、處理流程到預防機制,提供實務指南,適合初次購屋或對房市風險有疑慮的讀者參考。這篇文章將說明爛尾樓的成因、如何在事發後快速自保,以...
繼承案件糾紛往往牽涉家族恩怨,一旦訴訟落幕,若忘了「清理戰場」,留下的法律註記可能成為日後交易的絆腳石。近期就有民眾辦理貸款時才驚覺,建物謄本仍留有「訴訟繫屬事實」註記,導致銀行遲疑,影響貸款進度。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提到,日前受客戶委託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因為該房屋不曾辦理貸款,所以沒有抵押權設定存在,市價近1000萬元,只辦理100萬元房貸,只要所有權人信用正常,償還能力無虞,通常一週內可以結案。但在受理委託後,竟發現建物和...
「法拍代標報價好高,該不該省這筆錢?」專家 : 確認這四點就可以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法拍代標報價好高,該不該省這筆錢?」一位想進場法拍市場的民眾最近陷入兩難,看中的物件標註「不點交」,詢問專業代標業者後被報出高昂服務費,讓他猶豫是否該自行投標。這起案例揭開法拍市場最險惡的「不點交」陷阱,也引發專業代標究竟值不值得的熱烈討論。 這位猶豫的投標者透露,他在法拍市場發現一間價格誘人的物件,但法院筆錄明確記載「不點交」,...
文/吳翃毅 裝修施工示意圖。圖/pexels 買房花了幾百萬價金,卻碰上建商停工,錢要不回來;裝修花了幾十萬,卻遇到黑心業者拿錢跑路,家裡一片混亂──這些新聞聽起來很遙遠,卻很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多數人以為「履約保證」只跟預售屋有關,但其實裝修工程同樣高風險,一旦出事,辛苦存下的錢即可能一夕蒸發。當政府強化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時,我們也該注意,裝修也會遇到業者不履約的情況,需要一起納入保障。 文/吳翃毅 近期嘉義、桃園及台中陸續發生預售...
繼承官司贏了還不夠!地政士警告:忘了「這步驟」房子恐變廢鐵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官司打贏了,房子卻賣不掉?」一位民眾最近想用名下市價千萬的房產辦理百萬貸款,卻遭多家銀行拒絕,原因竟是土地謄本上的一行「訴訟繫屬事實」註記。這起案例揭開繼承糾紛中最常被忽略的致命傷,即使達成和解,若未主動塗銷訴訟註記,房產恐將淪為銀行拒絕往來的孤兒物件。 地政士鄭文在透露,這位求助的民眾原本信心滿滿,名下房屋毫無抵押設定、信用狀況良...
新屋主傻眼!買房後竟見「自稱屋主」霸住不走 法官一句話判她立刻搬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買房不只要看屋、談價、跑銀行,沒想到還可能遇上「拒搬走的神祕住戶」!一名X男去年砸下重金,買下理想中的39坪電梯大樓住宅,原以為人生終於邁入安穩階段,未料前往換鎖準備整修時,竟發現屋內燈火通明、有人生活痕跡滿滿,一名陌生女子甚至大剌剌住在裡頭,還硬生生宣稱:「這房子本來就是我的,你的產權是假的!」讓他傻眼到頭皮發麻。 這起離譜的「買...
借名登記返還土地也要課稅?台中稅務局提醒:法院判決移轉仍需繳土地增值稅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你以為借名登記、法院判決返還土地就可以免繳土地增值稅嗎?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法律上可沒有這麼簡單。日前陳小姐向稅務局諮詢,她配偶在2011年購買土地時,因故以姊姊名義辦理借名登記。2020年配偶過世後,陳小姐在2022年提起訴訟,請求姊姊返還土地。司法程序於2023年判決確定,判定姊姊應將土地移轉給劉君的繼承人,但是否要繳土地增值稅引起...
指界錯誤土地縮水!大法官釋憲374號為民爭公道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明明是我的土地,為什麼重測後就平白無故少了14坪?」這起發生在彰化的土地糾紛,一路從地方法院打到最高法院都敗訴,最後靠大法官釋憲才討回公道。釋字第374號解釋文明白告訴政府:就算地籍重測程序完成,人民還是可以透過訴訟爭取應有的土地權益! 內文: 這起轟動一時的土地爭議要回溯到民國66年,彰化市一筆由黃姓與吳姓民眾共同持有的土地,在省測量大隊進行地籍圖重測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