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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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新聞|楊秉鈞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接續上一篇「人民團體應該如何解散(上)?」文章的討論,以下將會繼續說明人民團體的解散流程: (2)向主管機關申請:於會員大會決議後30日內,將以下相關資料呈報給主管機關審核: 會員大會紀錄(載明解散、賸餘財產歸屬及清算人等決議事項)。 各級人民團體解散報告表。 經費收支決算表(決算日期至解散日期止,並與賸餘財產資料相符)。 立案證書正本(遺失應檢附登報作廢資料)。 印信印模(圖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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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新聞|楊秉鈞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接續上一篇「人民團體應該如何解散(上)?」文章的討論,以下將會繼續說明人民團體的解散流程: (2)向主管機關申請:於會員大會決議後30日內,將以下相關資料呈報給主管機關審核: 會員大會紀錄(載明解散、賸餘財產歸屬及清算人等決議事項)。 各級人民團體解散報告表。 經費收支決算表(決算日期至解散日期止,並與賸餘財產資料相符)。 立案證書正本(遺失應檢附登報作廢資料)。 印信印模(圖記)作...
偏心遺囑惹禍!次子變賣房產脫產 律師:速提「限制登記」保權益【M 傳媒/綜合報導】高雄市一桩已故呂姓夫婦的遺產糾紛案,引發社會關注。呂姓夫婦的子女因遺產分配問題訴訟不斷,期間次子將繼承的房產出售,引起其他兄弟姊妹強烈不滿。針對此類「偏心遺囑」導致的遺產爭議,律師黃英彥提醒,指定繼承人可能變賣房產脫產,其他繼承人若認為權益受損,應立即提起民事訴訟並向地政事務所聲請「限制登記」,才能有效保護自身權益。偏心遺囑屢見不鮮 手足收到公文才知...
土地買賣解約想退稅?先看「過戶了沒」!已過戶不僅拿不回錢,返還還要再繳一次 M傳媒/記者綜合報導 土地買賣因故解除契約,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土增稅)不一定能拿回來。台中市稅務局提醒,關鍵在於一個時間點:是否已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過戶) 。若已過戶,即使雙方事後協議解約,不僅原本繳納的土增稅無法退還,返還土地時還得再繳一次。 有民眾向稅務局詢問,若土地已完成買賣移轉登記,但後來雙方因故合意解除契約,是否可退還當初所繳納的土增稅...
兄弟姊妹為老屋反目成仇!地政士揭:繼承前沒做「這件事」,房產變炸彈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情情,我爸媽走了,留一間房子給我們三個兄弟姊妹,現在大家吵到要告法院了,怎麼辦?」 這是情情這幾年最常聽到的問題,沒有之一。背後反映的不只是家庭內部意見不合,更是一個正在發酵的社會現象,老房子正在從「父母的愛」變成「手足的怨」。 誰付出最多?誰拿得最少?繼承現場難解題 台北市一對姊妹,父母相繼過世後,留...
兄弟姊妹將不能分遺產?民法修法刪的是「特留分」不是繼承權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法務部近日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消息曝光後,引發不少民眾討論,甚至有人誤以為:「以後兄弟姊妹就不能繼承遺產了。」 不過,這樣的理解並不正確。 這次修法刪除的是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並沒有把兄弟姊妹從法定繼承順位中刪除。未來即使修法完成,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留下遺囑,兄弟姊妹在符合法定順位的情況下,仍然可能依法繼承...
孫子繼承遺產,扣除額竟差一倍!情情:拋棄繼承不等於代位繼承 【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最近有民眾問情情:「如果爸爸、叔叔都不要祖父的遺產,全部拋棄繼承,改由孫子女來繼承,是不是每個孫子都能各自享有遺產稅扣除額?」 很多人直覺會回答:「既然最後是孫子繼承,當然每個人都可以扣。」 但答案不一定。 同樣都是孫子女繼承祖父母遺產,究竟是因為父母輩拋棄繼承,還是依法發生代位繼承,遺產稅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可能差一倍。 ...
小孩拋棄繼承就能讓媽媽單獨拿房?代書揭殘酷真相:兄弟姐妹會進來一起分 很多家庭在處理繼承時,常有一個直覺反應:「叫小孩全部拋棄繼承,讓媽媽一個人繼承就好。」聽起來簡單、快速、乾淨,但實務上,這個做法往往是最大的陷阱。 里衡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鄔孟衛分享一個真實案例,提醒大家:拋棄繼承不是簡化流程,而是重排整個繼承結構。 真實案例:差點讓整個夫家進來分財產 鄔孟衛表示,最近遇到一個客戶,全家長期在美國工作生活。先生過世後,...
文/謝曉菁 近期有民眾詢問,土地買賣完成過戶後,若買賣雙方又協議解除契約,原本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可否申請退還。對此,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回應,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不僅無法退還,返還土地時,還可能需要再依照現值申報並繳納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表示,若買賣雙方已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後再協議解除買賣契約,依《民法》規定,買方有義務將土地所有權返還給賣方。然而,這項返還行為在稅法上,視為另一次所有權移轉,而非單純回復原狀。 若買賣雙方...
圖/示意圖商傳媒|何映辰/台北報導隨著台灣科技業、製造業與傳統產業第一代創業家陸續邁入退休年齡,一場規模空前的財富與企業控制權移轉正在展開。從半導體、電子、工具機、傳產到房地產產業,許多創辦人已超過60歲甚至70歲,未來十年將成為台灣家族企業傳承最密集的階段。然而,傳承從來不是單純的財產分配問題,而是一項結合法律、稅務、公司治理、家族關係與跨境資產管理的複雜工程。根據台灣現行民法規定,繼承制度採法定繼承與特留分制度。即使透過遺囑、生前贈...
文/謝曉菁 未來房產繼承方式將迎來新變革。法務部昨(2日)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刪除行之有年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同時增訂「貢獻分制度」,未來被繼承人可更自由決定財產分配,而長期照顧父母、協助維持或增加財產的繼承人,也有機會在遺產分割時獲得更多保障。 現行民法規定,兄弟姊妹屬法定繼承人,即使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仍可主張一定比例的特留分。不過,法務部指出,為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型態並尊重遺囑自由,草案擬刪除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