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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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新聞|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為提升公務人員廉政法治觀念,台中市政府研考會於9月1日舉辦「綠能圖利與便民區辨暨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防線UP!」講習,邀請海晏法律事務所律師桂子雅擔任主講人,透過專業法律課程及實務案例解析,深入剖析公務員執行職務時「圖利」與「便民」的法律界線,協助公務同仁建立正確法治觀念,落實廉潔透明的行政文化。 市府政風處蔡筱葭專員講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研考會表示,機關公務員每天均肩負為民服務工作,面對民眾陳情、業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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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新聞|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為提升公務人員廉政法治觀念,台中市政府研考會於9月1日舉辦「綠能圖利與便民區辨暨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防線UP!」講習,邀請海晏法律事務所律師桂子雅擔任主講人,透過專業法律課程及實務案例解析,深入剖析公務員執行職務時「圖利」與「便民」的法律界線,協助公務同仁建立正確法治觀念,落實廉潔透明的行政文化。 市府政風處蔡筱葭專員講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研考會表示,機關公務員每天均肩負為民服務工作,面對民眾陳情、業務申請、...
墨新聞|楊秉鈞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編按】:民法第205條於民國109年12月29日,已經三讀通過從20%調降為16%,並且超過部分之約定為無效,故本篇文章所引用之判決仍為尚未修法的法院見解。 大家好,我們今天會繼續向大家討論關於「追討欠款」的法律問題,在上一篇文章「借錢真的有必要寫借據嗎?借錢契約如何成立呢?」中,我們提到了若是將錢借給他人時,簽署書面借據的重要性,可以藉此免除不少舉證的麻煩,而今天將會接著討論,關於...
墨新聞|楊秉鈞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主題是,什麼行為可能涉嫌違反公司法的不實驗資行為呢?可以私自將公司設立的資本,任意挪出使用嗎?什麼情況不予處罰呢?以下說明之! 文章目錄 【案例故事】 A男是B公司負責人,於B公司甫設立登記完成時,A男即將B公司資金轉入自己的私人帳戶C帳戶,該等客觀上可能係不正常挪用資金的行為,立馬遭到檢察官調查。嗣後,於調查程序中,經過A解釋,係因為B...
墨新聞|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孫宇晨日前發長文自爆與景甜的戀情,說兩人論及婚嫁後,景甜提議找代理孕母生子。他先付了3000萬人民幣聘金,再安排她赴美取卵,代孕機構也配好一名34歲、生過兩胎的孕母,20萬美元訂金都付了。沒想到取卵前一刻,景甜開口要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不給就不取卵,兩人因此分手,孫宇晨隨後提告要討回聘金。 本報專訪長期承辦家事案件的張奕晨律師(家事律師),從代孕費用一路揭露到代孕契約背後藏著的5大地雷。 代孕四階段付款節點 ...
墨新聞|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法制局七年來持續推動調解制度精進與創新,秉持「便民、效率、溫度、專業」四大核心理念,攜手全市29區調解委員會,打造更優質、友善且貼近市民需求的調解服務。依據內政部資料統計,台中市108年至113年連續六年榮獲全國調解績效第一名,114年度調解成立率達96.10%,115年第一季受理5,308件、成立5,138件,成立率提升至97%,顯示調解制度運作穩定、服務品質持續精進,深獲市民信賴與肯定,並獲市長盧秀燕多次於市政會議肯定。 對...
墨新聞|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波場創辦人孫宇晨8月27日在社群發出6000多字長文《我的女友景甜》,自爆兩人戀情始末。依他的說法,兩人論及婚嫁後,景甜提議透過代理孕母生孩子;他先付了3000萬人民幣聘金給女方父母,再安排她飛到美國加州取卵,代孕機構也配對好一名34歲、生過兩個孩子的孕母,20萬美元訂金已經付出去。沒想到取卵前一刻,景甜開口要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不給就不取卵;孫宇晨拒絕,兩人分手,他隨後提告景甜及其父母,要討回那3000萬人民幣。景...
墨新聞|楊秉鈞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什麼時候可以分割遺產? (1)定有遺產分割契約、或是被繼承人有留下遺囑時。 若繼承人們有全體同意達成遺產分割協議、或是被繼承人有以遺囑表示時,此時即可依照遺產分割契約、或是遺囑當中的方式來進行分割。而,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意定不可分割的最高期限為十年,也就是說,繼承人共有遺產的時間,最多不可以超過十年,以避免財產因共有狀態過久而減損經濟效益。 (2)若無其他法律規定或契約限制時,原則上...
墨新聞|楊秉鈞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民法第1030條之1 第1項: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第2項: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3項: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
墨新聞|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阿哲(化名)在高雄買房,交屋半年,主臥牆面浮出一片白色粉狀物;抓漏師傅來看過,說是壁癌,牆內早就濕透。往下追,社區地下室停車場的牆面也在滲水。他寄出存證信函要求解約退款,賣方只回一句:修好就是了,憑什麼要解約? 實際上,走進法院,賣方常常是贏的那一方。 能不能解約?法院心裡有一條防線 民法第359條給買方兩條路——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但依情形解約顯失公平時,就只能減價。 能否解約法院只看三件事 長期承辦高雄房屋...
墨新聞|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一名先生懷疑太太外遇,他用手機打開家裡的掃地機器人,本來只是想跟太太說話,畫面亮起來,從畫面上看到客廳裡多了一個陌生男子。他按下錄影鍵,錄下太太裸身的畫面。他拿這段影像去打侵害配偶權的民事官司,一審贏、二審也贏,民事法院都認定影像的取得有其必要,可以當證據。 然而檢察官卻起訴他,刑事法院判決: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換算下來,他被罰了15萬元。 本報專訪長期承辦家事離婚與刑事案件的張奕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