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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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新聞|楊秉鈞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現行法主要仍以「人民團體法」為準據 現行人民團體法,針對人民的集會加以規範,將人民團體分為:職業、社會、政治三種,而若要成立人民團體,目前採用「許可制」,申請人需檢附相關文件,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合法成立。 然而成立人民團體,除了事前須經主管機關審查,在正式成立之後,團體諸多運作仍需受主管機關監督(例如:社員會議需報請主管機關派員列席、財報須報送主管機關等),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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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新聞|楊秉鈞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現行法主要仍以「人民團體法」為準據 現行人民團體法,針對人民的集會加以規範,將人民團體分為:職業、社會、政治三種,而若要成立人民團體,目前採用「許可制」,申請人需檢附相關文件,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合法成立。 然而成立人民團體,除了事前須經主管機關審查,在正式成立之後,團體諸多運作仍需受主管機關監督(例如:社員會議需報請主管機關派員列席、財報須報送主管機關等),而為...
墨新聞|楊秉鈞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人民團體解散的規定,而關於人民團體應如何成立、後續又應如何運作,詳細可以參考我們先前所寫過的文章「社會團體組織架構為何?幹部如何選任?實際如何運作?」、「想要成立「社會團體」,應該怎麼做呢?」 【案例事實】 AB兩人為夫妻,A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外遇情事,被B察覺後,兩人關係漸趨冷淡,自此並分居長達12年的時間,後續,B便依照民法第1...
墨新聞|楊秉鈞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接續上一篇「人民團體應該如何解散(上)?」文章的討論,以下將會繼續說明人民團體的解散流程: (2)向主管機關申請:於會員大會決議後30日內,將以下相關資料呈報給主管機關審核: 會員大會紀錄(載明解散、賸餘財產歸屬及清算人等決議事項)。 各級人民團體解散報告表。 經費收支決算表(決算日期至解散日期止,並與賸餘財產資料相符)。 立案證書正本(遺失應檢附登報作廢資料)。 印信印模(圖記)作...
墨新聞|楊秉鈞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社會團體的運作,主要依據團體章程而定,而章程草案是一開始向主關機關申請設立時,即應準備好的文件,就未來社團組織運作,皆可以在法定範圍內事先做好規劃,以下參考「台北市社會團體章程草案範例」作為撰寫依據,詳細的規定仍會因個別的團體而有細微的運作差異。 一、會員大會(最高權力機構): 會員入會時需先繳交入會費,正式會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另需遵守章程、決議的...
墨新聞|楊秉鈞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食品廣告」的法律問題,現在有不少人都會利用網路,成立自身的電商平台,進行各類的買賣,不過,如果涉及到「食品」的部分,在為自家的食品做廣告時,則需要另行注意相關的食安法規,以避免被主管機關裁罰喔!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說明幾個相關的問題: 一、現行的食品廣告用語,怎麼樣才是合法的呢? 二、是否為專職買賣的企業、有沒有因此營利,會影響相關裁罰的...
墨新聞|楊秉鈞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父母幫出嫁且在外成家的女兒投保保險,會不會讓保險契約變得無效?」的法律問題,相關的爭議曾於民國107年被立委提出質疑,金管會也在民國108年提出修正草案,然而因為保險法一直尚未完成修法,以下我們僅依照相關的法院見解,嘗試來討論目前法院是如何處理此類的問題?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 一、保險法第16條(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 保險法第16條 要保人對於左列各...
墨新聞|楊秉鈞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網購退貨」的法律問題,尤其疫情期間,有越來越多人在網路上購物,不僅是生鮮食品、抑或是日常家電等,然而,真正遇到退貨時,賣家卻有一堆的規定,例如:拆封恕不退貨、退貨需要額外付處理費用等,而這些真的都符合消保法的規定嗎? 以下,我們將會用實際的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消保法所規定的7天鑑賞期? 二、賣家說的「拆封恕不退貨...
墨新聞|楊秉鈞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將以實際案例帶您了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反的後果及相關處罰。 【案例事實】 爸爸甲在接到移車的電話,心想路口移車一下子而已,而且還有10歲大的哥哥在家,不要把小孩子吵醒,便將正在睡覺中2歲大的小孩乙及10歲大的哥哥丙獨自留在家中,自行外出移車約半小時後才回到家中,未料乙睡醒後哭鬧著要找爸爸,丙為了要安撫...
墨新聞|楊秉鈞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無以婉拒的賄賂?公司恐違反政府採購法遭停權承包3年!」的法律問題,由於政府機關受限於專業技術,抑或是人力資源無法面面俱到等情,而需要廠商提供專業技術、人才等資源,用以協力政府機關完成各式行政行為。然而,民國108年5月22日修正公布之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5款「對採購有關人員行賄」,始成為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停權承包3年之事由。是故,對於欲承接政府相關工程之廠商,就維護採購秩序之立法意...
墨新聞|楊秉鈞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簡介拋棄繼承內容 (1)誰可以辦理拋棄繼承?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必須是繼承人才有聲請拋棄繼承的資格,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了配偶當然具有繼承權之外,其餘繼承人需依順位排定繼承順序,因此如果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尚在,且依法享有繼承權時,則此時僅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有辦理拋棄繼承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