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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加蓋是屬於違建,違建是指未經合法建築程序申請的建物,雖然是違建,頂樓增建於法律上令小沖仍享有所有權,當然可以出售。雖違建可能隨時有遭拆除的風險,只要令小沖明確告知買方將來有被拆除風險且曾被拆除查報,日後由買方自行承受。雖被拆除查報,但不一定立刻執行,只要令小沖明白告知買方,就不會有問題。倘令小沖心想有些買方恐會介意,所以想刻意隱瞞可以嗎?若令小沖不誠實告知,恐涉詐欺之嫌,所以令小沖應揭露被拆除查報的交易訊息,避免衍生紛爭。【註:...
新加坡家具品牌詩肯柚木,在台灣深耕23年,預計今年門市將滿百間。10月28、29日董座林福勤將參加《遠見雜誌》第13屆華人領袖遠見高峰會,分享成功之道。8月7日,平時只有物流貨運穿梭來去的桃園龜山工業區,一早突然來了大批深色轎車,湧入一處廠區大樓。一個個下車的賀客,不只有中央、地方官員、企業家,還有膚色深淺各異的歐洲與東南亞賓客,好不熱鬧。 斥資7億 打造7000坪總部這是台灣唯一上市家具品牌詩肯柚木(SCANTEAK),斥資7億元打造占地7000坪的營運暨物流總...
阿強買房子後發現建物實際坪數比建物謄本登記短少,心想建物謄本登記無誤,應無法請求賣方阿彬負擔瑕疵擔保責任,但阿強心中仍存有疑慮,於是詢問法律專業人士阿文,阿文告知一般人可能會覺得謄本上記載未短少應無瑕疵,然其實坪數短少是屬物之瑕疵,應儘速通知賣方阿文該瑕疵存在,以利後續請求減少價金,阿強於是發函通知賣方阿彬,阿彬收到通知後,自知理虧,遂與阿強達成和解,免除一場訟爭。
1990年代大陸改革開放後,誕生無數成功企業家;10年前互聯網襲來,阿里巴巴、百度、騰訊崛起,成為新經濟代表;2015年3月中國總理李克強更喊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終於掀起大陸史上最大創業潮。這波十幾億人口的新全民運動,政府力推、資金力拱、創業門檻降低、創業環境寬鬆,刺激大量創業公司落地,人人都想成為下一個阿里巴巴。《遠見》採訪團隊前往北京、上海、深圳等創業重鎮,見證這股強大的創業熱潮,並專訪最火紅的創業導師程天縱,分析大陸創業成功的關鍵。...
法律上所謂房屋有瑕疵,是指存在於房屋本身之缺點而言,小張與阿明於買賣契約並沒有就房屋隔壁不能是凶宅有所約定,凡依通常交易觀念,或依當事人之決定,認為物應具備之價值、效用或品質不具備者,即為物有瑕疵,本案房屋本身既不是凶宅,小張雖主張因買房子是為了結婚用,相當不吉利,但難以證明物應具備之價值、效用或品質不具備者,所以主張解除契約並無理由,且小張反而遭賣方阿明請求遲延違約金。
天下父母心,就算孩子長大了,不少父母還是把孩子當成自己的責任。只是要「幫助」到什麼程度,恐怕要自己好好思量,否則做得再多,恐怕也只是傷透了自己的心!作者MOMOMAMA在《天下雜誌》撰文,「房子是公婆出錢,但公婆對裝潢意見多,還說週末要來住...怎麼辦?」這標題聰明人一看,應該已經看出作者想闡述的主題!「別寵壞孩子」!就以作者自身的經驗,就觀察到身邊有一些朋友在抱怨自己的長輩,如「房子公婆出錢,但裝潢我們自己負責,公婆卻對裝潢有意見,還說要隔一...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稅務局日前表示,一般民眾對法律上『共有』的意義,常因不明白而誤解。事實上,共有分成『分別共有』和『公同共有』,分別共有指個人按照應有部分,對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權;公同共有,指依法律規定或契約成一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 稅務局說明,公同共有土地原應以全體共有人符合條件,才可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但為兼顧社會實情,若部分公同共有人符合自用住宅條件(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有戶籍登記,且住宅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則可就其...
8月21日,日月光突如其來宣布計畫收購矽品高達25%股權,引起業界譁然。張虔生默默等到天時、地利才出手,林文伯直到3天後才正式回防,雙方的攻防戰已進入白熱化階段。8月21日,日月光發布重訊收購25%股權後,矽品董事長林文伯在經過3天的深思熟慮,終於展開回擊!8月24日深夜,矽品正式宣布臨時董事會通過設立審議委員會,審查日月光所提出之公開收購條件,並強烈籲請股東在審議委員會評估公開收購事宜並公告建議理由之前,避免賣出普通股與美國存託憑證。日月光董事長...
內政部宣布自今年十月一日起,房仲業者必須在「不動產說明書」清楚揭示「是否為凶宅」,以保障消費者購屋的權益;如果你以為內政部的這項規定可以解決凶宅爭議,那你就錯了,內政部仍然未能釐清凶宅的諸多疑點,以致凶宅的爭議並不會因此而停止。凶宅向來被房屋市場視為是燙手山芋,一般民眾接受程度非常低,有意購屋者大都不願意買到凶宅,但如何認定房子是不是「凶宅」呢?由於「凶宅」並非為法律名詞,官方與民間對「凶宅」的認定不同,就連肩負解決紛爭的法院也是見...
屋主委託房仲售屋的底價為一千多萬元,房仲找到買家親自與屋主面議後,雙方同意以九百九十萬元成交,屋主事後反悔,以售價低於委託底價為由,認為買賣契約違反委託銷售契約的底價,買賣契約並未成立,這場爭議究竟誰有道理?蕭姓女屋主在前年六月委託合億房屋仲介銷售台北市的一棟房子,原本委託銷售價格為一千二百八十萬元,嗣後蕭姓女屋主將銷售底價調降為一千零五十萬元,合億房屋找到張姓買家與蕭姓女屋主當面議價,以九百九十萬元成交,並當場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