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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坪改革來真的!停車位、管委會空間大瘦身,內政部專訪揭改革方向?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買房公設比高得嚇人,沒開車卻要幫別人付車道錢?內政部出手改革虛坪問題,要讓購屋坪數回歸真實! 「沒買停車位,權狀卻被灌了3-4坪的車道面積!」 這種許多購屋族的心聲,現在終於獲得政府重視。內政部國土署長吳欣修在接受《好房網》獨家專訪時坦言,過去房市「灌虛坪」亂象確實存在,現在內政部正積極推動改革,要讓房市回歸「真實總價、實際坪數」的透明...
事實上,台灣法律並無明文定義「凶宅」,實務上主要依循內政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相關函釋。但基於凶宅成因與隨之而來的各種民俗考量、心理壓力,實務上,凶宅的價格通常會比同區域、同條件的一般房屋低估20%至50%以上。這兩者的落差正是吸引投資客的關鍵,他們以較低成本快速介入,並嘗試「洗白」並以接近市價的價格出售,賺取其中的利潤。以下將解析台灣凶宅的法律定義模糊地帶、投資客的洗白手法,以及他們常用的銷售話術。若萬一買到凶宅該如何...
一般人能看到的購屋資訊,通常要等到屋主或建商釋出訊息,仲介或代銷去洽談回來賣,才會在各大購屋平臺或房仲網站看到資訊,並出現在房仲店的牆面上。一、屋主或建商釋出訊息通常是屋主在自己住家的外面放著「屋主自售」的看板或訊息,現在有些屋主更會放在591網路平臺上(屋主自售),或是把消息放給管理員,請對方代為介紹。大部分屋主自售的房子議價空間比較有限,若是又屬於地點不錯或優質社區的物件,可能房仲還來不及去請求委託就已經售出了。二、仲介去洽談,接回...
婚前買預售屋婚後交屋 房子算誰的?律師曝殘酷真相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婚前簽約、婚後交屋」的預售屋,在離婚時到底該算誰的? 這個問題困擾著許多夫妻,律師指出關鍵在於「登記時間點」,而非付款時間。一位網友分享自身處境,表示另一半在婚前簽約買了預售屋,婚後才交屋,自己分擔了裝潢與家具家電費用,而頭期款和房貸則由另一半支付,但因另一半付房貸後沒多餘資金,導致自己需負擔更多家庭開銷。 這樣的狀況在台灣相當常見,根據律師雷...
地政事務所鑑界出包害拆錯屋 民眾求償233萬法官判敗訴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一次錯誤的鑑界,一棟被誤拆的房屋,高雄鳳山一位吳姓屋主的遭遇,凸顯了現行制度下民眾面對公部門錯誤時的無助。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滿心歡喜地買下鳳山一處房產,卻因為高雄市地政局鳳山地政事務所的鑑界錯誤,導致他白白花錢拆除了整棟房屋。更令他氣憤的是,拆完房子後,地政事務所竟來函坦承「鑑界錯誤」,顯示房屋根本沒有越界。為此,吳男一狀告上法院,請求國家賠...
房地合一稅虧損可抵減!臺北國稅局提醒民眾善用3年抵減權益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自房地合一稅新制自105年1月1日上路以來,個人交易房地所得不論盈虧,都必須在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申報。臺北國稅局指出,若交易產生虧損,民眾可於交易日後3年內,將虧損額從房地交易所得中抵減,以降低稅負,避免多繳稅款。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房地交易所得計算方式是:成交價額減除取得成本或繼承、受贈房屋的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再依消費者物...
老屋翻身還是錢坑?五十年公寓藏致命危機,專家揭「安心買老房」關鍵心法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頭期款有限、屋齡四、五十年的老公寓成了很多首購族的選項,但問題是「買來住得安心嗎?會不會越住越貴?」答案沒有標準公式,重點在於風險評估與資金規劃。 首先,屋齡超過五十年的建築在耐震設計上,確實存在法規與結構上的弱點;台灣早期(1974年前)建築對抗震的規範並不完整,老屋耐震能力普遍較新屋弱,購屋前務必重視結構安全檢測。 接著是...
出租完就賣恐踩雷!房東賣屋前這一步沒做 恐被多課數十萬土地增值稅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政府近年大力推動「公益出租人」及「包租代管」政策,鼓勵房東釋出閒置房屋造福租屋族,但不少人忽略,這份「愛心出租」若緊接著轉手賣屋,可能會讓荷包大失血。台中市稅務局近日提醒,若房東在出租期滿後立即出售房屋,因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恐喪失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改以一般稅率課徵,稅負差距最高可達數倍。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增值...
苗栗危老推動師再擴編 助老屋重建、活化城市面貌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老屋重建在苗栗正加速推進!自2019年苗栗縣政府推行「危老推動師制度」以來,已協助核准47件危老重建案,占全縣核准案件的67%,而全國目前僅台北市與苗栗縣推行此制度。30日授證典禮上,又有43名新推動師加入行列,將持續輔導社區重建,改善居住品質、活化城市面貌。 縣府指出,危老推動師制度自實施以來,已成為縣內都市更新的核心推力。據統計,56位現有危老推動師輔導的...
長期旅外過世,遺產稅可能「歸零扣除」?國稅局提醒:兩年內有沒有回台關鍵決定稅負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近年來愈來愈多人選擇長期旅居海外,生活、退休、工作都在國外,但你可能想不到:一旦在境外過世,留在台灣的房產、存款或農地,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可能失去很多常見的扣除權利。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最近特別提醒,判定被繼承人是「居住者」還是「經常居住境外」,關鍵在於死亡前兩年是否在台有住所或累計居留逾365天,這個認定會直接影響可否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