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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房價不斷攀升,許多小資族與首購族將目光轉向中古屋。中古屋不僅價格相對親民,還能透過裝修打造符合個人需求的居住空間。然而,中古屋因屋齡較長,裝修時需特別留意屋況與結構安全等問題,否則可能花費更多成本甚至影響居住安全。本文將從多個維度為您梳理買中古屋前必須知道的 5 個裝修重點,幫助您避免踩雷,打造安全又舒適的家園。重點1:基礎工程與預算規劃,切莫貪圖便宜中古屋裝修的第一要務是做好基礎工程與預算規劃,中古屋的特點是好的地點與生活機能、保...
想透過裝潢調整氛圍、轉換心境,卻因為隔音問題,不僅無法依照喜好設計空間,甚至還得壓縮室內高度才能符合法規要求。曾幾何時,連「安靜」都成了奢侈的願望,更別說自在規劃生活樣貌了。這樣的家,還能真正稱得上是屬於自己的嗎? 文/李科諺 圖/photoAC 內政部自2021年起實施《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六之六條,將住宅分戶樓板隔音標準從78分貝大幅下調至58分貝,為住戶爭取到基本的靜音保障。 然而,規範雖訂,實務上卻存在落差,因建商...
【買房必看】斡旋金該付多少?專家解析:選錯方式可能讓你多賠很多錢! 準備買房時,房仲突然要你付一筆『斡旋金』,該給5萬還是50萬?更可怕的是,有人因為選錯議價方式,最後竟要多賠很多錢! 今天我們請來不動產專家,群洋國際地產集團 總經理 張惠山來幫大家,一次搞懂斡旋金與要約書的關鍵差異,讓你聰明議價不吃虧! 斡旋金的金額通常沒有法律強制規定,但市場慣例如下: 比例範圍:約為房屋總價的1%~5%(例如1,000萬的房子,斡旋金約10萬~50萬)。 ...
40年透天厝分家估價差150萬?專業解析銀行與親戚估價落差關鍵,教你用3招守住權益! 家中40年老透天要分家,銀行估550萬、親戚卻只願認400萬,價差高達150萬該信誰?更讓人困惑的是,附近同齡透天成交價竟都超過700萬!專家指出,這類分家糾紛常見『銀行保守估價』與『親友刻意壓價』兩大陷阱,若沒掌握正確估價方法,可能平白損失上百萬權益。本文獨家拆解估價差異真相,並提供3種具法律效力的估價管道,教你用『市場行情』守住應得份額! 關於40年透天厝估...
用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 注意事項一次看懂 最近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繼承遺產要繳的稅金超過30萬元,手頭現金又不夠時,其實可以用繼承到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來抵稅。這個方法很多人不知道,但其實對某些家庭來說能減輕不少負擔。 所謂公共設施保留地,就是政府劃定要做為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用的土地,但還沒徵收。國稅局解釋,只要這塊地是在被繼承人名下,而且是在劃為公共設施用地後才因為繼承得到的,期間沒有買賣轉手過,就可以全...
20年老透天無建照,該花400萬整修還是換新房?專家解析3大關鍵抉擇! 網友在桃園新屋有一棟20年前自地自建的2層透天厝,地坪35坪,卻因歷史因素沒有建照和權狀,如今面臨重大抉擇: 選擇1:投入400萬整修老屋,但房子仍無合法權狀,未來轉手或貸款困難。 選擇2:直接換購1000~1200萬的新大樓,擁有完整產權,但需負擔更高成本。 該如何評估哪個方案更划算?本文從「法規風險」、「財務負擔」、「未來增值性」三大面向分析,並提供具體行動建議,幫助你做出...
高雄市企業併購土地增值稅記存清查作業說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將自114年6月1日起全面清查企業及金融機構因併購移轉土地並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之列管案件,以下是相關重點說明: 一、清查作業重點 實施時間:自民國114年6月1日起 清查對象:企業或金融機構因併購取得土地並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之案件 清查目的:確認列管土地所有權是否有再移轉情形 二、追繳規定說明 應追繳情形: 土地所有權發生再移轉行為,包括: 買賣 贈與 交換 被徵收 信託 ...
非都市土地交通用地出售之土地增值稅免徵申請解析 根據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說明,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3項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非都市土地交通用地,於徵收前移轉時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土地位於非都市土地範圍內 已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供作公共設施道路使用 使用地編定為交通用地 申請程序與注意事項 一、證明文件取得 申請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證明書: 應向需用土地人(道路管理機關)申請核發 若不知需用土地人為何單位,可向土地所...
租金支出扣除新制上路 合租族、特殊需求租屋族皆受惠 財政部自2024年起實施房屋租金支出扣除新制,將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調整為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扣除上限提高至18萬元。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說明,新制不僅擴大適用範圍,更考量多元租屋型態,讓更多租屋族都能享受稅賦優惠。 扣除範圍擴大 合租族可分別申報 新制最大變革在於,即使納稅人選擇標準扣除額,也能同時適用租金支出扣除。國稅局特別指出,多人合租的租屋型態,只要每位承租人能提供租賃契約、...
重購退稅權益與風險解析:5年列管期關鍵注意事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期針對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機制發布詳細解釋,此政策雖能減輕換屋族稅負,但伴隨嚴格的5年列管條款。根據《土地稅法》第35條及第37條規定,民眾在「先售後購」或「先購後售」自用住宅時,若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扣除土增稅後的餘額,可申請退還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然而,重購土地在完成移轉登記後將進入5年列管期,期間若違反規定,將面臨退稅款追繳。 列管期間的「再行移轉」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