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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保障次承租人權益,減少交易糾紛,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會同法務局消保官於今年1至10月間,抽查8家租賃住宅包租業者所使用之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查核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布之「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檢查結果公布,初檢有3家業者全部不合格,僅1家業者全數合格,經命限期改善後,複檢已全部改善完成。 地政局表示,本次首度針對轄內租賃住宅包租業者之定型化契約進行查核,查核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許多房市地產名嘴宣稱紅單只是一種購買意願書,紅單買賣屬於契約自由,頂多是道德層次的問題,並不違法;竹縣消保官靳邦忠再次呼籲,任何業主,不管是建商、代銷公司、仲介公司、掮客、網紅、部落客或房市專家,只要涉及預售屋銷售行為就統一適用所述法律規定。就法律觀點來看,只要是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正式簽訂之前,所有的銷售行為都是屬於紅單買賣,都必須符合法律規範。 一、於建照未取得之前先行販售,便有廣告不實及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在上月底進行第一波預售屋聯合稽查行動後,就媒體報導熱銷之新竹縣竹科匯建案請新竹縣政府繼續積極調查,在日前對於違法銷售的廣告業者開罰120萬元!內政部表示,針對日前民眾向媒體投訴新竹縣竹科匯建案,有廣告公司利用Line群組自行製作銷售文件,對外舉辦多場促銷說明會並收取每戶15至20萬元的預約金,金額高達1千5百餘萬元,內政部特別將該建案列入第1波聯合稽查名單。 經聯合稽查初步查證發現有不法銷售情形,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預售屋交易金額龐大,且消費者無實體可看,加上近期「紅單」炒作爭議,為保障民眾購屋安全,地政局已於今年第3季起陸續抽查新北市轄內預售屋建案20家15大項內容,首次查核結果總缺失率接近3成。 本波查核不合格比率最高前三項分別為「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通知交屋期限」、「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均為五成左右,常見缺失為契約沒有載明建物開工、完工及取得使用執照的時間,或業者單方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縣市政府消保、地政及建管單位,針對6個縣市23個預售屋建案進行大規模聯合稽查並表示,稽查結果僅有1個建案無違規缺失,其餘各建案的違規事項,均已發函縣市政府儘速要求業者限期依法改正,逾期未改正或違規事證明確者將依法裁罰。 本次稽查發現有10件銷售中心或樣品屋不符合規定,其中大部分銷售中心或樣品屋屬於臨時建築,應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建築許可及核准使用。內政部已發函請縣市政府就...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中市府揪預售屋交易六大糾紛,截至今年10月,台中市政府受理房屋買賣申訴案共232件,預售屋消費爭議佔112件,較去年同期增加將近一倍。法制局分析交易糾紛主要為逾期交屋、交屋保留款額度不足房地總價5%、解除契約定金返還爭議、施工瑕疵、外水外電或天然氣管線費用負擔爭議、廣告不實等六大類。法制局提醒民眾與建商簽訂契約時應仔細審查契約條款,減少交易糾紛。 法制局說明,預售屋頗受一般消費者青睞,民眾務必細審契...
近期全台房市買氣升溫,甚至還傳出有民眾為了搶買預售屋徹夜排隊的消息;但,在買預售屋前,因房屋尚未完工,民眾無法見其實體,所以購買前的契約簽訂,就顯得格外重要。 內政部對此提醒,預售屋契約中常見缺失有「通知交屋期限」、「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驗收」、「保固期限及範圍」及「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等5大項,若建商提供的契約違反規定,民眾可要求改正,或向主管機關檢舉,以保障自身權益。 簽約前 購屋人得先注意這些項目 第一,「通...
近期因為利率低、游資豐沛,造成台灣房地產市場出現逆勢熱銷的情形,甚至有些縣市的建案,還出現大排長龍搶著買房子的情形。內政部整理出預售屋買賣契約中五大陷阱,購屋者不得不慎。 第一:交屋前應完成修繕,遲延交屋要付利息萬分之5 內政部指出,依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賣方應於交屋前完成修繕,且賣方延遲利息為日息萬分之5。但過去在查核時,曾發現業者擅自將「交屋前」的修繕義務,變更為「交屋後」的保固責任,及降低賣方遲延交屋利息數額為萬分之2,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民眾購屋權益,地方政府每年都會查核業者是否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的規範。內政部特別提醒,預售屋契約中常見缺失有「通知交屋期限」、「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驗收」、「保固期限及範圍」及「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等5大項,若建商提供的契約違反規定,民眾可要求改正,或向主管機關檢舉,以保障自身權益。 在「通知交屋期限」方面,內政部指出,依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賣方應於交屋前完成修繕,且...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屋租賃契約2.0即將在7月中旬上路囉!為維護租屋市場秩序,讓惡房東、頭疼租霸房客別再出現,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已審議通過「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7月15日即將上路,消保處提醒租屋族,若契約有不合規的部分,可請求出租人修改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本次「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變動的重要內容包括:明訂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更將「欠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