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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消防安全

一共有:147筆"消防安全"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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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霸遭退租 新北住都中心說明主因

租霸遭退租 新北住都中心說明主因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針對日前媒體報導,位於永和秀廊橋社會住宅,因轉做為警消專用住宅,逼承租戶退租,對此新北住都中心回應,投訴人張女士因違反社宅多項規定,危害社宅公共安全,經累計扣點達標才強制退租,並非如報導內容屬實。 房屋堆積垃圾、易燃物品 影響住戶公安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該張女士是永和區當地知名的「租霸」,在承租社宅期間,在陽台堆置易墜落雜物,且屋內堆置垃圾、易燃物品等,有明顯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問題,經屢次警告後仍未於期限內...

大巨蛋卡關爭議 市府、中央各有說法

大巨蛋卡關爭議 市府、中央各有說法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近日召開大巨蛋營收分潤說明會,提及內政部「卡蛋」,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回應,大巨蛋遲遲無法完工啟用,主要是北市府對於「避難層的認定」消極避談,耗時1年時程才說明,導致進度延遲。 營建署:北政府逃避不答 並非中央卡關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北市府於2015年勒令大巨蛋停工,在建築中心將「七項基準」納入評定且在2017獲得內政部認可後,又在都市設計審議要求大巨蛋地面層退縮空間,因此再度進行變更後於2020年取得認可,後來...

老公寓有救了 中市啟動50個危老工作站

老公寓有救了 中市啟動50個危老工作站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依中央去(2021)年第4季統計資料顯示,台中市房屋平均屋齡約29.01年,但屋齡超過30年以上的住宅,計有106.35萬戶,占比達40.22%。為加速老舊房屋重建,台中市都發局委託當地建築師公會成立危老輔導團,並設立50個危老重建工作站,協助老屋自住重建。 台中市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台中市內老舊房屋主要存在耐震性差、公共管線老舊、位處狹窄巷弄、消防安全性不足、環境品質不佳等問題,透過設立危老重建工作站的專業服務,提升危老重建量能。...

新北火災預防條例上路 租屋處應設住警器

新北火災預防條例上路 租屋處應設住警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將於今(2022)年7月1日正式上路,明訂出租處、違建住宅及曾發生火警紀錄的住宅,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同時市政府與不動產業者簽署合作備忘錄,未來業者在上架租屋產品時,需載明是否安裝住警器,減少火災發生時造成的財產、人命傷亡。 新北副市長謝政達表示,新北市外地人口多,許多北漂學子及青年以租屋為居,本次簽署的業者有永慶、好房網、住商、信義、樂屋網、591等6家業者,未來...

強制危樓設管委會 違者每戶最高罰20萬

強制危樓設管委會 違者每戶最高罰20萬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去年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老舊大樓的安全疑慮,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消防法》等修正案,經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若限期內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違者每戶最高可處20萬元,得按次處罰。另外,經評估檢查應改善老舊建築,屆期未改善,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內政部統計,目前全國有8,506棟老舊危險大樓,於1995年6月29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興建,未強制規定需要成立管委會,形...

解決老舊建物漏洞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案

解決老舊建物漏洞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案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及《消防法》等3大修正案,增訂強制辦理耐震評估、危險公寓大廈強制成立管理委員會、規定停歇商業場所辦理消防安全等措施,徹底解決老舊住商大樓安全問題。 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此次三讀通過的《建築法》第77條之1條例,除訂定「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為公安申報對象外,新增「構造」為安全範圍內,未來將耐震評估納入申報對象,並規定未符合標準者,須於限期內改善完成,逾期...

複合式大樓須設管委會 違者每戶最高可罰20萬

複合式大樓須設管委會 違者每戶最高可罰20萬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因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複合式大樓的管理問題受到關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月11日初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消防法》、《建築法》等修法草案,規定複合式大樓須設立管理委員會,違者每戶最高處20萬元罰鍰。 初審並通過,主管機關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限期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辦理公共安全事項,違者每戶最高處20萬元罰鍰,得按次處罰。未能在期限內辦理報備者,各地方主管機關可視狀況展延一次,...

初審通過 未設管委會每戶最高罰20萬

初審通過 未設管委會每戶最高罰20萬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立法院近日初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以及《消防法》、《建築法》等修正草案,增訂公寓大廈凡有危險之虞,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逾期未成立者,每戶將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初審草案明定,經地方政府認定為危險的建物,須於期限內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未能在期限內成立並辦理報備者,得視狀況展延1次,並不得超過1年;而經通知、輔導、展延等程序,仍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的危險公寓大廈,將按...

危險公寓大廈強制成立管委會 民團提3建議

危險公寓大廈強制成立管委會 民團提3建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國內老舊建築物接連發生火災,突顯老舊集合住宅在管理及公安上的諸多缺失,行政院近日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要求危險公寓大廈加速成立管委會。民團表示,單方面要求社區成立管委會,推動效能恐不足,因此提出3大訴求,建議行政院納入修法。 行政院於今(2022)年2月24日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凡經認定為危險的公寓大廈,須在期限內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若屆期未成立,每戶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

行政院通過 危老大樓限期成立管委會

行政院通過 危老大樓限期成立管委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防止高雄「城中城」事件重演,行政院近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消防法》2項部分條文修正案,後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統計指出,全國共有247棟複合式老舊大樓,其中有105個社區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期望透過強制性規定,維護民眾居住安全。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次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為針對具公安隱憂的老舊公寓大廈,以限期強制方式成立管理組織,並增訂政府輔導措施,確保社區具備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