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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土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是否能享有土地增值稅減稅優惠? 該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無論是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法辦理的重劃土地,或是民眾自辦市地重劃的土地,於重劃完成後第1次移轉,除了重劃費用可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除外,還可再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徵40%的優惠。 該局進一步說明,參與重劃的土地,民眾應記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政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土地重劃費用證明,以便...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2020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稅單及轉帳納稅通知均已完成寄發,除了提醒民眾於期限內繳納稅款,對於受到疫情影響的納稅義務人,新竹市稅務局提供5大紓困措施,並於網站設立「肺炎疫情稅捐紓困專區」,以助民眾度過疫關。該局所祭出的5大紓困措施包含: 1.旅館業停用樓層稅金降3成:受疫情影響,飯店或旅館未使用樓層部分,可向稅務局提出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飯店或旅館業使用房屋非自有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稅務局表示,為保障國民居住權益、提升居住品質,新竹縣政府已依住宅法授權制定「新竹縣興建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並於2020年1月公布:未來可透過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促進興辦社會住宅,並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以落實社會住宅政策及保障縣民居住權益。 該局進一步說明,對於政府及民間以自有建物所興辦之社會住宅,地價稅及房屋稅全免;政府及民間以包租代管方式興辦社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為落實政府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對於原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規定」取得之應分配土地,經配偶相互贈與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第1項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於再移轉計課土地增值稅時,參據同法市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時減徵40%之規定,准比照「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第3款規定」減徵土地增值稅40%。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市地重劃土地若是經配偶相互贈與,再移轉時既准予減徵土地增值稅40%,權利變換之租稅優惠又是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住宅補貼方案在每年7、8月受理申請,2019年9月更推出單身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2項方案的租金補貼總計畫戶數8萬9,963戶,申請總戶數突破10萬戶,無論是計畫戶數、申請戶數,均為2007年度開辦租金補貼以來的新高。因此,營建署預計明年度租金補貼戶數將擴大至12萬戶,並朝放寬所得標準、擴大補貼對象、設籍限制更少、申請時間彈性及持續鼓勵愛心房東等精進方向辦理,讓租屋族有更多機會可獲得補貼。 另...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內政部統計,在公益出租人稅賦減免等優惠推出之下,目前愛心房東戶數已達43,161戶,年增2.6倍,可見已有不少房東發揮愛心,配合提供房客相關資料並核實報稅,協助房客減輕居住負擔。 為提高房東配合誘因,中央政府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只要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 營建...
文_Chole Jheng 資料及圖片來源_知域設計有限公司夏季用電級距調漲,你的荷包還好嗎?雖然沒辦法把電價調低,但可以試著將家中老舊家電汰舊換新,趁著政府為擴大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項目中祭出的「節能家電補助」與「節能家電退稅」兩大方案,讓民眾可以在花錢汰換家電之際省下荷包。夏季用電級距調漲,你的荷包還好嗎?雖然沒辦法把電價調低,但可以試著將家中老舊家電汰舊換新,趁著政府為擴大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項目中祭出的「節能家電補助」與「節能家電退稅」兩...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推行社宅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人政策,各地方政府依循住宅法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對符合規定對象提供租稅優惠,然而有部分民眾對租稅減免仍有些疑慮與誤解,最常見的問題為,高雄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房屋稅得減徵20%及地價稅減徵50%規定,公益出租房屋稅按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及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那若是社會住宅和公益出租房屋出售時的土地增值稅,是否也有優惠減免或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呢? 高雄市稅捐處對此表示,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配合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實施兩項捐減免優惠措施,包含「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若2年期間未移轉,可減徵延長10年;另外對於「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未來「協議合建」案更新後原地主跟實施者辦理產權移轉時也可減徵40%。 新北城鄉發展局長黃一平表示,民眾參與都更往往擔心更新後要負擔更多稅賦,因而降低意願,而中央歷經多次修法於今年1月30日公布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後,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辦理相關事項,其中包含「房屋稅」、「土地增值...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於日前宣布,台北市都市更新稅捐減免釋出兩大利多,包含原先減半徵收2年的房屋稅,只要於2年期間內未移轉,得延長房屋稅減徵10年,合計達12年;另外,針對過去未納入稅賦減免項目對象新增協議合建,未來也得申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40%。上述兩項利多,可追朔自今年1月30日起適用。 過去,都更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限僅2年,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僅限以權利變換實施為之。經中央修法後,授權主管機關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