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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加蓋也逃不了!桃園稅局揭密:違建一樣要繳房屋稅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我這只是鐵皮屋、沒使用執照應該不用繳稅吧?」這句話,是不少民眾心中的「都市傳說」。但桃園市稅務局最近提醒:別再誤會了!就算是違章建築,只要有屋頂、牆壁、能住能用,就算隨時可能被拆,也一樣是房屋稅的課稅對象。換句話說,你以為避掉的稅,其實一毛都逃不掉。 在桃園不少地區,像是老社區頂樓加蓋鐵皮屋、前院臨時車庫、甚至後院的鐵皮倉庫,幾乎成了...
舊制房屋出售要小心!實價成交金額才是課稅依據,國稅局提醒保存憑證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近期不少民眾在出售舊制房屋時,因不清楚稅制規定,可能面臨補稅風險。國稅局指出,凡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屋,或105年以後繼承但被繼承人屬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房屋,都屬於「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申報時必須依照實際成交價格與取得成本核實計算,並併入出售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不能直接套用財政部訂定的標準計算。 根據所得...
土地信託誰繳稅?彰化稅務局釋疑:受託人須負責 地價稅別忘了合併計算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在信託制度越來越普遍的今天,土地若被列為信託財產,究竟誰該繳地價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近期接獲不少民眾詢問,特別提醒,只要土地被設定為信託財產,在信託關係存續期間,依法應由「受託人」負責繳納地價稅,這是土地稅法明確規定的納稅義務。 稅務局進一步解釋,信託土地的稅務認定主要分為兩種情況:若屬「自益信託」,也就是受益人與委託人為同一人...
保單傳承暗藏稅務風險 父母生前變更要保人仍須列入遺產課稅 【M傳媒財經中心/專題報導】 在台灣,許多人習慣透過保險規劃家庭風險,甚至視保單為財產傳承的工具。不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期提醒大眾,若父母在過世前兩年,將保單要保人變更為子女,這樣的行為涉及財產權移轉,依規定不僅需要繳納贈與稅,更必須在日後遺產申報時併入計算。忽略這項規定,很可能讓繼承人面臨補稅與罰鍰的雙重壓力。 國稅局解釋,要保人是保險契約的實際財產持有人,擁有保...
房地被拍賣也要報稅!中區國稅局提醒房地合一申報義務 【M傳媒財經中心/專題報導】 近期,中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即便名下房地遭法院拍賣,仍屬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無論是否實際獲得拍賣價款,都必須依規定申報,否則可能面臨補稅及罰鍰。這起提醒源於日前查獲的一件案例,凸顯不少民眾對房地合一稅申報規定認知不足。 國稅局指出,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1月1日施行,個人名下房屋、土地即便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仍應視為交易所得,納入所得稅課徵範圍。申報期...
重病期間提領存款未留憑證 當心全數遭補稅 親人病重期間,許多家屬會急於處理財務事宜,但若未妥善保留資金流向證明,可能面臨巨額補稅風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日提醒納稅人,繼承人若在被繼承人重病期間提領大筆存款,卻無法舉證資金用途,全數款項將被認定為遺產課稅,近期就有案例因無法提出具體證明,2000萬元遭併入遺產總額補稅。 法令規範與執法原則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若發生舉債...
遺產稅申報陷阱:生前兩年贈與財產未併入申報,恐遭補稅重罰 許多納稅人誤以為已繳贈與稅就完成稅務義務,卻忽略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仍需併入遺產總額計算,面臨巨額補稅與罰鍰風險。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日頻頻發現,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常陷入一種誤區: 認為被繼承人生前已繳納贈與稅的財產就不必再列入遺產總額。這項常見的錯誤認知,正讓許多繼承人面臨巨額補稅與罰鍰的沉重負擔。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兩年...
房東注意!一次收多年租金需全額申報 避免補稅罰鍰 許多房東誤以為一次收取多年租金可分期申報,國稅局強調綜合所得稅採「收付實現制」,收取年度就需全額申報,否則將面臨補稅及罰鍰 台北國稅局近日提醒個人房東,若一次收取多年租金,必須在收取的當年度全額申報綜合所得稅,不得分年申報。這項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及財政部1971年函令的規定,明確規範租賃所得的申報時點,許多房東因不熟悉此規定而遭受補稅及處罰。 國稅局說明,綜合所得稅的課徵...
虛報裝修費用遭重罰!國稅局嚴查房地合一稅不實申報 房地交易稅務稽查再出重手,納稅人持不實發票虛報裝修費用,不僅遭補稅更面臨一倍罰鍰,稅局呼籲誠實申報才是上策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日查獲一起刻意虛報房地合一稅的違章案件,展現稅務機關對不動產交易逃漏稅行為的強力把關。此案例凸顯部分納稅人仍存有僥倖心態,試圖以不實憑證規避稅負,最終卻面臨加倍處罰的沉重代價。 北區國稅局說明,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房產,若屬出價取得者,應以交易...
開店試營運也要登記!稅務規定不可忽視 許多準備創業的老闆,常抱著「還沒正式開幕應該不用報稅吧?」的心態,先開始營運看看,等到一切上軌道再辦登記。然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只要開始有營業行為,不論是盛大開幕還是低調試營運,都必須事先完成稅籍登記,否則可能面臨罰鍰,甚至補稅加重處分。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的規定,只要在國內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包括店面、工作室、攤位等,一旦開始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就屬於「營業行為」。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