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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情來了|15年不聞問!天邊孝子想分產遭法院判決「一毛都拿不到」 文/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滑手機看到這則新聞時,我忍不住在螢幕前點頭如搗蒜,又是一個「天邊孝子」被法院打臉的真實案例。 高雄這起判決,女兒長達15年與父親斷聯,父親生前託人傳話、寫信、請親友聯繫,對方一概已讀不回。 等到父親走了,這位「隱形人」卻突然現身要分遺產。結果呢?法院不但不給她分,連法律保障的「特留分」都一併拔掉。 法官在判決書裡寫了一句話...
情情來了|過年一吵才懂:老家早就「默許」給哥哥,我只是外人? 文/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過年圍爐,本來該是團圓時刻,卻有人在一場爭吵裡,聽見了自己在家中的真實順位。 一名網友在社群發文表示,過年和家人因瑣事爭執,吵到最後,父母脫口而出一句話: 「老家的房子本來就是要留給你哥。」理由很直接,哥哥沒工作、沒收入、沒能力自立,如果不把房子給他,他怎麼活? 她當場愣住。原來自己多年努力工作、自食其力,換來的不是被肯定,而是被...
很多人以為「財產是夫妻共同打拼的!」既然沒有子女,公婆早已過世,頂客族的太太當然可以繼承先生全部財產。但法律不是看陪伴多久。依民法繼承篇規定,在沒有子女、父母的情況下:配偶 1/2兄弟姊妹合計 1/2這一半,不需要感情好不好。只要法律在,他們就有權利,現實往往比條文更冷。兩位小叔在協議分割時寸步不讓,分走近 2000 萬的房屋。同時要求大嫂自行處理——遺產稅、規費、代書費,否則不簽字。太太心裡充滿委屈,但更清楚一件事:若拖下去,可能更糟。因為遺產稅...
【情情來了|地政士專欄】遺囑信託不是有錢人專利,是愛家人的具體行動 文/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少子化的慣系,來事務所諮詢遺產規劃的客戶明顯變多了。 有趣的是,以前大家來,十個有九個開口都是:「嚴代書,我想寫遺囑,把房子留給兒子。」 但這幾年,愈來愈多人問的是另一件事:「我不想一次把錢全部給小孩,怕他亂花,有沒有辦法可以設定條件、分次給?」 有。這個工具叫「遺囑信託」。 遺囑只能分財產,遺囑信託是「帶著走的照顧」 先講...
別讓財產變成禍端:遺囑信託如何幫高資產家庭規劃分期給付、降低衝擊與家族糾紛 【M傳媒房產中心】 在高資產族群與家族傳承的規劃中,遺產管理早已不只是「分配財產給誰」那麼簡單,而是「怎麼確保這些財產能被妥善使用、代代受益」。傳統遺囑多半只解決財產歸屬問題,一旦完成繼承登記或遺贈交付,法律程序就結束了。但如果繼承人年紀小、理財經驗不足,或者家族結構複雜,一次拿到大筆資產,反而可能引發揮霍、糾紛甚至更大風險。在這種情況下,「遺囑信託」就...
【情情來了|地政士專欄】沒有孩子、老公走了,打拼一輩子房產竟要分給不熟的小叔? 【M傳媒房產中心】 近期地政士圈子裡流傳一個令人心疼的案例。一位太太與先生辛苦打拼一輩子,沒有孩子,先生去年十月過世,雙方父母也早已離世。按照《民法》規定,先生的遺產必須由太太與先生兩位弟弟共同繼承。 看似合理,現實卻相當殘酷。兩位小叔在協議中寸步不讓,強行分走一間價值近兩千萬的房屋持分,甚至要求太太自行負擔所有遺產稅、規費與代書費,才肯簽署...
未竟的遺願:從曹西平遺產爭議,看「特留分」如何成為頂客族難以掙脫的法律枷鎖 | M傳媒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 主辦代書 嚴意情/撰文 曹西平的驟然離世,對外界而言是一則令人惋惜的娛樂新聞;但對我這樣長期處理繼承、不動產與家族財產規劃的實務工作者來說,這起事件卻是一個再熟悉不過、卻始終令人無奈的案例縮影。 這位終身未婚、無子無女的頂客族代表人物,生前與原生家庭關係疏離,曾多次公開表達,自己的遺產「不想留給姓曹的人」,而是希望交付給長期照顧他...
地政士提醒|頂客族最常誤解3個繼承迷思解方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近年來,「頂客族」在台灣已不再是少數選擇。不生子、雙薪或單身高資產,讓這群人擁有相對穩定的現金流與不動產配置,但也因為沒有直系子女,對於「身後財產怎麼辦」往往抱持錯誤想像。實務上,不少頂客族正是因為誤解繼承制度,導致遺產被不想要的人分走,甚至引爆親屬糾紛。 以下三個常見迷思,正是頂客族最容易踩雷的地方。 第一個迷思是: 「沒有小孩,財產自然就歸配偶」。這是最普遍...
台灣的「美式終身權益」可行嗎?信託與用益物權成關鍵解方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在美國,一種稱為「Life Estate」(終身權益)的財產規劃工具,讓屋主能在生前安心居住,並確保在過世後,房產能無縫、免爭議地轉移給指定的子女或親人,無需經過冗長的遺囑認證程序。這種「自己先用,身後自動傳承」的安排,對於重組家庭(如再婚夫妻)希望同時保障配偶居住權與親生子女繼承權的情境,被認為極具吸引力。然而,想在台灣複製這套「美式」規劃,會...
〈身後事難料〉單身、頂客族警惕!若不預立遺囑,可能由「最陌生的人」繼承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明天和意外,不知哪一個會先到。」這句話不僅是警世格言,在財產繼承的法律實務中,更是一記當頭棒喝。依《民法》規定,年滿十六歲即可立遺囑,這個看似專屬耄耋老人的程序,如今正成為許多青壯年世代,特別是在台灣家庭結構劇變、資產價值高漲的背景下,一項關鍵的「人生待辦事項」。立遺囑,不再只是分配財產,更是為所愛之人鋪設一條避免紛爭、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