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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購房貸簽自住切結書後出租?小心違約風險與後果!M傳媒 許多首購族在貸款買房時,會遇到銀行要求簽署所謂的「自住使用住宅切結書」。這類切結書在非「新青安貸款」的情況下也常見於部分銀行的首購專案中。近日有網友在討論區發文詢問:「不是新青安,但用了其他銀行的首購貸款並簽了自住使用切結書,若之後將房子出租會有什麼風險?加入社宅、公證或申請租金補貼等,會不會被銀行發現?」引起不少房市關注。 一、自住使用住宅切結書是什麼? 自住使用住宅切...
虛報房地合一稅成本當心挨罰 國稅局示警:不實申報最高可處3倍罰鍰 M傳媒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日發出提醒,民眾出售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產時,申報房地合一稅必須如實填報成本費用,切勿以不實資料虛列支出。國稅局強調,虛報成本費用不僅會被補稅,還可能面臨高額罰鍰甚至刑事責任,納稅人不可不慎。 申報規範:成本費用認列有據 根據現行規定,自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產,若有交易行為都必須申報房地合一稅。所得額計算方式是以成交價減去原始取得...
租約期滿未申報 房屋稅率恐翻倍 新北稅捐處提醒屋主注意優惠稅率申請期限 M觀點 隨著租屋市場日益活絡,許多房東在租約期滿後將房屋收回自住,卻忽略稅務申報的重要性。新北市稅捐處近日發出提醒,房屋若從出租轉為自住使用,必須在期限內主動申報,否則房屋稅率將從優惠的1.2%~2.4%大幅調升至3.2%~4.8%,稅負可能增加三到四倍,不可不慎。 稅率優惠政策與適用條件 新北市稅捐處說明,為鼓勵閒置房屋投入租賃市場,政府提供多項優惠稅率措施。屋主若將房...
房東注意!房屋收回自住記得申請稅率變更 3/22前申請當年生效 房屋稅率申請時機成為房東們最容易忽略的節稅關鍵。新北市稅捐處近日提醒廣大房東,當房屋從出租狀態收回自住後,務必主動申請改回「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且必須在每年3月22日前完成申請,當年才能立即適用優惠稅率。若錯過申請期限,將導致全年被按較高的「非自住稅率」課稅,負擔可能增加三至四倍以上。 稅率差異懸殊 主動申請是關鍵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自住房屋稅率僅為1.2%,而非自住住家...
新青安房貸爆雷!車位出租恐追回 專家急喊:別因小失大 隨著新青安房貸申請人數突破13萬戶,許多透過政策優惠購屋的年輕家庭面臨一個現實問題:因沒有開車需求而空出的停車位,能否出租給社區鄰居賺取額外收入?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背後卻涉及貸款規定、社區規約和稅務申報等多重法律考量,成為新青安房貸戶的共同難題。新青安房貸作為政策性貸款,主要目的是「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因此在貸款條件上有其特殊限制。銀行業者指出,雖然貸款契約中沒有明確...
虛報裝修費用逃漏稅?國稅局查核實例曝光 納稅人當心重罰 房地合一稅申報出現新型態逃漏稅手法。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查獲納稅人利用虛報裝修費用來降低房地交易所得,藉此減少應納稅額的案例。該局呼籲民眾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應據實申報,切勿心存僥倖以不實資料列報成本費用,以免遭補稅處罰甚至涉及刑責。 房地合一稅申報要件與規範 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民眾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應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損益計算方式是以交易時...
預售屋主慘遭工作調動困死!平轉恐課45%重稅 交屋再賣賠更慘 近年預售屋市場熱絡,卻也有不少買家因人生規劃變化面臨轉售難題。一位於2023年12月簽訂預售屋的消費者,因工作調派外縣市升遷,正在苦惱該現在「平轉」出售,還是等明年十月交屋後再處分資產。這個案例凸顯了預售屋買家面臨的現實困境,尤其在政府打炒房政策下,轉售預售屋已不再像過去那樣簡單。 預售屋轉讓限制 根據2023年7月實施的平均地權條例新法,規定在2023年7月後買入的預售屋,除了特...
房市越冷政府越嚴!內政部928大掃蕩 預售屋違規最高罰千萬 房市928檔期今年面臨六年來最冷清局面,但政府監管力度卻不減反增。內政部與行政院消保處、各縣市地政機關合作,全面展開預售屋專案稽查,重點鎖定「廣告不實、不利消費者契約、代銷業違規」等三大亂象,展現政府在不景氣中仍堅決維護市場秩序的決心。 市場低迷中的監管堅持 儘管今年房市買氣明顯趨緩,北台灣928檔期推案預估量僅約1,108億元,為2019年房市熱潮以來最差表現。但內政部並未因此放鬆...
房仲服務費比稅金高6倍!買賣一棟2000萬房 業者爽收120萬真相曝光 高房價元凶是誰?房地合一稅與仲介費的雙面刃。台灣房價持續高漲,購屋族負擔日益沉重,究竟問題根源是來自房地合一稅制,還是房仲服務費結構?這個問題引發產官學界熱烈討論。實際上,高房價現象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中稅制設計與服務費計算方式都扮演了一定角色。 房地合一稅的設計與影響 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實施,2021年升級至2.0版,主要目的是抑制短期炒作。稅制設計上,持有時...
重病期間提領存款未留憑證 當心全數遭補稅 親人病重期間,許多家屬會急於處理財務事宜,但若未妥善保留資金流向證明,可能面臨巨額補稅風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日提醒納稅人,繼承人若在被繼承人重病期間提領大筆存款,卻無法舉證資金用途,全數款項將被認定為遺產課稅,近期就有案例因無法提出具體證明,2000萬元遭併入遺產總額補稅。 法令規範與執法原則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若發生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