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0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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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2020年的公告土地現值已經在1月1日公告,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於2019年12月訂約的民眾,把握從訂約日起30日內申報土地增值稅,即便申報日在2020年1月,依規定仍然是以訂約日,即2019年之公告土地現值為移轉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 如在2019年12月31日訂約,想要適用2019年公告土地現值作為移轉現值,最遲便要在2020年1月29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單位申報土地增值稅,由於當天恰逢農曆春節連假,因此順延至2020年1月30日。倘若在2020年1月31日以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