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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今年納稅季受疫情影響,部分縣市的繳稅狀況不盡理想,比如台東縣今年的房屋稅繳納狀況就有些顛簸。據臺東縣統計,本年度應繳納房屋稅戶數有5萬7千多戶、應繳稅額共約2億9,674萬元,與去年相比,戶數增加7百戶,稅額則增加約4百萬元。 可是早前的疫情對業者營運造成很大的衝擊,因此房屋稅申請延期、分期繳納的案件較往年增加,其中申請事由以短期收入驟減最多。全縣至今已完成繳納5萬1千多戶、完稅總額2億5,916萬元,意即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之廠房用地是否可按工業用地10‰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說明,依土地稅法第18條規定,工業用地按10‰稅率課徵地價稅,係以辦理工廠登記之廠房用地為適用對象,只要是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均得適用工業用地10‰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今年3月20日起在農地上低汙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依...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土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是否能享有土地增值稅減稅優惠? 該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無論是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法辦理的重劃土地,或是民眾自辦市地重劃的土地,於重劃完成後第1次移轉,除了重劃費用可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除外,還可再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徵40%的優惠。 該局進一步說明,參與重劃的土地,民眾應記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政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土地重劃費用證明,以便...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電話詢問:最近出售1處公寓並新購4層樓的透天房屋,將新購房屋之1樓出租供營業使用,是否可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 該局表示,不論是出售或新購之土地有部分未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若新購作自用住宅用地部分之地價,超過已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地價,扣除繳納自用住宅用地部分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者,則可申請就已納自用住宅用地部分之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作自...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稅務局表示,今年自5月份起全面展開清查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管制案件,如有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者,如供營業使用、出租或遷出戶籍等,將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舊屋換新屋,不論買賣先後次序,都可申請自用住宅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並就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的數額。但重購的自用住宅用地,有5年的管制期限,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行移轉或改作...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2020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稅單及轉帳納稅通知均已完成寄發,除了提醒民眾於期限內繳納稅款,對於受到疫情影響的納稅義務人,新竹市稅務局提供5大紓困措施,並於網站設立「肺炎疫情稅捐紓困專區」,以助民眾度過疫關。該局所祭出的5大紓困措施包含: 1.旅館業停用樓層稅金降3成:受疫情影響,飯店或旅館未使用樓層部分,可向稅務局提出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飯店或旅館業使用房屋非自有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市產業發展處公告,為減輕新竹市農友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負擔,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只要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即可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符合規定即可改課目前已免徵的田賦,意同土地免稅。 產發處長張力可表示,近期竹市農友如有接獲稅務局通知,曾經核准徵收田賦,屬於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等8種使用情形的土地,就可以提出申請,請把握機會、維護權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戶政人員詢問是否要順便提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的申請,如果當場同意就算完成申請嗎? 該局說明,為落實簡政便民,並朝向一站式窗口服務,土地所有權人至戶政機關辦理戶籍遷入時,向戶政人員表明欲辦理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即可以通報方式完成申請,該局接獲通報資料,經審核後,皆會以公文回復申請人。 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稅務局表示,2020年公告地價經重新規定後,新竹縣累進起點地價調整為163萬元,較2018年的159萬7千元略增。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係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的地價總額,依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的倍數,採累進稅率課徵。累進起點地價是以新竹縣全部土地平均地價乘上7公畝為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 經計算後,新竹縣2020年累進起點地價為163萬元,因此本縣土地所有權人今年地價總額如未超過163...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去電詢問,配偶自有房地作為住家使用,若在該房屋上設立了以他為負責人之商號,但未有實際營業活動,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嗎? 稅務局說明,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供住宅使用之房屋及自用住宅用地作為稅籍登記場所,如該營利事業未僱用員工,並且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且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營業活動相關的設備及物品者,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