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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買賣過程中,任何的文件都不能錯過,有一本像徵信社在幫你的房子做身家調查,寫滿了房屋的產權、登記資訊、使用情況…等等完整資訊秘笈,可說在權狀合約之下,萬張收據之上的一本大寶典,也就是「不動產說明書」。 ★買房經驗分享、專家解析房市,挑房買房祕技看這邊! ★追蹤「EBC地產王」買房免走冤枉路 房市達人「賣厝阿明」提醒,不動產說明書不僅可以讓買方快速清楚了解房屋資訊,也可以當作買賣雙方交易的一個依據。因此,買房前最好先來搞懂不動產說明...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推廣「公益出租人」租屋政策。為降低公益出租人被查稅的疑慮,內政部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增訂租金補貼不得作為追溯課稅的依據,草案排除《稅捐稽徵法》第21條稅捐未於規定期內申報「核課期間為7年」規定,讓稅務機關不得將公益出租人的租賃契約、所得,作為綜所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的查核依據。 房東只要將房屋出租給社福團體後轉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的房客,就可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所稅每屋、每月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為提升服務效能,推出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自2022年7月1日起,民眾完成網路申報地方稅作業後,後續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可免再檢附稅捐稽徵處核發的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完稅的紙本文件。 紙本跑流程多疏漏 電子條碼省麻煩 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新聞提及,主任黃美娟表示,現行申辦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時,多由申請人親洽稅捐稽徵處臨櫃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並辦理查欠稅事宜,後續再檢附各項完稅證明的紙...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價持續走高,使不少預算有限的購屋民眾轉鎖定法拍市場,期望能撿到便宜。不過,民眾經法拍取得的房屋、土地,可能會在完成過戶後,才發現該筆房地有欠繳房屋稅或地價稅的情形;若碰到此情況,欠稅該由誰繳清? 桃園市稅務局指出,一般土地、建物買賣,在辦理移轉時,需經稅務機關查無欠稅後,才得以辦理產權移轉登記;但若是經法院拍賣取得的房屋、土地,因未經稅務機關辦理查欠作業,儘管有未繳清的房屋稅、地價稅,仍可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近日同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召開記者會,踢爆在台中市、彰化縣及台南市,合計有151家便利商店屬於農地違建,質疑政府長期縱容違法農地超商存在與逃漏稅等情事。 陳椒華表示,透過內政部國土測繪雲系統可發現,僅台中、彰化、台南3縣市,便有約150家便利商店蓋在農地上,其中台中市至少95家,彰化縣至少28家,台南市至少28家,若清查全國各縣市,農地超商數量合計恐高達數百家。陳椒華指出,超商分別位於特定農業區、一...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近日同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召開記者會,踢爆在台中市、彰化縣及台南市,合計有151家便利商店屬於農地違建,質疑政府長期縱容違法農地超商存在與逃漏稅等情事。 陳椒華表示,透過內政部國土測繪雲系統可發現,僅台中、彰化、台南3縣市,便有約150家便利商店蓋在農地上,其中台中市至少95家,彰化縣至少28家,台南市至少28家,若清查全國各縣市,農地超商數量合計恐高達數百家。陳椒華指出,超商分別位於特定農業區、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價持續走高,使不少預算有限的購屋民眾轉鎖定法拍市場,期望能撿到便宜。不過,民眾經法拍取得的房屋、土地,可能會在完成過戶後,才發現該筆房地有欠繳房屋稅或地價稅的情形;若碰到此情況,欠稅該由誰繳清? 桃園市稅務局指出,一般土地、建物買賣,在辦理移轉時,需經稅務機關查無欠稅後,才得以辦理產權移轉登記;但若是經法院拍賣取得的房屋、土地,因未經稅務機關辦理查欠作業,儘管有未繳清的房屋稅、地價稅,仍可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依據現行法規規定,當房地所有權發生移轉時,一般情況下,納稅義務人均須依法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但符合特定條件的移轉案件,有機會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優惠,甚至得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不過,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在移轉土地時,若申請「不課徵」或「免徵」土地增值稅,有可能會加重買方未來再移轉時的租稅負擔,因此民眾在訂立買賣契約時,買方應審慎考量未來變更用途再轉手的可能性,避免未來須負擔比預期更高的土地增值...
由於農地買賣並不在房地合一稅的課徵範圍,吸引不少投資人進場投資,不過,一位李先生卻因不懂「農地農用」的取得眉角,原本獲利300萬元,事後卻被國稅局課徵250萬元土地增值稅,還要面對20%房地合一稅,因一個動作反而賠本。 在嘉義地區擅長不動產稅務規劃的地政士蔡岳臻表示,有一位李先生聽說投資農地買賣,若他日出售時,只要取得「農地農用證明」,就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加上農地交易,並非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 因此李先生在106年以1500萬元買入農地一筆...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調高社宅提供弱勢者的比率,由現行的30%提高到40%。屋主參加社宅包租代管,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現行的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元,擴增到1萬5,000元。 為推動社會住宅,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一致認同,應調高社宅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比率,由現行的30%提高到40%。並新增「因懷孕或生育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納入經濟或社會弱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