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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金龍海嘯」衝擊,房市買氣陷入近年罕見低潮。內政部資料顯示,全台2025年買賣移轉棟數僅剩26萬1308棟創下9年新低,年減25.5%改寫史上最慘跌幅,為2019年以來的房市多頭畫下句點。2025年買氣創下歷史第三低,僅次網路泡沫與房地合一根據統計,2025年全國買賣移轉棟數僅26.1萬棟,比起2024年的35萬棟大幅衰退25.5%,也是自1991年有統計以來,僅次於2016年房地合一、2001年網路泡沫的歷史第三低紀錄。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公關襄理賴志昶分析,觀察近年房市買氣歷史變...
台南來亞大樓列危樓 拆除工程春節後展開 市府先行墊付4000萬 【M 傳媒/台南報導】 台南市府前路、大智路口的老舊大樓「來亞大樓」,去年初楠西地震受損,被列為危樓,依法必須拆除。市府工務局指出,歷經一次流標後,拆除工程近日順利發包,廠商已送交通維持計畫審查,核定後將召開施工說明會,預計春節後正式進場拆除。拆除費用逾新台幣 4,000 萬元,市府先行墊付,後續依法向住戶求償。 來亞大樓屋齡老舊、外觀破敗,過去在颱風期間曾發生磁磚掉落意外。去...
房地合一稅2.0新制申報注意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逐筆填報、避免補稅 【M傳媒/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2.0新制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營利事業交易自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可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設定地上權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以下簡稱房地),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計算交易所得額,並依持有期間適用差別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合併於交易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
租屋族注意!房屋租金每年最高可扣18萬,中區國稅局提醒申報細節 【中區國稅局/報導】 你知道嗎?如果你在台灣租屋自住,房租其實可以在報稅時 每年扣最多18萬元!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這個扣除額是給「納稅義務人、配偶以及受扶養的直系親屬」用的,但前提是租屋 不是拿來營業或工作使用。 不過,有幾種情況就不能扣了: 你名下還有房子 如果租屋期間,你在國內有房子,或者有房屋使用權(像設定地上權),就不算自住租屋,不能扣除。 ...
賣厝阿明 知識+ 2026買房心戰室:一分鐘破解三種屋主的「讓價底線」 【M傳媒房產中心】 前言:買方市場的「心」機會 各位想買房的粉絲,2026年的市場真的變了!現在房子平均要賣超過100天,屋主壓力山大,全台平均議價空間已經擴大到 16.7%。 這表示,「砍價」不再是買方的無理要求,而是你可以善用的談判工具。但重點是,你要知道坐在你對面的屋主,他「心裡的算盤」是怎麼打的。他是在2020年低點買進、2022年高點套牢,還是2024年才上車的投資客?這決定了他的...
自主都更要加速了!內政部4月提修法方案 金融、管理、信保一次到位 【M傳媒房產中心】 老屋更新卡關多年,政府決定強化「自主都更」作為下一階段政策主軸。內政部表示,將邀集公股銀行等相關機構會商對策,建立更具誘因與彈性的自主都更制度,透過案件啟動初期提供前期支持、財務協助與專業整合,降低民眾參與門檻,目標於4月提出具體方案報行政院,並推動修法,讓自主都更成為老舊建築翻新的主要途徑。 內政部並宣布,「擴大自主都更政策研討會」將於3月6日...
【情情來了|地政士專欄】遺產稅繳不出來有解了!3大新規定,讓你不用再急著賣祖產湊錢 明明繼承了有價值的房子土地,卻因為手上沒現金繳稅,最後被迫把祖產賣掉?這種讓人兩難的狀況,以後有機會避免了。 大家好,我是嚴意情。最近在事務所,最常聽到客人無奈地說:「情情代書,我爸留下的那塊地,稅單一來要好幾十萬,我們兄弟姐妹一時間哪裡生這麼多現金出來?」 這種「遺產看起來不少,但現金完全沒有」的窘境,真的是很多家庭辦理繼承時最頭痛的事。為了...
買到房子卻「不在名下」?未保存登記屋藏稅務地雷 專家提醒這件事一定要做 【M傳媒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房產交易看似完成,實際上卻可能暗藏法律與稅務風險。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日提醒,民眾若買賣「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若忽略申報契稅,可能導致房子已成交,納稅義務人卻仍掛在原屋主名下,後續不只權利難主張,還可能挨罰。 近期就有民眾向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反映,自己新買一棟房屋後申請財產清單,卻發現名下沒有該建物。經查才發現,該屋屬於未辦保存登...
避不掉的遺產稅!財政部預告遺贈稅修法 「大老婆復仇」正式納入法律 【M傳媒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為避免出現「大老婆的復仇」悲劇,財政部昨(22)日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草案,未來死亡前兩年贈與財產,無論繼承人是否拋棄繼承,都必須併入遺產課稅。此舉直接回應2024年大法官釋憲意旨,確保遺產分配與稅務公平。 「大老婆復仇」案例促修法 修法源於真實案例:一名男子在死亡前兩年將大量股票贈與配偶,死亡後,元配與子女皆拋棄繼承,結果非婚生子女...
土地買賣回復所有權可退增值稅 屏東財稅局提醒10年時效 【M傳媒屏東訊】近期有民眾詢問,其持有的土地在買賣移轉登記後,經法院判決恢復原所有權,並已向地政機關辦理回復登記,原先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是否可以申請退還? 屏東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時,須依土地漲價總額徵收土地增值稅;財政部71年1月14日函釋(台財稅第30316號)指出,若土地買賣已申報現值並繳清土地增值稅,且已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但經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