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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第二類謄本

一共有:23筆"第二類謄本"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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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問題多 租戶應認清權益

違建問題多 租戶應認清權益

近來各地因違建而起的公安意外頻傳,崔媽媽基金會表示,違建拆除行動一旦開始,眾多房客與房東便面臨相關租屋爭議。基金會律師許振湖表示,法律上定義的違建就是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的違章建物。除了頂樓加蓋外,夾層屋(樓中樓)、露台加採光罩、私設花台或鐵窗、陽台外推、法定空地佔用、可能破壞建物結構卻未申請建照的室內裝修等(例如屋主私自將屋子隔成多間房以利出租),都是常見的違建。 由於不合建管法規,也讓住戶安全堪慮,但租...

個資保護一把罩 謄本分級最安心

個資保護一把罩 謄本分級最安心

謄本三級制新制,自今年 2 月 2 日起上路。內政部於去年修正「土地登記規則」,原任何人皆能申請之第二類謄本,將隱匿所有權人部分姓名,另新增利害關係人得申請之第三類謄本,以落實個人資料保護。 新店地政事務所表示, 為兼顧土地整合利用及處理不動產事務等需要,以達到不動產物權公示及交易安全之目的 , 修正後之土地登記規則,第一類謄本仍維持顯示完整登記名義人資料; 任何人皆能申請之第二類謄本,改以去識別化方式,僅顯示登記名義人姓氏、部分統一編號及完...

2/2起 二類謄本將改為部分揭露

2/2起 二類謄本將改為部分揭露

在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個人資料隱私的原則下,內政部於103年修正「土地登記規則」條文,自今年2月 2日起,原規定任何人皆能申請的第二類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將不公開所有權人完整姓名資料,並新增利害關係人得申請之第三類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 增加謄本分級,保護個人資料安全。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為保護民眾個人隱私權,同時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自2月2日起除第一類謄本維持揭露完整登記名義人的登記資料,沒有改變外,任何人皆能申請的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