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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我持有期間發生」就能免責?律師揭密:隱瞞凶宅事實,賣方恐面臨刑民事雙重追訴 在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凶宅」始終是買賣雙方最敏感的神經。一個普遍的迷思是:只要事故發生在「非賣方持有期間」,賣方就沒有告知義務,甚至能藉由轉手將房屋「洗白」。然而,這項迷思正被法院的明確判決與法學見解徹底打破。專業律師指出,隱瞞凶宅資訊,即便非發生於己身持有期間,賣方仍可能同時觸犯《刑法》詐欺罪,並需承擔《民法》上的瑕疵擔保責任,面臨刑、民事的雙重...
新居變夢魘!建商代管期「禁丟社區垃圾」 住戶怒控:設施看得到用不得 【M傳媒房產中心】 (綜合報導) 辛苦購置的新家,竟在入住後接連遇到不合理對待!近期有網友憤怒控訴,其購屋的建商從交屋前要求銀行提前撥款、導致住戶多付利息且態度惡劣,到交屋後在建商代管期間,竟以「管理費尚未動用」為由,禁止已繳費的住戶使用社區垃圾集中區,還揚言違規罰款,讓住戶直呼是「收費在前,服務歸零」。 該名網友表示,交屋前建商堅持要求銀行在正式交屋前撥付尾款,...
頂樓加蓋真能月收十萬?法院判例告訴你:一切都要吐回去! 【M傳媒房產中心】 「頂樓的屋頂空間不用白不用吧?」很多頂樓住戶心裡都有這個念頭。最近,台北就有一個真實案例,狠狠打破這種幻想:想把屋頂變成現金機器,結果賺到的錢全數吐回去,還加上拆屋費用和法定利息。 一位頂樓屋主,偷偷在大樓公共屋頂上加蓋兩層,還把空間出租,每月收入高達十幾萬元。起初,其他住戶可能沒多說什麼,但問題逐漸浮現:緊急逃生通道被鎖、公共維修空間進不去、屋...
預售屋建材被降等,氣到想解約?律師:別衝動,實務上法院幾乎不會准! 【M傳媒房產中心】 交屋現場,當你發現夢寐以求的義大利衛浴品牌,被換成從沒聽過的牌子,那一刻,憤怒幾乎要衝破理智。 「合約上明明寫著CASSINA,怎麼變成JTAccord?」這是許多預售屋買家心中最深的怒吼。近日,桃園觀音建案爆發糾紛,買家不僅發現衛浴品牌被擅自降等,初驗提出的50多項缺失,複驗時也幾乎原封不動,建商擺爛態度令人心寒。 網路上,聲援的買家紛紛怒吼:「告到底!解約...
編輯 Yoli Wong|圖片提供 城藝空間設計當人生步入下半場,理想的家是能承載歲月、又能輕擁日常的地方。這間位於高雄核心地帶的老屋,儘管坐擁便利的地理優勢,卻曾因採光與空間侷限而顯得沉悶。城藝空間設計黃淑菁總監選擇放下制式的框架,用「心」觀察居住者的每一個轉身。不只是修繕,更是重塑,將封閉的隔間化為開闊的流動,讓陽光重新住進家裡。在這裡,無障礙不再是冰冷的設計規格,而是一種對未來的深情守護,讓美感與實用交織成最舒心的退休生活。Home Data 設計...
目前台灣屋齡超過30年的老宅已突破500萬戶,許多屋主面臨「人老、宅老」的雙重困境。2026年,內政部宣布將50億元特別預算將挹注於「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草案」,針對30年以上4~6樓且初評安全的集合住宅,目標是協助600棟老房完成安全修繕,若規定與項目符合,一棟4至6樓的公寓,整棟可申請領取高達960萬元的補助。如果您家出現牆壁裂縫、磁磚剝落,該如何自我檢查?確認異狀後又該考慮都更、危老重建,還是「老宅延壽」?本文將完整解析自我檢查、老屋健檢,判斷危老重...
一樓增建遭「自稱主委」嗆聲?專家說要先確定這件事 【M傳媒房產中心】 最近有屋主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發文抱怨,自己剛買了一間公寓一樓,打算整理增建部分,沒想到施工時被社區一位自稱主委的鄰居嗆聲說:「這是公有地,我們要收回!」屋主聽了直冒冷汗,不知道該怎麼辦。 專家指出,遇到這種狀況,別慌張,口頭嗆聲不代表法律效力,重點在確認土地身分、建築性質,以及增建是否有「約定專用」。 鄰居不是法律主體 很多屋主第一反應都是害怕鄰居...
「我家門口用了30年,當然是我的!」一念之差,屋主慘賠400萬 【M傳媒房產中心】 「這個地方我們家用了30幾年,社區從沒人講話,難道不算我的嗎?」 這句話,是許多住在老公寓一樓或擁有店面的屋主心裡的真實想法。他們在門口搭雨遮、圍欄杆、掛招牌,甚至出租賺錢,把原本屬於社區的公共空間當成自家財產。然而,最近一份法院判決,用超過新臺幣400萬元的驚人賠償金額,徹底打破了這個「常識」。 三年社區空間保衛戰 事情發生在台北市一個大型社區。陳姓屋主...
基隆囤積戶火警再敲警鐘 北市有規範可開罰 【M傳媒房產中心】 基隆市日前一處囤積雜物的民宅發生火警,造成消防員不幸殉職,也讓「囤積戶問題」再度成為焦點。台北市早已制定「台北市社區囤積行為處理原則」,只要符合囤積行為標準,就可以依不同法令開罰,若阻礙防疫人員進場,最重可處 20萬元以下罰鍰。 任何人都能通報 依規定,社區若發現疑似囤積行為,民眾、管委會、里長或里幹事都能 主動通報。判斷是否屬囤積,由受理機關根據通報者提供的照片、陳情或...
社區罰款條款大逆轉!拒當管委就罰錢到底行不行,法院判例直接開大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分析】 公寓大廈長年面臨「委員荒」,不少社區為了讓管委會能順利運作,乾脆在規約裡訂下重手條款:「輪到不當就繳錢。」但這樣的作法究竟合不合法?過去實務多半偏向否定,不過,台中最新一件高等法院判決,卻直接翻轉市場既有認知。 舊觀點:社區不能自己「立法」罰人 先前一篇判決案例指出,地方法院認定,社區規約新增「拒絕擔任管理委員者須繳 5,000 元職務辭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