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東在出租房屋時,難免為遇到房客中途解約、進而沒收房客押金的情況,對此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房東因房客未中途退租間而收取或由押金抵扣的違約金應申報為其他所得,請房東們別漏報該筆其他所得或誤申報為租金收入。 台北國稅局說明,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算,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如納稅人不主張核實減除必要費用,可依財政部頒定的費用率43%,以租金收入之57%為所得額。 但收取違約金並非提供出租財產收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因應公告地價調整,為協助納稅人順利繳納地價稅,台北市政府也訂定北市地價稅延期分期繳納辦法,已於日前在市政會議通過。 財政局表示,根據這個新公告的辦法,地價稅額增加1萬5,000元以上的一般民眾,可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但納稅人上一年度所得稅稅率適用最高級距者,就無法申請。 根據不同的增加稅額,共分為四個級距,最高可延期5個月,分期繳納部分,最高則可分6期,最晚必須在106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有需要的民眾可以進一步上北...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常有民眾為了選舉或就學等等其他因素將戶籍遷出,但實際上還住在自家中,確經稅捐處查獲予以改課。事實上居住事實與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無關。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說明,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處設有戶籍登記。 二.土地上房屋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三.土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四.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不論土地是市政府辦理重劃或核准自辦重劃,通常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均可減徵40﹪地土地增值稅及扣除重劃費用,但有些民眾不清楚,土地如在重劃後繼承取得,則不適用上述減徵規定。 經過重劃的土地,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可減徵40%,但土地在重劃後繼承取得再移轉時,就不適用了,由於「繼承」屬於移轉發生原因的一種,因此,繼承原因發生在重劃後的土地,繼...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自105年起,該局經常接獲納稅人詢問出售不動產,是否一律依房地合一稅新制規定課稅。個人於105年起交易之房屋、土地或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如於105年以後取得或於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即屬新制的課稅範圍,原則上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 另外,新制在計算持有時間時,可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台北國稅局指出,交易因繼承取得房地,其適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新制自105實施至成,仍有不少屬於新制課稅範圍之房地交易,納稅義務人因自行計算為交易損失,故未辦理申報;該局於近期審理多起此類未依規定申報案件,為避免納稅人誤解,提出說明如下。 北區國稅局指出,個人交易適用新制之房地,除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2款至第4款規定者外,不論交易為所得或損失以及有無應納稅額,皆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或房屋使用權完成交易的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並檢附...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106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課稅期間為105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台北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14日起陸續寄送,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處或所屬13個分處服務櫃檯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及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稅捐處表示,為便利納稅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除信用卡繳稅需按各發卡機構訂定...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民眾因都更或重建拆除房屋,記得在房屋拆完後的30日內,主動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註銷房屋稅籍,以免多繳房屋稅。若不慎在拆除房屋時未申報,之後仍可追溯至拆除日,退還溢繳稅額。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由於民眾經常在接獲房屋稅繳款書時,才發現早已拆除的房屋仍收到繳款書。因此提醒納稅人,除非能提供主管機關核發的拆除執照、地政機關核發的滅失證明,或其他可資證明拆日期的資料,才能溯及自實際拆除月份起免徵房屋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許多民眾家裡頂樓有搭建棚架,但民眾不懂為何有人家的棚架要課房屋稅、有的卻不必課稅,標準到底在哪裡?稅務局表示,因為未設有門窗、牆壁的棚架,除供遮陽防雨外,所能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非常有限,因此免予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解釋,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物為課徵對象。」因此,不論是一樓或屋頂搭建之棚架均屬於房屋稅之課徵範圍。 然而,由於未設有門窗、牆...
一、前言104年很多台北市民收到房屋稅稅單時「會很有感」。因為新版房屋稅結合了豪宅稅、囤房稅及房屋構造單價成本提高等3因素,估算北市府104年房屋稅收將增加18億元,其中10.2億元屬於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的效益,平均每戶增加金額約為1萬元,預估將會有為數不少的人成為「繳稅大戶」,也就是說,104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納稅人在台北市持有2戶以下,每戶按2.4%稅率課徵房屋稅,持有3戶以上每戶房屋稅率3.6%。台北市原本就有課徵高級住宅稅(即豪宅稅),符合高級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