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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納稅義務人

一共有:387筆"納稅義務人"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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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課稅老屋 9月起將受全面清查

免課稅老屋 9月起將受全面清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並健全房屋稅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自2022年9月起將對土造、木造及竹造等免課稅老屋進行全面清查,該次清查將重點查核老屋有無增、改建或已拆除重建及使用情形變更等情形。 土、木、竹造免稅老屋 優先受清查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新聞提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房屋會因折舊使課稅現值逐年降低,目前住家用房屋現值低於10萬2千元以下即免課房屋稅,故房屋現值較低的老舊免稅房屋常被民眾忽略,為維護民眾權益及房屋稅...

遺產稅想申請分期繳納 線上即可申辦

遺產稅想申請分期繳納 線上即可申辦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收到核定納稅通知書當天起2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但遺產稅應納稅額在新台幣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可在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且納稅義務人不方便出門時,也可透過網路線上申辦。 國稅局舉例 說明分期計算方式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新聞提及,該局說明,遺產稅納稅務人若因被繼承人所留遺產多為不動產或其他不易變現的財產,一時繳納現金確有困...

同時符合3條件 自住宅交易享優稅

同時符合3條件 自住宅交易享優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所繳納的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同時符合以下3條件,屬先售後購者,得於重購自住房地的隔日起算5年內申請適用重購退稅;先購後售者,得於出售自住房地申報時申請扣抵稅額:     一、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出售及購買的房屋設有戶籍並居住。二、出售前1年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三、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移轉登記日間隔在2年以...

房地合一稅申報 增置、修繕費皆應提供證明

房地合一稅申報 增置、修繕費皆應提供證明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於2016年1月1日以後交易房屋、土地所得或損失的計算,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如該房地是買賣取得,應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另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其中購入房屋後,於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2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改良或修繕費,亦得包含於成本中一併減除,但必須提供發票、收據或支付價款等證明文件供核...

合建取得租金補貼 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合建取得租金補貼 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依合建契約取得房屋租金補貼,應併入取得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 國稅局說明 租金補貼應附相關憑證列報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新聞提及,該局說明,建商為確保合作興建案順利進行,於合建契約中約定給付地主房屋租金補貼,藉以獎勵並促使地主及早騰空並點交房地。民眾取得的房屋租金補貼款,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核屬其他所得,應檢附相關收入及費用單據憑證,據實以收入額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

未保存登記房屋稅籍 繼承登記怎麼做?

未保存登記房屋稅籍 繼承登記怎麼做?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因沒有建物權狀,繼承人往往只知辦理土地繼承登記卻不知應向稅捐處(稅務局)辦理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三步驟辦理 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新聞提及,該處進一步說明,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僅有房屋稅籍資料,按照下列步驟,即可辦理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1.向被繼承人除戶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2.檢附查無欠稅國稅局遺產稅應(免)稅證明書、繼承系統表及遺產分割協議...

遺產地有三七五租約 依現值減1/3後估價

遺產地有三七五租約 依現值減1/3後估價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遺產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者,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按公告土地現值三分一予以減除後辦理估價。 三七五租約土地遺產稅 計算方式一次看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新聞提及,遺產土地價值的計算,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是以被繼承人死亡時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耕地出租人終止租約收回耕地時,須就申請終止租約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減除預計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給予承租人補償。因此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

學生不住家裡住處支出 可申報節稅

學生不住家裡住處支出 可申報節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開學季將到來,提醒民眾如有子女在外求學,無論是入住學校宿舍或在外租屋,該租金的支出皆可於明(2023)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列舉扣除額。提醒記得保留相關文據,才能有效合法節稅。 以戶為準 租屋族租金每年可列報減除12萬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聞提及,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用於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的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可在12萬元的限額內列報減除。 但需注意,若已列...

出售房地屬課稅範圍未申報 恐遭罰3萬

出售房地屬課稅範圍未申報 恐遭罰3萬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提醒民眾,若有個人於2016年1月1日以後交易取得的房屋、土地,如符合房地合一稅制課稅範圍,依《所得稅法》規定,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若未依限辦理申報或有短漏報課稅所得者,依《所得稅法》規定,將遭到處罰。 應繳稅額未繳 補徵罰鍰一起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聞提及,個人若有違反《所得稅法》的房地合一稅制申報規定,未依限辦理申報者,將處3千元至3萬元以下的罰鍰。如有應補稅額...

遺產稅龐大,有遺產沒錢繼承怎麼辦?

遺產稅龐大,有遺產沒錢繼承怎麼辦?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爭遺產的時候,往往也常因為遺產鬧出家庭革命。國稅局雖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但若家庭成員中無人有能力代繳遺產稅時該怎麼辦? 許多案例在遇到繼承案件時,家庭成員往往錙銖必較,隨時會開戰。而其中最常碰到的就是遺產稅「代墊」問題。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然而,因繼承人間經濟能力有別,若是家族成員較多,會選擇交由其中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