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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維護租賃市場健全發展,財政部自今(2021)年8月啟動「個人間租賃所得專案查核作業計畫」,鎖定持有多戶房屋的包租公,盼透過計畫,促使房東申報租賃所得。台北國稅局表示,目前已向北市囤房大戶陸續寄出輔導函,其中有一位持有16戶房屋的所有權人,在收到輔導函後,主動補報3年間租賃所得約200餘萬元,並補繳稅款與利息,逃過罰鍰。 台北國稅局表示,該局已依照國稅局計畫,逐一寄發輔導函予持有10戶以上房屋的多屋族,所有權人應依照房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正值一年一度繳交地價稅的時間,但仍有部分民眾不太熟悉地價稅的繳納規定。新竹縣稅務局表示,近期接獲民眾詢問,若原先自己持有的土地,已在今(2021)年9月移轉給買家,則今年的地價稅,是否可僅繳納1至8月期間的稅賦? 稅務局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意即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在8月31日時所登載的所有權人,便應負起繳納「全年度」地價稅的義務,而非依據持有時間,按月徵收地價稅。 買賣雙方協議稽...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同月30日繳納截止。高雄市稅捐處表示,財政部對於經濟弱勢民眾,或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在期限內繳清稅款的納稅人,訂有《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民眾可視自身需要,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地價稅,以降低自身負擔。 高雄市稅捐處指出,考量今年國內持續受到新冠疫情影響,民生經濟受重創,因此除天災、事變以外,若民眾是因疫情導致繳稅困難,同樣可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10)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 該署說明,11月1日開徵之地價稅,係徵收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地價稅額,依法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填發1張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對地價稅繳款書所載稅額如有疑問,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亦可至...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依據現行法規規定,當房地所有權發生移轉時,一般情況下,納稅義務人均須依法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但符合特定條件的移轉案件,有機會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優惠,甚至得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不過,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在移轉土地時,若申請「不課徵」或「免徵」土地增值稅,有可能會加重買方未來再移轉時的租稅負擔,因此民眾在訂立買賣契約時,買方應審慎考量未來變更用途再轉手的可能性,避免未來須負擔比預期更高的土地增值...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因應疫情衝擊,去(2020)年將全市公告地價大幅下調20.06%,引起監察委員關注。監察院近日指出,台中市2020年公告地價的調降幅度,遠高於全國平均調降率0.66%,使該年度整體地價稅收減少逾17億元,且減徵利益大多分配於不到4%的高土地資產納稅義務人,有違社會公平。對此公告地價調整失當情事,監察院認為,內政部與台中市政府皆有責任。 地價大幅下修 監察院劍指內政部、中市府 針對內政部缺失,監察委員說明,內政部為緩解...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依據現行法規規定,當房地所有權發生移轉時,一般情況下,納稅義務人均須依法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與契稅。稅務局提醒,若民眾是以繼承方式取得房地,則無論是土地增值稅或契稅,於該次移轉中均可以不用申報。 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民眾若以繼承方式取得土地,可免被課徵土地增值稅,若繼承人後續再次移轉該筆土地,在核計土地增值稅時,其前次移轉現值,應以繼承開始時該筆土地的公告現值,作為計算基準。 ...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全台老舊房屋眾多,不少民眾持有房產的屋齡已超過30年。高雄市稅捐處指出,許多老屋的房屋所有權人,誤以為房子只需超過規定的年限,就不需繳交房屋稅,但其實老屋能否免稅,與屋齡並無絕對關係。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經常有納稅人詢問,名下房產屋齡已超過30年,為何仍收到房屋稅單?不是超過30年的房屋就不需繳房屋稅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說明,房子能否免繳房屋稅,與房屋的使用年限無關;納稅義務人所持有的房屋,需符合「住家使用」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民眾在賣房時,須依法繳納土地增值稅,若出售土地及土地所有權人均符合資格,則可適用10%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省下一半以上稅額。台中市稅務局提醒,如果民眾在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欲採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卻不慎在申報時未註明清楚,可以在土增稅繳納期限內補提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土增稅額少一半 依據《土地稅法》規定,個人出售一般用地時,必須依照前一次取得與出售的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依漲價倍數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遏止房東逃漏稅情事,財政部近日宣布,即日起至明(2022)年3月期間,展開「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作業計畫」,初步規劃將針對持有1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囤房大戶」進行查稅,若經查發現有短報、漏報租金收入所得的情形,最高可處房東所漏稅額三倍的罰鍰,並可追溯5至7年課稅。 據財政部統計,目前全國約有50萬人持有非自住房屋,其中更有1,734人為持有1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囤房大戶」。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表示,鑑於各界屢屢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