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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納稅義務人

一共有:387筆"納稅義務人"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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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除房屋租賃所得 應檢附證明文件

減除房屋租賃所得 應檢附證明文件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房屋租賃所得時,應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而必要損耗及費用的減除,納稅義務人應提具確實證據,並憑證據申報。未能提具確實證據或證據不實者,稽徵機關得依財政部核定的減除標準調整。 該局說明,上述可減除的租賃房屋必要損耗及費用,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之利息、財產保險費等,並應檢附:(1)房屋成本的相關證明文件,以計算...

未保存登記 如何變更納稅人名義

未保存登記 如何變更納稅人名義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日前有民眾向該處詢問,其妻子日前過世,在其妻子名下遺有未保存登記房屋,該如何辦理納稅義務人的名義變更?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回復,被繼承人遺有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繼承人如要辦理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應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後,再檢附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等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分處辦理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事宜。 該處進一步說明,若有欠繳房屋稅者,需繳...

出租停看聽 日租屋稅率不一樣

出租停看聽 日租屋稅率不一樣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於房屋稅稅籍清查時,發現有原本供住家用之房屋,被民眾作為背包客日租套房使用,應改課補徵房屋稅。 該處說明,房屋之經營型態符合以日或週為基礎、供作客房或渡假住宿服務使用,無論是自有或承租,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負會較高。 該處進一步提醒,房屋如有使用情形變更,納稅義務人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變更,如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

成立及捐贈公益信託 應申報遺產或贈與稅

成立及捐贈公益信託 應申報遺產或贈與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委託人、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者,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向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 該局說明,依財政部規定,委託人、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該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者,經納稅義務人申請,稽徵機關應核發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 地政機關、...

肺炎延燒 停歇業房屋節稅資訊

肺炎延燒 停歇業房屋節稅資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考量受武漢肺炎疫情衝擊,觀光、旅遊等產業可能大受影響,新竹縣稅務局表示,原供營業使用的房屋若有停業、歇業或空置等情形,可向該局申請使用情形變更,以減輕租稅負擔。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計課,如旅館業者因疫情影響致生意短暫清淡,而將旅館部分樓層關樓停用,如經查證屬實,在停用期間准以「一層樓」為核准單位,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每月約可節省1/3房屋稅款。 該局特...

禁止處分之房地時價經查證者 得核實認定

禁止處分之房地時價經查證者 得核實認定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有欠繳逾繳納期間之應納稅捐,則其名下財產將遭禁止處分登記,其中土地依照公告土地現值加2成、房屋依照稅捐稽徵機關核計之房屋現值加2成估價。納稅義務人可以主動提示足以供認定該土地、房屋時價之資料及證明文件,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得予核實認定。  該局說明,所謂「土地、房屋時價資料及證明文件」,依據財政部於2014年1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304589140號令釋規定,是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1)...

房屋多種使用情形 地價稅可依比例課徵不同稅率

房屋多種使用情形 地價稅可依比例課徵不同稅率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日前有民眾向該局詢問,其自身擁有一棟 4層樓的房屋,每層樓面積均為60平方公尺,土地面積則有100平方公尺。將 1 樓出租他人作服飾生意,2樓以上供自用住宅使用,是否得申請部分面積按千分之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表示,房屋部分供營業用或出租使用,僅部分供住家使用,如經查明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亦即已辦理戶籍登記,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未超過一...

房貸轉貸 增貸之利息不得列報綜所稅

房貸轉貸 增貸之利息不得列報綜所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為增加貸款金額或減少房貸利息支出等因素,辦理房屋貸款之轉貸作業,於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時,要特別注意,增貸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報,僅能就原始購屋借款未償還額度內所支付之利息列報。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需檢附之相關文件為金融機構開立之利息單據及轉貸文件,例如原始貸款餘額證明書、清償證明書及借還款資金流程文件等,以證明新借款與原購屋借款有關。 【更多精采內...

個人售屋所得屬舊制者 應併入綜所稅申報

個人售屋所得屬舊制者 應併入綜所稅申報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於2016年1月1日起出售屬2014年1月1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房屋、土地,或是2016年1月1日起取得房屋、土地,應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第14條之5規定」辦理申報(新制)。 如個人出售房屋非屬新制課稅範圍者,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課稅(舊制),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列為...

共有房屋 由共有人推代表繳納房屋稅

共有房屋 由共有人推代表繳納房屋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4條規定,共有房屋向共有人徵收之,由共有人推定一人繳納,其不為推定者,由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 該局說明,共有人之一於稅款繳納後,對其他共有人就超過本人持分之房屋稅有求償權。如稅款繳納後向其他共有人求償不便,或代繳有爭議,亦可向該局申請就各共有人之持分分單繳納房屋稅,各共有人只須負擔其持分之房屋稅即可。但為免影響稅款之徵收,納稅義務人名義仍應保留持分共有方式,亦即房屋稅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