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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產跑不掉!欠稅千萬還狂設4億抵押權 國稅局一招讓他乖乖吐錢 文/情情來了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一個真實案例,看完你就知道,千萬不要以為欠稅可以偷偷脫產,國稅局的眼睛比你想像的還要亮。 最近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公布了一個案例,一個黃先生(化名)在2025年間用迂迴方式,陸續把錢匯到兒子的投資公司。國稅局一查,這不就是贈與嗎?於是核定贈與稅1,000萬元。 黃先生不服,申請復查。這是他合法的權利,沒問題。 國稅局人員可...
新屋的房屋稅最長須繳納16個月 2月末日是關鍵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實施,課徵方式由原本按月計徵改為按年課徵,並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說,只要在當年2月最後一天登記為房屋所有人,即為當期房屋稅納稅義務人。 房屋稅的課稅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共12個月。不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的房屋,該年3月至6月的稅額將併入下一期一併課徵,導致次一期課稅期間可能超過12個月,最...
在台灣進行不動產交易時,除了常見的契稅、土增稅外,「印花稅」是極易被忽略稅種。印花稅屬於憑證稅,也就是針對特定憑證或文件所課徵的稅款,憑證的種類包括契約、收據等,只要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成立的憑證,只要符合印花稅法規定,就需要繳納相對應的印花稅。除了房地產交易中的契約之外,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如,統一發票中獎若超過一定金額也需要繳納印花稅。本文將從實務角度出發,解析印花稅的計算邏輯、繳納流程,並提供精準的節稅策略。※由於相關法規皆會隨時調整異...
大老婆的復仇翻案!遺贈稅法大轉彎,財政部推三優先法案 誰拿財產誰繳稅,配偶還能多扣一筆 M傳媒財經中心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財政部端出三大優先法案:《遺產及贈與稅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海關進口稅則》。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因應憲法法庭去年判決而大修的特留分課稅規定,一次解決「大老婆的復仇」爭議。 什麼是「大老婆的復仇」? 故事是這樣的:一名男子在死亡前兩年,把大筆股票贈與配偶。按照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這筆贈與要「視為遺...
慈父代繳129萬稅金,竟多繳12.9萬贈與稅!差一步差很大 文/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最近高雄一位爸爸的案例,讓情情看了都替他心疼——原本可以省下的稅金,因為一個「貼心」的舉動,反而多繳了12.9萬元。 這位爸爸把公告現值900萬元的房地產贈與兒子,土地增值稅和契稅總共129萬元。他心想:「兒子剛出社會,哪來的錢繳稅?爸爸幫你出!」於是二話不說,把129萬的稅款也一起付了。 結果呢?原本應該繳52.7萬的贈與稅,變成65.6萬,硬生生多了12.9萬...
國稅局提醒:復查、訴願30天救濟期不同,別算錯了! 【M傳媒房產中心】 最近不少納稅人因為收到補稅通知或稅單有異議,想要申請行政救濟,但很多人容易搞混「復查」與「訴願」的期限,可能一不小心就錯過時限,影響自身權益。 南區國稅局提醒,雖然復查與訴願的法定期間都是30天,但起算日卻不一樣,民眾一定要搞清楚,避免吃悶虧。 申請復查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若對稽徵機關核定的補稅處分有疑義,可以申請復查。 計算期間從原本繳款書所載的繳納...
遺贈稅法大翻修!財政部預告修正草案,落實「誰拿錢、誰繳稅」原則 文/勤業眾信家族辦公室服務負責人 王瑞鴻 財政部預告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預告期至今(23)日止,這項修法象徵遺產稅課稅邏輯與財產傳承規劃正面臨重要轉變。 此次修法不僅回應憲法法庭對公平性要求,最大意義在於補起長期存在於實務中的制度漏洞,特別是在死亡前兩年贈與的納稅義務人認定,及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扣除額計算等兩大關鍵議題上。 隨著規則趨於明確,財產提前移轉與家族...
重購退稅後「出租」踩雷!國稅局追繳43萬,5年內別亂動 【M傳媒房產中心】 換屋族看過來!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近日發布一則案例,提醒所有申請過「重購退稅」的屋主: 錢拿回來之後,五年內別亂動,否則國稅局會回頭找你算帳。 案情是這樣的: 納稅義務人甲君在111年間賣掉舊房子、買了新房子,符合房地合一稅的自住重購退稅條件,順利核准退還43萬4572元的稅款。 一切看起來都很美好,直到114年,國稅局查到一個關鍵事實,他把重購的自住房屋「出租」了。 這一...
房屋稅2.0(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又被稱為囤房稅2.0,已於2024年7月1日正式上路陸續適用。修法後的房屋稅,稅負計算邏輯產生明顯變動,重點在於歸戶方式與差別稅率設計的調整。另外房屋稅2.0也規定,若要變更房屋使用情形(如從非自住改為自住)的期限為每年的3月22日。若要在2026年5月適用新稅率,必須在2026年3月22日前完成設籍申報。本文將針對台灣屋主,解析在新制架構下如何合法規劃稅務,有效控管持有成本。※由於相關法規與地方自治條例皆可能隨時修正,本文所提及之...
報稅季必看!想保護個人隱私?所得與扣除額可「分開提供」 【M傳媒房產中心】 5月即將迎來報稅季,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若民眾有隱私考量,想要 分開提供所得與扣除額資料,或 不提供部分扣除額資料,可於 2月15日至3月16日 期間提出申請。 主要有四種申請方式: 本人與配偶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已成年子女、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或兄弟姊妹與納稅義務人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不提供本人全部扣除額資料 不提供本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