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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經紀業管理條例

一共有:156筆"經紀業管理條例"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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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屋漏水卻找不到賣家?仲介搬《個資法》拒提供資訊 律師:買賣契約...

中古屋漏水卻找不到賣家?仲介搬《個資法》拒提供資訊 律師:買賣契約...

文/謝曉菁 滲水是中古屋買賣最常見的消費糾紛之一。住保會指出,時常接獲民眾申訴指控,交屋後發現房屋有滲漏水等瑕疵,想向賣方主張修繕或求償,卻根本不知道賣方是誰,只能透過房仲聯繫,卻遲遲得不到回應。不僅如此,更有仲介以《個資法》為由,拒絕提供賣方聯絡資訊,使買方求助無門。 近日有民眾在臉書社團詢問:「日前買了一間中古屋,但房屋契約中僅有買方的聯絡資訊,包含電話與地址,但賣方卻沒有留下任何聯繫方式,詢問房仲能否提供賣家聯絡方式,也遭到...

交屋前鐵捲門遭毀卻未告知?專家:恐涉隱瞞瑕疵 買方可依法求償

交屋前鐵捲門遭毀卻未告知?專家:恐涉隱瞞瑕疵 買方可依法求償

交屋前鐵捲門遭毀卻未告知?專家:恐涉隱瞞瑕疵 買方可依法求償 【M傳媒/綜合報導】 不動產交易糾紛再添一例。有民眾反映,購屋交屋前發現房屋鐵捲門遭賣方債主破壞,但賣方及房仲卻未主動告知,甚至疑似刻意隱瞞,引發是否可求償的法律爭議。對此,專家指出,若損壞發生於交屋前,且賣方知情未告知,極可能構成瑕疵擔保責任,甚至涉及不實告知問題。 交屋前損壞 原則由賣方負責 依照實務見解,不動產在完成交屋前,仍屬賣方保管責任範圍。若房屋設備(如...

AI賣房不是問題,騙人才是!山哥:廣告可以漂亮,但不能造假

AI賣房不是問題,騙人才是!山哥:廣告可以漂亮,但不能造假

AI賣房不是問題,騙人才是!山哥:廣告可以漂亮,但不能造假 文/群洋國際地產集團董事長 張惠山(山哥) 最近市場上出現一波對「AI賣房」的反彈聲浪。很多消費者反映,看到社群平台上美輪美奐的室內照片、配上「屋主急售」、「資金調度」的煽情文案,點進去預約看屋,結果現場跟照片完全是兩回事。 山哥直接說:AI不是問題,問題是「拿AI來騙人」。 美化 vs 造假,界線在哪裡? 宜蘭執業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工作者邱明芳指出,AI渲染確實能提升視覺呈現效...

房仲責任制認定將統一?勞動部研議「證照制 vs 工作內容制」 產業恐迎...

房仲責任制認定將統一?勞動部研議「證照制 vs 工作內容制」 產業恐迎...

房仲責任制認定將統一?勞動部研議「證照制 vs 工作內容制」 產業恐迎新一輪規範重整 文/M傳媒房產中心 M編 房仲產業長期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但在各地方政府認定標準不一的情況下,實務執行長期存在灰色地帶。勞動部12日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針對不動產經紀人員適用範圍與資格進行討論,未來有望透過統一函釋,建立全國一致的認定標準。 此次會議邀集不動產仲介、代銷業者及勞方團體參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指出,房屋仲介業...

我明明寫自售,為什麼每天都仲介電話?可以只收買方嗎?

我明明寫自售,為什麼每天都仲介電話?可以只收買方嗎?

「我明明寫自售,為什麼每天都仲介電話?」可以只收買方嗎? 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社團發文抱怨,表示自己只是想單純「屋主自售」,卻每天接到大量房仲電話,內容幾乎都一樣:「我這邊有買方,給我代理比較快賣掉。」讓他忍不住質疑,為什麼台灣房仲制度一定要綁賣方代理?仲介明明可以只服務買方、向買方收費,卻不斷要求屋主簽委託,甚至讓真正想自售的人被騷擾到根本無法自售。 這番言論一出,立刻引爆大量討論。 有網...

釣魚廣告末日來了!網友實測這招比跟平台投訴有用,最高罰2500萬

釣魚廣告末日來了!網友實測這招比跟平台投訴有用,最高罰2500萬

釣魚廣告末日來了!網友實測這招比跟平台投訴有用,最高罰2500萬 「附車位」要加錢、「近捷運」要走十分鐘、成交後還在掛廣告吸客,政府稽查力道加大,不實廣告業者準備吃罰單 文/M傳媒房產中心 M編 買房是人生大事,但滑開房屋網站,映入眼簾的卻是各種讓M編翻白眼的廣告標題。 「附雙車位」,結果車位要另外付費,還不是專屬的。「步行五分鐘到捷運站」,實際上要走七八百公尺,大熱天走到汗流浹背。「社區綠意盎然」,附近唯一的綠地是分隔島上的行道樹。...

預售屋交屋後轉售該找誰?代銷vs房仲優劣一次拆解,選錯多繳數十萬

預售屋交屋後轉售該找誰?代銷vs房仲優劣一次拆解,選錯多繳數十萬

預售屋交屋後轉售該找誰?代銷vs房仲優劣一次拆解,選錯多繳數十萬 文/賣厝阿明知識+ 「阿明,我之前買的預售屋今年剛交屋,現在想賣掉換大間一點的。建商還有配合的代銷在賣餘屋,我該回去找代銷幫忙,還是直接委託房仲?哪個賣得快、哪個賺得多?」 這個問題阿明在「買房知識家」社團被問過無數次。很多人買了預售屋,交屋後因為家庭人口增加、工作調動、或單純想獲利了結,想把房子轉售,卻卡在「找誰賣」這個關卡。跟轉單不同,交屋後的房子已經是「成屋...

房仲廣告不實罰鍰重!樂屋網【可能已售出】功能是什麼?為什麼「及時下...

房仲廣告不實罰鍰重!樂屋網【可能已售出】功能是什麼?為什麼「及時下...

政府對「廣告不實」的查緝日趨嚴格,因此房仲業者在各大房屋平台刊登物件時,必須確保資訊的即時性與準確性。因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廣告內容必須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若廣告標示為「在售」但實際已成交,即構成「廣告不實」,可能違反該條規定。第29條進一步規定,違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樂屋網特別規劃【可能已售出】功能,可減輕房仲在大量平台刊登後,可能發生的物件管理問題,幫助從業人員避免高額罰鍰,提高效率。...

如果屋主就是房仲!「球員兼裁判」,你可以接受嗎?

如果屋主就是房仲!「球員兼裁判」,你可以接受嗎?

如果屋主就是房仲!「球員兼裁判」,你可以接受嗎?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如果屋主就是房仲!「球員兼裁判」你可以接受嗎? 「屋主本人是房仲,但帶看的是他的同事。」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合法,但在交易公平性上,可能有問題。 簡單說,這就是典型的「球員兼裁判」自己賣自己的房子,還用仲介身份掌握所有資訊,而你這個買方,從一開始就站在一個不公平的起跑點上。 一、合法,但不代表公平 法律上,他沒有違法,從《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來看,房仲本來就...

檢舉達人出動!一招讓不實房仲廣告秒下架 網友實測:真的有效

檢舉達人出動!一招讓不實房仲廣告秒下架 網友實測:真的有效

檢舉達人出動!一招讓不實房仲廣告秒下架 網友實測:真的有效 【M傳媒房產中心】 買房是人生大事,但滑開房屋網站,映入眼簾的卻是各種「附車位」、「社區綠意盎然、步行5分鐘到公園」這類誇張標題,結果一看才發現車位要另外付費或不是專屬,公園其實要走十分鐘以上;還有明明在蛋黃區,卻標出低到離譜的價格,打電話一問才知道根本只是吸客的釣魚廣告。 這種亂象讓不少想買房的人看得霧煞煞。最近,有網友在網路論壇分享自己的「檢舉實戰經驗」,意外掀起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