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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冷還是仲介懶?」專家教戰:用這方法逼房仲說真話 沒帶看就終止合約 近期台灣房市受升息、打房政策影響,交易量明顯萎縮,許多屋主面臨「委託房仲卻遲遲賣不掉」的窘境。有網友反映,簽訂三個月專任委託合約後,房仲近兩個月幾乎零聯繫,雖已按專業建議定價,卻無法判斷是市場低迷或仲介怠惰所致。此案例凸顯「委託銷售」常見的資訊不對等問題,究竟屋主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一、仲介法律責任與義務 1.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明定 仲...
「未簽名=無效!不動產說明書藏陷阱」律師警告:簽約前沒做這動作 損失百萬自己扛 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消費者往往仰賴房仲(仲介)提供相關資訊,其中包含不動產說明書的說明。若仲介提供的是未經屋主簽名的不動產說明書,消費者往往會疑惑這樣是否合法?仲介解釋的內容是否可信?究竟應該相信仲介還是屋主的說明?本文將從相關法規出發,結合實務觀點,提供中肯的分析與建議,幫助消費者明辨資訊真偽,保障交易權益。 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8條...
「代書兼差抽佣4%合理嗎?」消保官踢爆:非正式仲介收費無效,賣家可拒付! 在房產交易中,透過親友介紹成交的情況時有所聞。近日一位消費者遇到特殊狀況:經由代書表弟介紹成功售出位於市場旁的房屋後,對方竟要求收取成交價4%(約60萬元)的仲介費。這樣的收費是否合理?代書能否兼任仲介角色?本文將從法規與實務案例切入,為消費者釐清相關權益。 ▍法規與實務分析 1. 仲介服務的合法性要件: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從事仲介業務必須取...
近日房仲圈掀起檢舉潮,傳出疑似同業「網內互打」,就連新北地政局也透露,近期確實收到大約20餘件檢舉臉書廣告,經查證僅10餘件尚有刊登資料,目前仍在查證,對此臉書社團「賣厝阿明 知識+」的版主阿明提醒,不動產廣告若涉及不實最重可處停業,建議房仲人員把握3項自保原則,有助於降低風險。 「賣厝阿明」(以下簡稱阿明)發文表示,近日新北市地政局針對網路不動產廣告展開專案稽查,要求業者「廣告文案必須與事實相符」,若無法提供證明文件最高可依《公平交易法...
「房仲業地震!FB賣房廣告『近捷運』『可停車』沒證明就開罰」 近日地政局針對網路不動產廣告展開專案稽查,要求業者「廣告文案必須與事實相符」,若無法提供證明文件,最高可依《公平交易法》開罰2500萬元。此舉已引發仲介業者高度關注,有業者透露,近期同業檢舉案件激增,連「公寓1樓可停車」這種常見話術都需提出證明,顯見政府稽查力度正在加大。 一句「有建築線」引發稽查 據悉,該案起因於一名房仲在Facebook刊登乙種工業用地銷售廣告,文案中提...
委託賣房成交,房仲拖延交屋怎麼辦? 最近有網友遇到一個棘手的問題:已經透過房仲成功賣出房子,雙方也約定好交屋日期,但買方房仲卻一再找理由拖延。第一次說車子輪胎破了,第二次稱因開刀住院無法到場,後來又推託被客訴導致公司取消他的案件,改由其他主管接手。然而,即使更換對接人員,到了約定時間,賣方房仲和主管依舊沒有出現。再次聯繫另一位買方房仲,結果還是被放鴿子。這樣的情況讓賣方感到無奈又憤怒,究竟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一、釐清問題...
為什麼許多房仲售屋廣告不寫屋齡,問也不清楚回答,這樣算廣告不實嗎? 民眾在售屋網查詢物件發現,許多房仲在刊登房屋銷售廣告時,經常只強調精美的裝潢照片,卻刻意淡化或隱藏屋齡資訊。等到消費者被吸引後進一步詢問,才發現原來是屋齡高達三、四十年的老屋。這種行銷手法是否構成廣告不實?消費者又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本文將從法規面、市場實務及消費者自保策略進行分析。 一、售屋廣告為何不明顯露出老房屋齡資訊? 1. 行銷策略 先吸引點擊,再...
房仲隱匿重大建設資訊致賤賣房屋 專家揭自救三步驟 一名自香港返台的林姓民眾(化名)投訴,指控房仲業者刻意隱瞞周邊重大建設資訊,導致其房屋以低於市場行情價格成交。此案凸顯不動產交易資訊不對等問題,引發各界關注。 ■ 事件始末 林先生於今年3月委託某知名房仲公司出售台北市精華區房產。簽訂專任委託契約後,雖有買家出價,但林先生認為價格過低未接受。其後房仲以「促成交易」為由,提出降低服務費至8萬元方案,林先生最終同意以接近首次出價的條件...
購屋陷阱多!中市府提醒:買房前務必確認「用途登記」 避免貸款受阻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近期接獲多起購屋糾紛申訴,有民眾為成家首次購屋,透過仲介購買標榜「住辦合一」的物件,事後申請新青安貸款時,才發現建物登記用途為「辦公室」,導致貸款成數僅65%,與預期落差甚大。市府特別召開記者會提醒消費者,購屋前務必確認土地及建物登記用途,避免陷入「非住宅」物件的購屋陷阱。 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市場上常見的「商辦宅」、「工業宅」或「SOHO宅」,雖然...
房仲注意!6月底前未下架已成交廣告將開罰 內政部地政司近日明確規範,房屋交易完成後,相關銷售廣告必須全面下架,不得繼續刊登。群洋國際地產集團 總經理 張惠山 表示 這項新政策旨在杜絕市場上長期存在的「釣魚廣告」亂象,要求房仲業者必須在6月30日前,將所有已成交、解約或終止委託的物件廣告從網路平台移除,否則7月起將依法開罰。 過去部分房仲業者習慣保留已成交的物件廣告,甚至標註免責聲明試圖規避責任,此舉不僅誤導消費者,也影響市場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