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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擬於民國105年1月起實施,雖然整體而言出售不動產的稅費增加,但對於大屋換小屋、小屋換大屋的民眾來說,重購退稅的標準,卻優於目前舊制土增稅的重購退稅,或許是一項利多。立法院104年6月5日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制改革,包括《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6條之1修正草案,經 總統公布後,將自明(105)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因此,有關於行政院及財政部提出的房地合一稅制改革修正,其中涉及重購退稅的優惠措施是不可不知的「好康...
六月以來,台股經常在重要關卡上出現致命性的長黑回檔,四次出現逾二○○點的長黑,都是給予技術面致命的打擊,特別是七月廿七日周一股市開盤之後的狂殺,大盤重挫二一一.一八,跌幅達二.四一%,這一記長黑,幾乎可以說是全球最慘,確立了台股正式進入空頭市場。四次致命性大跌回頭看四次的致命性大跌,第一次是六月四日重挫二○七.八九,跌幅二.一八%,這是告別年線的致命性長黑,本來多頭還有掙扎的機會,可是隔了兩個交易日,大盤又重挫一七六.五六,多頭進行年線...
為建立合理透明稅制,財部自103年起積極研擬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之稅改方案,輔以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特銷稅)不動產部分轉型,並配套將所增加稅收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以維護居住正義、改善貧富差距及合理配置社會資源。立法院104年6月5日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制改革,自105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其中值得留意的,按照新制繳納售屋利得稅的「自用住宅」,有取得時點的限制,意即:105年1月1日以後購入,作自用住宅使用的房地,以及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未...
根據財政部對外發布的說明,現行房屋、土地交易分開課稅,土地按公告現值計徵土地增值稅,不再課徵所得稅;房屋絶大多數按房屋評定現值計徵所得稅,致稅負偏低,且與國際稅制不一致,為建立合理透明稅制,財政部自103年起積極研擬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之稅改方案,輔以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特銷稅)不動產部分轉型,並配套將所增加稅收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以維護居住正義、改善貧富差距及合理配置社會資源。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104年6月5日三讀通過房...
台灣房價居高不下,有越來越多人選擇當租屋族,輕鬆解決「房事」問題。不過,租屋時難免會遇到一些鳥事,最近爆出的張姓女房東涉嫌設局敲詐房客事件,讓租屋市場的亂象再度受到關注。如何避開惡房東,也因此成為重要的課題。台灣租屋的相關法令不夠完善,依現行法令規定,租屋並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按:消費者保護法是規範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糾紛,而房東只是個人,並不是企業,因此租屋糾紛不適用消保法),租屋契約中也沒有應記載和不得記載事項,官方現有的租賃契約範本...
台股終於再見暌違了很久的萬點行情,四月二十七日,加權指數乍見一○○○二.五八,廿八日又見到一○○一四.二八,兩次萬點行情都是曇花一現,不過對台股意義卻十分重大,因為上次的萬點大關已是十五年前的往事了。當年全民皆股大時代二○○○年台灣面臨首度的政黨輪替,阿扁當選前,台股拉抬到一○三九三,當選後又重挫,主力拉了一波解套波,指數到一○三一五,又狠狠殺到三四一一,這是十五年前的萬點行情,那時美國NASDAQ漲到五一三二,台股中的科技股成為市場主流。再往前的...
有民眾詢問,103年度出售受贈取得之房屋,應如何申報所得稅?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受贈取得房屋,依所得稅法規定,財產或權利原為繼承或贈與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時或受贈與時該項財產或權利之時價及取得過程中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時價之認定,是以受贈與時據以課徵贈與稅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舉例說明,出售受贈房屋之財產交易損益,計算如下:(一)賣出價格未劃分房屋及土地之各別價格者:〔房地總價-受贈與時取得房地之時價(按受...
父母注意了,學生宿舍費也能抵稅!國稅局表示,寒假結束了,學校陸續開學,學生於申請學校宿舍時,其註冊所繳納的宿舍費,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採列舉扣除額方式申報,可加計於房屋租金支出,家長或學生應妥為保存註冊收據影本等相關資料。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及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就讀於國內各級學校,註冊時繳交之宿舍費,未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項下列報部分,可憑註冊時繳交之宿舍費或學費(宿舍費應明確劃分)收據影本,列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
打房風聲不斷,避稅更有新招。內政部不動產實價登錄查詢2日公布最新資料,其中位於台北市安和路二段的24年大樓1-2樓,出現一筆特殊交易,以總價3.16億元成交,但備註欄中出現屋主先自行拆算房地比,頗為特殊。 根據該筆交易實價登錄資料顯示,1樓登記為商業使用,2樓登記為住家,將兩層樓拆算房地比,1樓房地總價為2.02億元,其中,土地占1.67億元,建物占3512.5萬元,房地比為17:83;2樓房地總價為1.13億元,土地占9778.6萬元,建物占1569.4萬元,房地比為13:87,合計...
有民眾詢問,103年1至3月為租屋自住,於4月購屋自住並有貸款,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同時列報房屋租金支出及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 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必須先減除該申報戶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再以此淨額申報,每戶扣除額上限為30 萬元;另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每戶申報上限為12萬元。 在同一課稅年度之不同期間發生租屋自住及購屋自住之事實,其房屋租金支出與購屋借款利息, 若分別符合列舉扣除要件,在費用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