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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為今年11月30日,納稅義務人如未接獲繳款書,應儘速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依「土地稅法第53條」及「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若未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依照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賦稅署補充,今年12月1日及12月2日繳納者,雖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但若納稅義務人遲至12月3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地價稅將自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截至11月30日止。有部分民眾表示,由於公告地價調整,導致地價稅繳納有困難,無法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該處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特訂定「高雄市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對於今年地價稅額較去年增加2萬元以上,且調幅達30%以上之民眾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地價稅。該處進一步說明,有繳納困難的民眾只要於今年11月30日前,向稅捐處所屬各分處提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即可就增加...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逾期繳納者,12月3日起每逾2日加徵滯納金1%,納稅義務人應如期繳納,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民眾可向該處或其所屬分處申請補發。為方便民眾繳稅,台北市稅捐處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者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於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以備提兌外,亦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107年房屋稅的開徵期間只剩最後一週,繳納期限只到5月31日止!民眾可用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線上查詢繳稅,稅額在2萬元以下只要攜帶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還可以就近至四大便利超商繳納,有需要此服務的民眾手腳必得趕快! 民眾若未收到稅單請儘快以線上、電話、傳真、書面向該局申請補發稅單,或可到縣的鄉、鎮、市公所或全國各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此外,為響應無紙化環保政策,稅務局指出,民眾可用健保卡、自然人憑證...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今年度房屋稅於5/1起開徵,全國開徵總件數868.4萬件,成長1.61%,總稅額771.29億元,年成長2.43%,續創歷史新高。其中,台北市是全台唯一一個房屋稅稅額減少的城市,十年來首降。 今年度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稅單已陸續寄送,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根據財政部資料,六都的房屋稅開徵件數、稅額,皆占全國比重逾7成;今年度台北市開徵件數103萬件,稅額142.3億元較去年減少,主因是新標準單價6年緩漲機制,且家戶持有全國單一且自住住宅可折減房...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屋稅即將開徵!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房屋稅將於107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截止,桃園市房屋稅繳款書於4月16日委託郵局寄出,請納稅義務人留意信件,並注意繳納期限,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桃園地稅局表示,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可利用現金至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及行動支付工具APP等方式...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今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將於11月30日截止,台北市稅捐處特別提醒納稅人記得儘速繳款,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依稅法規定,如果逾期繳納稅款,每超過2日就要加徵1%滯納金,如果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為協助因公告地價調漲,繳納地價稅有困難的民眾順利繳清稅款,北市政府已訂定地價稅延期分期繳納辦法,自今年起,若民眾地價稅額比前一次公告地價增加15,000元以上,可於繳納期限屆滿前,申請增加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提醒工作忙碌而忘記繳納房屋稅民眾,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於6月26至28日3天,特委託中華電信以電話語音及發送簡訊方式,提醒尚未繳納稅款之民眾儘速繳納。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者,請就近至該(分)局或各地鄉(鎮)公所補稅單繳納,如通訊地址變更,請務必通知稅捐稽徵機關變更地址,以維護個人租稅權益。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106年房屋稅開徵9萬多戶,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惟至6月19日止,統計尚有5千餘戶未繳納。對於房屋稅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106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課稅期間為105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台北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14日起陸續寄送,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處或所屬13個分處服務櫃檯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及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稅捐處表示,為便利納稅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除信用卡繳稅需按各發卡機構訂定...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市自105年7月起調整房屋標準價格,導致部分民眾房屋稅額增加,為減輕民眾負擔,特訂定「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受理民眾申請106年房屋稅分期繳納作業原則」,就單張繳款書應納房屋稅額106年較105年增加逾新台幣3萬元者,可就增加之稅額申請分期繳納,條件單純,手續簡單便民,有效疏解財務壓力。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表示,增加房屋稅額超過3萬元的部分,最多得分6期開立,每期1個月,申請分期繳納以一次為限,不得以同一事由再申請。提醒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