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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未辦理保存登記即無建物權狀的房屋,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很多民眾誤以為不用辦理繼承,日後才發現房屋納稅義務人仍是被繼承人的名字,形成諸多困擾。 稅捐稽徵處說明,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如果往生,該房屋繼承人應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檢附繼承系統表(如有拋棄繼承權者請附拋棄繼承證明書)及遺產分割協議書等資料,連同申請書向該處辦理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經查明...
儘管年年都有股東會改選,但今年恐怕是從開發金併金鼎案後,經營權大戰最盛況空前的一年,不僅律師大鬥法,也意外發現不少企業借用法界人士的專業,邀請出任獨董一職。今年上市櫃公司經營權大戰硝煙四起,盛況空前,先有友訊市場派台鋼挑戰公司派,後有彰銀、大同改選,全台灣律師、商事法專家幾乎總動員大鬥法。最具代表性的,包括這8年來幫財政部穩住彰銀經營權、還因此拿到財政獎章的梁懷信,以及股東會後為台新爭取常務董事席位的常在法律事務所所長陳彥希與國際通商...
台灣面臨少子化及高齡化的社會問題,以房養老正切合台灣目前社會需求。以房養老制度與一般購屋抵押貸款運作模式剛好相反,故學理上稱為「逆向抵押貸款」。所謂以房養老,指擁有房子但沒有現金流的老人,以其所居住的房子向銀行抵押貸款,銀行每月支付年金給老人作為生活費,直到老人往生,往生後拍賣房屋清償,餘額由家屬領回。以房養老的優點如下: 1.在宅安養:房子雖然抵押給銀行,但老人可以繼續居住,且每月領取生活費,安享天年。 2.減輕子女負擔:老人可以不必靠...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所有房屋屬於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買賣時是否需要辦理申報繳納契稅?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不因房屋是否有辦理保存登記而有所差異。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辦如屬買賣、贈與、占有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6%,若是屬於交換、分割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2%,而屬於典權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4%。 ...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今年度板橋地政事務所公告,轄區內竟有總價值逾56億元的土地尚無人繼承,其中一筆土地市值更逼近1.5億,並將進入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列冊管理的時間軸。新店地政事務也公告,轄區內有總價值逾58億元的土地無人繼承。 按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未登記者,地政機關得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地政表示106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已於 8 月 1 日開始列冊管理,目前尚有許多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在列冊管理期滿前,都還可以盡速辦理,保障繼承人之權益。 根據新北市地政局今年第二季被繼承人計4,642人、土地22,538筆、建物計809棟,依2017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達新台幣288億餘元,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將由各地政事務所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倘列冊管理期滿後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今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已於6月底公告期滿,並由新北市府地政局於8月1日起開始列冊管理。新北三重地政事務所統計轄內三重、蘆洲區仍有8成5的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建物,尚無相關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而遭列冊管理,故呼籲民眾,其實繼承登記沒您想像那麼難,趕緊來登記,切莫讓自己的權利睡著而讓祖產被標售或登記為國有。 三重地政事務所表示,三重、蘆洲區原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數計205人、土地計433筆、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106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將於8月1日起開始列冊管理。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提醒,如有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者,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 淡水地所陳素霞主任表示,依相關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期間為1 5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仍無人申領...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板橋地政事務所日前宣布,已經將轄區內(板橋、土城)總價值逾43億元的未繼承土地列冊管理!其中一位被繼承人名下的9筆土地,市值直逼3億!在板橋區府中段的精華區土地,單筆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更高達54萬,呼籲這些被繼承人盡快出面辦理。 該事務所指出,依現行法令規定,繼承登記應自被繼承人過世後6個月內辦理,逾期不僅將被處以罰鍰;過世超過1年者,將公告3個月,公告期滿後將由縣市政府列冊管理15年;若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則移交財政部國...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新北淡水地政事務所日前提醒民眾,105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將於8月1日起列冊管理。呼籲民眾如有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者,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 地政所主任陳素霞指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再逾期未聲請登記,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無人申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