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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土地的共有型態有持分共有及公同共有等二種情形,持分共有可以處分自己的持分,如果是共同共有,就必需多一個程序,才能處分自己的土地了。 個案中的土地由阿公繼承而來,阿公的四大房各繼承了阿公土地的持分1/4,前一陣子,大房的伯伯往生了,就由他的2位兒子繼承了大伯的所有權持分1/4。 由於大兒子長年在大陸經商,沒有回台灣奔喪及繼承該筆土地,小兒子就以繼承人之一的身份完成了繼承登記,也取得了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離婚在2020年高達5萬1,680對,位居亞洲之冠,隨著時間的轉換,再婚的比例也不少,如果前次婚姻育有子女,這時後母和該子女之間,因為爸爸的再婚,兒女和後母成了姻親,當沒有利害關係時,可以「相敬如冰」,當爸爸去世後,遺產的分配,可就錙銖必較,分文不讓了。 個案中的老爸爸3年前往生,遺留名下一間房屋,由於該對子女都已經成年,平常都是老爸爸與後母同住,因為老爸爸再婚時兒女都已經成年,也...
文/蔣巧薇 陳先生的父親去年過世,家人已辦妥繼承登記,但他覺得奇怪,為何今年房屋稅單還是父親的名字。原來陳先生繼承的房屋是沒有權狀、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無法與土地一併辦理繼承登記,又未向稅務局申請變更名義,所以房屋稅籍仍是被繼承人的名字。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為提醒繼承人完成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程序,近日針對房屋納稅義務人於2023年1至6月期間死亡,至今尚未變更納稅義務人的案件,寄送「未辦繼承變更通知書」到繼承人戶籍地址。 財稅局...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台灣的社會地位還存在男尊女卑,但是就壽命而言,卻是「女人我最大」,根據內政部公布2022年國人平均壽命為79.84歲,其中男性為76.63歲、女性83.28歲。所以,平均而言當先生往生時,太太總會多活了好多年。 當先生往生,太太就成了先生的當然繼承人,就《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太太和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就是先生往生的遺產繼承人,該如何在親情和節稅之間,有效的完成遺產登記,就成了繼承人之間的選擇題。 2016年...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當繼承發生時,如果兄弟姐妹之間感情融洽,總會有一位繼承人一呼百應請兄弟姐妹們準備相關資料,安排遺產稅申報,協議遺產的分配分式,順利的將爸媽的遺產完成繼承。如果兄弟姐妹間感情不睦,甚至偶有齟齬,可能就無法如此順利,也可能走上訴訟的道路。 因為遺產稅的申報、繳納、完稅必須以被繼承人往生時的所有遺產合併申報,如果往生前2年內有贈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
新竹市一名李姓男子,因父親生前欠繳房屋稅6萬元,多年來都不敢繼承父親留下的房產,最終稅務局出招,直接代辦遺產登記,並將該房產拍賣,一次追回欠稅22萬元。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李男父親生前欠繳房屋稅6萬元,對方過世後,身為獨子的李男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不過李男是該房屋的納稅義務人,稅務局便每年將約2萬元稅單寄送給李男。 沒想到,李男累積22多萬元稅款均未繳納,進一步追查,發現李男名下無存款、無財產,僅有父親遺留之大樓地下室房屋1筆,根本無力繳...
台北市西門町康定路上某17坪老公寓,土地收歸國有遭到拍賣,因房子僅有地上權,起拍價僅6萬5300元,曾吸引91組人爭搶,最終以500萬111元拍出,儘管價格大約是底價的78倍,但專家仍直呼划算。 拍賣的公寓位於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巷內,權狀16.86坪,因未辦理繼承登記,列管期滿後由財政部國產署委託台灣金服拍賣,底價僅6萬5300元,開放競標時吸引近91人投標,今年8月以500萬111元拍出,等同拍賣底價的78倍。 大家房屋中正中華加盟店的業務威廉表示,拍賣物件鄰近台北...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當親人去世,辦完後事,接下來就是辦理遺產繼承事宜。誰有繼承權?誰該主動辦理?實務上都是由繼承人的配偶或是子女申請遺產繼承,但是,如果是「代位繼承」,也可以由孫子們主動辦理。 個案中憂心的媽媽打電話來諮詢,公公早已往生,婆婆最近也去世了。由於她的先生比婆婆更早往生,育有一男一女,先生對於婆婆的繼承權,應該由這一對子女代位繼承,但是,婆婆也往生3個月了,大伯、小叔卻絕口不提有關婆婆遺產的繼承事宜...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晚婚、不婚或是離婚,是目前台灣社會普遍的情形,所以衍生出許多單身貴族,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生老病死的來臨,當發生繼承時,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形,就在我們的生活週遭發生,形成我們參考的個案分享給大家。 個案中姐姐年近50歲未婚,擁有一間房屋,與母親及弟弟同住,近幾年臥病在床,生活點滴都靠母親打理,最近健康情況惡化,母親開始擔心後續繼承的問題,經過介紹,母親出面請問我們,如何將房屋順利過戶給弟弟,當...
房產如何分配給家人是一門學問。有網友稱,和先生已分居,但因某些因素不會離婚。希望自己婚後買的房子將來只給孩子繼承,完全不想給先生,問該如何處理?引發眾人熱議。近日,一名已婚女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詢問,表示自己目前和先生分居中,雖然分居,但因為某些因素,未來並不會離婚。之前用自己的名字買了一間預售屋,預計明年底交屋。她知道未離婚前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但她不希望自己將來萬一未來意外事故或死亡後,先生還能繼承到這筆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