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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人資金借給公司?國稅局示警:股東往來未申報恐成遺產稅地雷 | M 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繼承問題常讓家屬忙得焦頭爛額,但你可能沒想到,連「自己借給公司、公司還沒還的錢」也會變成遺產稅的項目之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日特別提醒,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把個人資金挹注給自己投資的公司,而這筆款項被公司以「股東往來」或其他應付帳款的方式記在帳上,這不只是公司欠股東的錢,更會被認定是被繼承人留下的債權,必須併入遺產總額申報。 北區國...
人口結構的無聲海嘯:當「老年社會」成為房市的最大變數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未來,當大家都是老人,總不可能全都去睡公園。」這句略帶憂慮的發言,點出了一個超越短期利率、政策打房的終極問題:當「人屋雙老」成為常態,台灣引以為傲的高自有住宅率,究竟會是資產堡壘,還是社會負擔?隨著人口結構的巨輪無情轉動,一場由「老年人口暴增」與「少子化」共同驅動的居住革命,正悄然逼近。 高齡屋主與空置房產:一個即將引爆的政策考題 台灣正以驚人...
美國老不換屋,台灣老不賣房 房地產「沉積效應」恐持續升溫 【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美國房市出現一個顯著現象:許多年長屋主即便退休,也不願搬到維護成本較低的小宅,而是選擇繼續住在大型住宅。多項研究與產業數據顯示,這背後最主要的原因是資本利得稅負擔加重。這種稅制效應不僅影響個人財務決策,也正在改變整體住宅供需結構。 美國70歲老夫妻倆在同一棟四房兩層樓住宅住了41年,三間臥室已閒置,樓梯讓行動不便。雖然他們想換到更符合退休需求的空間,...
繼承「隱形房產」!父親留下老屋只有稅單,姊弟如何合法過戶? 【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屏東一對姊弟近日接到一份特殊的遺產,父親留下的一棟老屋。翻遍屋內,他們只找到泛黃的水電費收據,以及十年前的房屋稅單,但稅單上的納稅義務人仍是已故父親。這棟老屋該如何合法「過戶」?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指出,這類「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與一般有建物權狀的房屋繼承流程不同。由於歷史因素,房屋未曾向地政機關辦理第一次登記,因此沒有建物所有權狀。也就是說,繼...
不婚不生時代的「繼承習題」:當手足成為配偶的「分產人」| 【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不婚不生的風氣日益顯著,這不僅改變了人口結構,更悄悄改寫了「家庭」的法律定義與財產歸宿。當一對沒有子女的夫妻,其中一方突然離世,留下的不僅是悲傷,更可能是一道複雜的「繼承習題」:他的手足與她(他)的配偶,將如何分配那筆財產?這道法律計算題牽動人情與倫理,也讓《民法》中「兄弟姊妹特留分」的存廢,再度成為社會焦點。 當「姻親」遇上「血親」:一道新...
一張公告,權利凍結!土地徵收後「這些事」立刻不能做,忽略時效補償金恐充公 【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我的土地被徵收了,還能買賣或蓋房子嗎?」當政府為了公共建設發布土地徵收公告,這不僅是一紙公文,更是對土地權利產生「凍結效果」的關鍵起點。近來,嘉義市政府便積極呼籲民眾,儘速申領早年徵收未領的補償費,否則款項存放保管專戶超過15年將依法收歸國庫,凸顯了掌握徵收相關權益時效的重要性。地政專家提醒,從公告日起,土地權利狀態進入特殊時期,...
地價稅單天上來!祭祀公業欠稅無主,找不到管理人也可能寄給使用人! 【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這房子又不是我的,為什麼地價稅要寄來給我?」這是許多民眾收到稅單時的困惑。近來,桃園市民便收到了非其名下土地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單,向稅務機關反映後,竟被告知欠稅的祭祀公業查無管理人,依法他可被視為送達對象,若未繳納,稅款將移送強制執行。 這個案例並非特例。當歷史悠久的祭祀公業(為祭祀祖先而設立的團體)缺乏管理,其名下土地或房屋的稅單可能「...
繼承案件糾紛往往牽涉家族恩怨,一旦訴訟落幕,若忘了「清理戰場」,留下的法律註記可能成為日後交易的絆腳石。近期就有民眾辦理貸款時才驚覺,建物謄本仍留有「訴訟繫屬事實」註記,導致銀行遲疑,影響貸款進度。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提到,日前受客戶委託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因為該房屋不曾辦理貸款,所以沒有抵押權設定存在,市價近1000萬元,只辦理100萬元房貸,只要所有權人信用正常,償還能力無虞,通常一週內可以結案。但在受理委託後,竟發現建物和...
老宅翻修恐踩雷!屋主誤解「沒保存登記=違建」專家一次說清楚 【M傳媒房產中心/調查報導】 「我家的老厝沒有保存登記,是不是等於違建?」最近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社團,有屋主因準備整修祖厝而心驚驚,擔心稍不注意就吃上罰單。其實,台灣許多早期自建透天、平房確實沒有辦理「保存登記」,但這不代表就是「違建」。然而另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是,不少人以為「自己家想怎麼改就怎麼改」,直接增建二樓、拆隔間或做結構性工程,卻不知道這些行為依法都有明確規...
好心借住竟變千萬房產官司!前公公霸占媳婦房屋遭判搬離還付萬元租金 | M傳媒 【房產中心/專題整理】 一樁「離婚後的房產風暴」上演人情與法律的殘酷交鋒。媳婦念及舊情,離婚後仍允許前公公無償住在自己名下的房子,未料這份善意最終演變成所有權的法庭攻防。前公公不僅拒絕搬離,更反控房屋只是「借名登記」,自己才是真正主人。法院最新判決出爐,狠狠撕開這層親情面具,認定前公公已「無權占有」,必須搬離並按月支付萬元租金補償。 判決書揭露,這起爭議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