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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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傳媒|簡明心/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國稅局(IRS)近日針對信用卡獎勵金的課稅規則做出釐清。自 2026 年起,未經消費行為獲得的信用卡獎勵金,其應稅申報門檻已調高至 2,000 美元,區分獎勵金是否應稅的關鍵在於其獲取方式。 一般而言,透過消費累積的信用卡回饋金或點數,例如現金回饋、航空里程或飯店點數,美國國稅局多半視為商品或服務的折扣,而非收入,因此通常不需繳稅。舉例來說,若新卡首刷禮規定須在特定時間內消費達到一定金額(如三個月內消費 3,000 美元可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