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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查自住放大絕!水電帳單已不夠看,連超商發票、社區門禁都要查」 文/賣厝阿明知識+ 想省400萬房地合一稅?先問問自己:你真的有住在那裡嗎? 最近很多人在問阿明:「我戶籍有遷進去,水電費也有繳,這樣就能申請自住滿6年的400萬免稅額了吧?」 阿明告訴你:沒那麼簡單了。 國稅局現在查「居住事實」的手段,已經進化到像偵探柯南一樣。不是你掛個戶籍、偶爾去開個水龍頭就能過關的。 以前只看水電,現在連超商發票都要看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
想省400萬房地合一稅?先問問自己:你真的有住在那裡嗎? 文/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最近很多人在問情情:「我戶籍有遷進去,水電費也有繳,這樣就能申請自住滿6年的400萬免稅額了吧?」 情情告訴你:沒那麼簡單了。 國稅局現在查「居住事實」的手段,已經進化到像偵探柯南一樣。不是你掛個戶籍、偶爾去開個水龍頭就能過關的。 以前只看水電,現在連超商發票都要看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副教授黃志偉分享了一個真實案例。 有...
空屋養蚊子不如拿來賺!簽6年社宅長約,未來賣房有望享稅務優惠 家裡有空屋的房東們注意了!最近內政部拋出一個新構想,盈編覺得很有看頭,只要你願意把房子拿出來做包租代管,而且一次簽6年長約,未來賣房子的時候,就有機會享受到房地合一稅的優惠。 這個政策目前還在內政部和財政部之間「精算中」,但方向已經很明確:政府想用稅負誘因,把六都那8.5萬戶、屋齡5年以下的閒置新房「逼」出來,變成社會住宅的房源。 8.5萬戶空屋,為什麼寧可養蚊子也不...
二部出招!空屋變社宅,簽6年長約換稅優,房東買單嗎? 文/M傳媒房產中心 家裡有空屋的房東們注意了,內政部最近拋出一個新構想:只要你願意把房子拿出來做包租代管,而且一次簽6年長約,未來賣房子時,就可能享受到房地合一稅的優惠。 政策目前還在內政部和財政部之間精算,但方向已經很明確,政府想用稅負誘因,把六都那8.5萬戶、屋齡5年以下的閒置新房「逼」出來,變成社宅房源。 8.5萬戶空屋,為什麼閒在那? 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六都屋齡5年以下的低度...
居住正義拼圖再補強 《住宅法》修法初審:定調未來八年政策三大支柱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於昨日(12月29日)完成《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初審,為我國下一階段的社會住宅政策奠定重要法制基礎。本次修法雖仍有數項關鍵條文保留待黨團協商,但朝野已就核心方向達成共識,確立了包括「提升包租代管比率」、「將社宅用地需求納入都市計畫法定程序」等重大變革。 這項修法將成為政府新一期「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114-121年...
房東苦哈哈!房地合一400萬免稅額,現在竟想出租也能拿?財政部、國土署搞不懂的「補貼遊戲」【M傳媒房產中心】 房市政策越來越複雜了。依現行房地合一稅規定,房屋交易前6年內如果沒有出租,房東可享有400萬元自住免稅額,鼓勵自住、打擊投機。換句話說,只要拿來出租賺租金,這筆免稅額就跟你說掰掰。 然而,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與國土署長吳欣修近日透露,可能研議調整讓「誠實出租的房東」也能享受400萬免稅額。換言之,原本鼓勵自住的優惠,可能延伸給「出租屋...
房屋交易不僅是成交價的金錢往來,更涉及繁雜的稅務負擔。賣方在出售資產前,若不先精算稅費成本,最終的淨收益可能與預期落差甚大。根據財政部最新數據,2025年房市受政策調控影響,交易量雖呈現波動,但稅制核心架構維持穩定,預計2026年將延續現行稅率框架。本文將解析賣房必繳的「房地合一稅」與「土地增值稅」,從計算公式、稅率分級到節稅撇步,協助換屋族與屋主規避稅務地雷。賣房子稅費總覽:主要稅種及適用情境賣房子時產生的支出可分為「交易稅」與「持有稅」...
查稅不演了!國稅局「生活足跡比對」全面啟動 | M傳媒 假自住完蛋了 連管委會都被請上線【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低調自住」的時代恐怕正式結束了。過去民眾以為只要把戶籍遷一遷,冰箱塞兩瓶飲料、偶爾回家開個燈,就能安心享有自住 400 萬免稅額或重購退稅,但國稅局 2025 年版查核工具,精準程度宛如數位放大鏡,連你住家管委會都逃不掉。 最近一位服飾業者在社群分享親身經歷。她原以為例行查帳應該還好,沒想到國稅局遞出的竟是一疊「比辭海還厚...
高雄國稅局提醒自住房地出售可享房地合一稅優惠,免稅額最高400萬元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高雄訊】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個人出售自用住宅及土地時,若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可享有房地合一稅優惠,即課稅所得400萬元以內免稅,超過部分僅按10%優惠稅率課徵,對多數自住族而言是一大利多。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房地合一稅自住免稅優惠適用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自住房地,需符合三大要件: 第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自住免稅額400萬飛了!他賣房慘補稅百萬 專家揭「戶籍≠實際居住」關鍵差異 國稅局查核3大要件 設籍還要做對這件事才能省稅 一位納稅人賣掉2018年受贈取得的房屋,自行申報時減除400萬元免稅額後只繳納10多萬元稅款,卻被國稅局核定應補繳上百萬元稅額。這起案例揭示了許多民眾對「自住房地」認定的誤解──**設籍不等於實際居住,稅務優惠的背後有著嚴格的適用條件。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近期發現一起典型案例,有民眾出售2018年受贈取得的房屋,自行計算稅負時適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