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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打擊惡意囤房,近日宣布將推動「囤房稅」,針對住家非自住用房屋訂定差別徵收率,加重多屋者持有成本,以符合量能課稅原則,相關議案近期將呈送新竹縣議會審議,預計最快明(2022)年7月正式實施。 新竹縣稅務局表示,近期部分地區房價飆漲,民眾購屋負擔日益沉重,若不祭出因應措施,未來恐會衍伸出相關社會問題;新竹縣政府為促使房價合理,擬對持有新竹縣非自住用房屋者,按持有戶數多寡訂定差別稅率,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解決高房價問題,財政部近日邀集六都與新竹縣、市等8個特定地區的地方稅稽徵機關,共同探討推動地方囤房稅的可行性。會議結束後,除高雄市政府率先表態欲跟進台北、台南,推行囤房稅外,桃園市政府也表示將著手擬定「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對市內多屋族祭出重稅。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桃園市於2015年制定徵收率自治條例規定,將非自住用房屋稅率調整為單一稅率2.4%,據桃園市政府統計,該規定施行至今,桃園市持有多戶非自住...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財政部23日找來房價顯著波動縣市包括六都及新竹縣市稅捐處開會,建議適度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即囤房稅)。其中,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等四都與新竹縣市皆在會中表態,將「努力跟進」訂定囤房稅率。台北市自2014年起已施行囤房稅率,台南市囤房稅法案則在審議中,預計自2022年7月起會跟進施行。台北市囤房稅自2014年起施行,針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兩戶以下(含兩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三戶以上(含三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市政府於上月提出《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擬對台南市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改採差別稅率,亦即所謂的「囤房稅」,該修正草案於近日進入三讀程序,在台南市議會中引起議員激烈討論。 議員憂囤房稅衝擊大 南市府:94%民眾不受影響 台南市議員蔡旺詮針對該修正草案訂定的差別稅率標準,提出質疑。蔡旺詮表示,依修正草案規定,民眾若持有4至5戶房屋,則超出第3戶部分,房屋稅便需依2.4%的較高稅率課徵,預期此舉將影響...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在台灣,部分透天住宅善用自家一樓空間,規劃為店面。若透天住宅設有營業登記,但卻沒有營業,該棟透天該如何課徵房屋稅?台中市稅務局指出,如果住家有部分樓層持有營業登記執照,實際未作營業使用,則該樓層的六分之一面積,將依照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其餘面積及樓層則可按照自住用房屋稅率課稅。 透天店面如何課稅? 營業面積是關鍵 台中市稅務局近日接獲民眾詢問,若住家設立營業登記,但未作營業使用,住家房屋稅是否依照營業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市政府市政會議近日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後續將提付市議會審議。修正草案針對於台南市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改採差別稅率,也就是所謂的「囤房稅」;待修法通過後,未來持有4至5戶房屋者,每戶按2.4%稅率課徵房屋稅,6戶以上,每戶將按3.6%稅率課稅,南市府期望透過修法,讓台南市房屋稅更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實現居住正義理念。 台南市財稅局表示,先前曾參照台南市2019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建議,提案修正《台南市...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為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及實現居住正義理念,台南市政府市政會9月24日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也就是一般所謂的「囤房稅」,對在該市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採差別稅率,持有五戶以下每戶按2.4%課徵,六戶以上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將提付市議會審議。 為避免對多屋族課徵差別稅率傷及無辜,特別針對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公立學校之學生宿舍BOT案、公同共有者、建商營建之房屋於待銷售期間、地上員工停車場等排除適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屋稅的課徵標準依照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又可分為住家用房屋及非住家用房屋等不同稅率,而常有不少民眾誤將「遷入戶籍」視為可否適用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的要件之一。其實依照現行法規規定,全台目前除了台北市的「單一自住」房屋稅率是需要遷入戶籍才可認定外,納稅人名下房產能否適用自住用房屋稅率,與有無遷入戶籍並無相關。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詢問:「申請按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時,是否需先將戶籍遷入?」 稅務...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你是否知道,將名下的房產免費出借,可能會讓自己須多繳一筆不菲的稅金?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的執行業務者或合夥人,若將其所有的房屋借給其聯合事務所或合夥事業使用,即便是「免費」出借,依照法律規定,仍須依當地租金行情,就該筆租賃收入課徵所得稅。 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如果是事業合夥人,並且將自己持有的房子出借給合夥事業使用,依照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應在減除納稅人的自用部分後,就該房屋供合夥事業使用部分,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你是否知道,將名下的房產免費出借,可能會讓自己須多繳一筆不菲的稅金?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的執行業務者或合夥人,若將其所有的房屋借給其聯合事務所或合夥事業使用,即便是「免費」出借,依照法律規定,仍須依當地租金行情,就該筆租賃收入課徵所得稅。 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如果是事業合夥人,並且將自己持有的房子出借給合夥事業使用,依照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應在減除納稅人的自用部分後,就該房屋供合夥事業使用部分,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