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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地價稅11月就要開徵,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跟一般的稅率千分之10,相差4倍以上,但申請期限只到今日,手腳要快。 申請方式,除一般的書面或臨櫃申請外,24小時網路申辦也行!在稅務局網站首頁點選「申辦查詢」項下之「線上申辦」或「網路申報」,再點選所需申辦項目,並依式填寫相關資料後按送出即可,省時又便利。 民眾可以檢視去年的地價稅繳款書,看看是按一般用地或是自用住宅課稅;如果已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就不用再申...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臺北市稅捐處表示,民眾持有的房地如果没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並且有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址設立戶籍,就可以在9月22日以前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而且現在特別新購房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資格者,只要在輔導通知上掃描QR-CODE後,即可上傳提出申請,民眾只要拿出手機動動手指,就能輕鬆完成節稅手續了。 北市稅捐處提醒,土地所有權移轉是按土地漲價總數額,採累進稅率計算土增稅,一般用地稅率是20%、30%、40%累進課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有些土地所有權人因工作關係、子女就學需要或其他原因,將全戶的戶籍遷出,但卻以為自有房子只要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就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規定,事實上,全戶遷出已不符合自用住宅,必須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若未申報,致經查獲後不但遭補稅還要處罰。 自用住宅用地的認定,是以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住宅用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2課徵地價稅;若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在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下,土地課徵地價稅,只要符合資格且申請,一般都是適用減免課徵地價稅,但是若自用的房屋正在拆除,或是興建中是否依然可以適用地價稅課徵減免呢? 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於房屋拆除改建前,若已符合稅法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者,其地上房屋拆除改建,在新建房屋施工期間尚未領到使用執照前,仍准予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捐處不會改課一般的地價稅。 另外,民眾取得土地,不論是經由買賣、受贈、拍賣、繼承....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每年的地價稅開徵日期,一般都訂在11月1日開徵至同年11月30日截止。今年亦同,但往往很都民眾欲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等都逾期辦理,住展提醒您,別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106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本年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及各種稅地減免之土地,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即可於本年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逾期未申請者,則必須自明年度才能開始適用。至於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重購退稅的換屋族看過來!戶籍遷出,可能導致荷包大失血!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因換屋符合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的民眾,請注意該重購的自用住宅用地,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勿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包括供營業使用、出租及戶籍遷出)等情形,否則將會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對於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的案件,稅捐稽徵機關每年會定期逐案清查,一經查獲重購的土地於管...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106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請在9月22日前向地方稅務局所屬提出申請,當年度就能適用。 許多民眾知道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可以省下不少稅,到底省多少?地方稅務局強調,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二)和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相差4倍,可讓您省下不少的稅金。 符合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條件如下: 1.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 地上房屋無出租...
有關土地增值稅,除了課稅基礎之外,接下來另一個議題,就是-稅率。土增稅的稅率,分為一般稅率以及特別(優惠)稅率:柒:土地增值稅一般稅率依據《土地稅法》第33條規定,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
有關土地增值稅,除了課稅基礎(土地漲價總數額)、累進稅率之外,另一個減徵、免徵土地增值稅,及抵繳問題,更是攸關民眾賦稅人權。土增稅,可以分為減徵、免徵、不課徵以及抵繳等方面說明。免徵,是指免除課徵,但對於國家仍有租稅債務;不課徵,則指不屬於課徵的範圍。兩者實益是,課徵土增稅具有連續性(以前次移轉)為時點。玖:土地增值稅的減徵一、重劃後土地的減徵辦理土地重劃時,土地所有權人必須負擔公共設施用地及有關費用,對於土地重劃完成有相當大的貢獻,因...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近期重新檢視北市近90萬戶的住家用房屋,發現房屋為自住、但其座落土地卻是非自用的不合理現象嚴重,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這是因現行房屋稅及地價稅對自住優惠稅率的認定標準不同所致。而為保障自住,北市府擬針對設籍該市、單一自住並達一定期間(例如連續持有2年以上)的房地,將房屋稅率從1.2%降為1%。 陳志銘指出,現行房屋稅及地價稅對自住優惠稅率的認定標準不同,如房屋稅以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作為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