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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減輕房地稅負擔,不少民眾都會盡量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不過,若是地上房屋並無建物所有權狀,也沒有使用執照,在出售房地時是否能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增稅呢? 稅務局解釋,土地所有權人出售時,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土增稅率:1.未適用過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3.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4.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因應今年全國公告地價調整造成的衝擊,台中市政府日前率先通過「台中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適用對象為申請日前半年屬低收入戶、依法領取急難救助金、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或營利事業已申報銷售額較去年同期減少達30%以上,以及其他特殊情況繳納確有困難者,且適用範圍擴及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該辦法將於近期發布,盼成功減輕市民繳納稅賦的壓力。 台中市長林佳龍指出,公告地價及地價稅反映土地正義的理念;但因短期內地...
【住展房屋網/報導】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日前召開記者會踢爆,南紡購物中心自辦市地重畫平均的公告地價為1萬6千元;但周邊居民的公告地價卻高達3萬9千元,質疑市府圖利財團,並要求研擬制訂市地重畫自治條例! 對此台南市稅務局說明,因南紡購物中心市地重劃前為都計內的工業區,在102年自辦重劃後,變更為商業區公園用地;故重劃前後的地價稅差別,在於工業區土地得申請適用工業用地千分之十的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但重劃為商業區,即應不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要件,並因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降低今年地價稅調整對一般民眾的衝擊,台中市政府稅務局日前函請中央放寬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獲中央採用。財政部已宣布原定9月22日截止的期限,將延後至11月30日,讓土地所有權人以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徵今年度地價稅;若已繳納地價稅者也可申請,經獲准後將主動退還溢繳差額,最少可節省4倍以上稅金。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因今年公告地價調整,市府於11月7日函請財政部放寬今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並於...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105年度地價稅開徵,日前有民眾詢問地方稅務局,於今年9月立約購入房地,近期也完成交屋、取得權狀;但卻來不及趕在9月22日前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希望稅務局提供方法管道,讓今年地價稅適用優惠稅率。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解釋,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地價稅每年1次徵收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且各年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故該民眾不需負擔今年該地地價稅。 該局...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面對各界質疑北市公告地價大漲,地政局日前聲明,北市105年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0.38%,低於全國平均,且為六都調幅最緩的城市。此外,市府近3年地價區段增加率也為全國之冠,藉此合理反映出區域地價水準差異,符合公平課稅原則。 該局分析,在全市約88萬地價稅課稅戶中,屬自用住宅用地戶約占56%,今年平均每戶稅額年增加約1千餘元,僅占全市地價稅額不到9%,對一般自用戶影響有限;而高地價非自用用地因多具有營收性質,為符合量能課稅原則,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追繳因退稅案退還的土增稅,桃園市地方稅務局日前宣布,將自105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止,對重購自用住宅,或自營工廠用地退還土增稅案件,進行為期3個月的全面清查。 該局進一步指出,土地所有權人於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或自營工廠用地,如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增稅後餘額,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時,可就已納土增稅額內申請退還。經核准退稅案件,新購地則由稅捐機關依規列管5年,5年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者,將追繳原...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日前指出,有民眾想與自己的姐姐相互交換房屋、土地,不知可否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土增稅?稅捐處解釋,土地稅法中所稱的「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包括「交換」土地在內,因此只要土地符合相關條件,均可申請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 該處進一步表示,民眾交換的土地只要符合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未超過7公畝;而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已辦竣戶籍登記。加上土地交換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如其房屋一樓出租給公司辦公營業使用,在租約終止後,該如何向稅捐處辦理,才能減輕租稅負擔?稅捐處回應,請先要求承租方辦妥營利事業遷址或註銷營業登記,並由納稅人向稅捐機關申請使用情形變更及更改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才可適用較低的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處指出,房屋稅是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課徵,目前自住用稅率為1.2%、非自住為1.5%、營業用則為3%,非住家非營業用為2%;而地價稅則依營業使...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桃園市政府稅務局日前表示,農地需作農業使用才能課徵田賦;若非作農家住宅,而是當作一般住家,鋪設水泥、柏油、磚、石頭地,或興建、堆置與農業經營無關等妨礙耕作的障礙物,甚至拿來增建、經營餐廳、民宿等,均無法適用課徵田賦,應改課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農地若興建農機具室、溫室、曬場、農路等農業設施,只要依法取得容許使用或申請使照,均可認定為合法農業設施;而土地如恢復農用或取得容許使用證明或使照,請向該局提出申請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