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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疾呼增檢舉機制防堵房蟲 喝止新青安人頭貸款漏洞 行政院日前拍板將新青安貸款排除在《銀行法》第72條之2的不動產放款比率限制之外,此項政策鬆綁確實解決了許多首購族貸款卡關的問題。然而隨著政策放寬,市場上也出現擔憂聲浪,民眾普遍呼籲政府應建立更完善的防弊機制,防止投機客利用政策漏洞牟利,影響真正有購屋需求的年輕人。 新青安貸款自2023年8月實施以來,已核貸近13萬戶,核貸金額超過9,900億元,其中七成以上借款人為40歲以下青壯年族群。 ...
「契約帶回家要先付10萬?」消基會揭:雙北預售案違法刁審閱權 購屋是人生重大決定,但消費者在預售屋市場卻面臨契約審閱權受損的困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近日公布雙北地區33個建案的實地調查結果,發現有相當比例的建案違反「無附加條件」原則,要求消費者先付訂金或留存證件影本才能攜回契約審閱,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於今年4月20日至7月20日期間,派員實地訪查雙北地區33個預售屋建案,調查項目包括是否主動提供完整契約書、是否可攜回審閱並提供...
文/住展雜誌 苗栗縣近年因新竹科學園區外溢效應,以及台積電等科技大廠進駐與擴廠帶動下,房市熱度明顯升高,建案遍地開花。然而隨著大量建案陸續動工,也引爆施工噪音爭議。根據苗栗縣環保局統計,今(2025)年1至7月間,營建施工造成的噪音陳情案件達169件,占整體噪音陳情案件高達42%,呈現逐年攀升趨勢。 從轄區分布來看,陳情案件集中於建案密集的竹南鎮(61件)、頭份市(51件)與苗栗市(34件)。環保局針對違規案件已裁罰26件,罰鍰總金額達56萬4,000...
文/住展雜誌 為強化預售屋交易的透明度與公平性,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日前公布「114年度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在今(2025)年3月至6月間,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縣市地政機關,共計查核全國74個建案中,有20案違反契約規定,裁罰總金額達新台幣983萬元。 本次查核對象選自去年9月至12月全國與地方銷售排行榜,包括全國前10名、直轄市前4名及各縣市前2名的熱銷建案;同時也針對過去曾有2次以上違規紀錄的建商進行強化查核。...
預售屋契約藏陷阱!20建案遭重罰983萬,5%交屋保留款成最大地雷 簽約前沒注意這一條,交屋後才發現瑕疵求償無門! 行政院消保處公布最新預售屋契約查核結果,74個建案中有20案違規,總裁罰金額達983萬元。其中最嚴重的是建商擅自變更「交屋保留款」規定,實質降低消費者對瑕疵修繕的保障,顯示預售屋市場仍存在諸多對消費者不利的不平等條款。 消保護處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地方政府,於2025年3月至6月間辦理「114年度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這次查核特別...
虛報裝修費用遭重罰!國稅局嚴查房地合一稅不實申報 房地交易稅務稽查再出重手,納稅人持不實發票虛報裝修費用,不僅遭補稅更面臨一倍罰鍰,稅局呼籲誠實申報才是上策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日查獲一起刻意虛報房地合一稅的違章案件,展現稅務機關對不動產交易逃漏稅行為的強力把關。此案例凸顯部分納稅人仍存有僥倖心態,試圖以不實憑證規避稅負,最終卻面臨加倍處罰的沉重代價。 北區國稅局說明,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房產,若屬出價取得者,應以交易...
文/住展雜誌 針對學甲地區爐碴再利用與去化作業引發外界關注,台南市政府環保局昨(11)日說明,目前所有相關作業皆依中央核准計畫及《廢棄物清理法》辦理,並採行多項監管機制,確保作業合法透明,避免對環境與居民健康造成影響。 環保局指出,爐碴去化作業自2020年起由市府持續監督執行,限定使用範圍僅限於特定公共工程,例如道路路基、坑洞回填等。統計顯示,自2016年至今,約24.6萬噸爐碴已被合法再利用,其中約12.3萬噸用於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
申報房地合一稅留意建商折讓款 虛列成本恐遭補稅處罰 民眾買賣房屋申報房地合一稅時,若忽略建商提供的折讓款,可能因虛增成本而遭國稅局補稅甚至裁罰。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提醒,購屋時若建商給予裝潢折讓或優惠,後續出售時應如實從取得成本中扣除,避免因申報不實而面臨稅務風險。 在房地產交易中,建商常因裝潢、變更設計或其他因素,提供買方折讓款作為優惠,但這筆款項通常不會直接反映在原始買賣契約上,導致許多民眾在出售房屋時,誤以契約總價...
企業支付租金須留意!房東「稅務身分」不同 扣繳稅率差一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近日提醒企業,支付租金時務必確認房東的「稅務身分」,若房東屬於「非居住者」,扣繳稅率將從一般的10%提高至20%,且申報時限也大不相同。這項規定看似細微,卻可能讓企業因疏忽而面臨補稅甚至罰款,不可不慎。 根據國稅局說明,判斷個人是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的關鍵在於居留天數與經濟重心。若納稅人在台灣設有戶籍,且當年度在境內居留滿31天,或雖未滿31天但生活及經濟...
建設公司出售不動產認列時點錯誤 恐喪失虧損扣抵權益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日提醒營利事業,在出售自行興建的不動產時,必須嚴格確認交易完成的時間點,正確歸屬所得課稅年度。若因誤判認列時點而短漏報所得,除面臨補稅與裁罰外,更可能影響企業後續適用虧損扣抵的權益,對整體稅務規劃造成不利影響。 不動產交易認列時點以「過戶」或「交付」為準 根據現行規定,建設公司無論是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不動產,所得歸屬年度的判定應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